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档次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常见叫法:帮信、银行卡出租、跑分

一句话速查

帮信罪是什么,会判几年?帮信罪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它处罚的是"给网络犯罪当帮手"的行为,最常见的形态就是出借、出售银行卡,帮人收款转账,提供话务或技术支持。

办理这类案件的三点提醒

三个提醒: ① 一次也没有也不行——不要抱有"只借一次、只跑一趟"的侥幸,情节严重标准一旦达到即构成犯罪。 ② "我不知道"很难成立——异常的对价与操作方式会被推定为明知,反证需要具体、可信的客观材料。 ③ 银行卡、电话卡、对公账户、支付账户、微信号都算"两卡"——不仅限于银行卡本身。

先说结论

三个构成要件(缺一不可):①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② 实施了技术支持或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③ 达到情节严重标准。 量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容易误解的两点:帮信罪的成立需要具备被帮助的正犯;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立案数额标准

帮信罪没有单一的数额门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即属「情节严重」,应予追诉。

「情节严重」的情形标准
支付结算金额20 万元以上
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5 万元以上
违法所得1 万元以上
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程度但相关数额标准达到前述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还包括: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二年内曾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等。
  • 出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即使没直接参与诈骗,也可能因提供支付结算帮助而构成帮信罪。

依据:法释〔2019〕15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量刑档次

角色常见行为可能罪名
组织者、操盘手招人、定规则、对接上游掩隐罪,通常认定为主犯
卡农提供本人银行卡、电话卡帮信罪
辅助人员租场地、对接卡农、望风、买水买饭视参与程度,可能认定为从犯
提供技术支持提供话务、设备维护帮信罪

真实案例:法院怎么判

裁判要点摘自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案例,当事人信息已脱敏。

入库编号/指导案例:2023-04-1-257-001

帮信罪的成立需要具备被帮助的正犯,不能仅因出售信用卡数量达标就简单认定

入库编号/指导案例:2024-04-1-257-002

提供话务支持但未通谋、未参与分成,可以帮信罪论处

入库编号/指导案例:2023-04-1-257-003

帮信罪三要件:明知、实施帮助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标准

入库编号/指导案例:2023-05-1-300-001

"跑分"行为的定性区分:出租出售银行卡用于跑分构成帮信罪,参与跑分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常见问题

问:帮信罪会留案底吗?影响工作吗?
答:会。属于刑事处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刑法》第一百条)。
问:帮信罪最重判几年?
答:基本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如果行为同时构成诈骗罪共犯等其他犯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期会显著上升。
问:被认定帮信罪后,卡里的钱能拿回来吗?
答:涉案资金通常作为犯罪所得或涉案财物处理,需通过案件处理程序主张;不属于涉案部分的可申请返还。
问:只是借了银行卡没获利,也算犯罪吗?
答:情节严重标准与获利不是唯一因素,账户流水规模、涉案资金性质都是关键。无获利不等于无罪,但会影响量刑。
问:卡被冻结了该怎么办?
答:主动联系冻结机关了解情况,如实说明账户使用情况;如已被立案,尽早委托律师、如实供述、退赔,争取从宽。
问:判了帮信罪能缓刑吗?
答:视情节而定。参与程度低、获利少、认罪认罚、退赔的从犯,有争取缓刑的空间。详见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判缓刑会留案底吗。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全文与延伸阅读

本章其他罪名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案例均来自人民法院案例库并已脱敏,裁判要点为原文引用。立案数额标准均标注依据,具体标准以案发地现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