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性病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档次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常见叫法:性病、梅毒、淋病、艾滋病

一句话速查

传播性病罪是行为犯:只要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仍然卖淫、嫖娼,就构成犯罪,至于有没有把病传染给对方,不影响定罪。

办理这类案件的三点提醒

①本罪是行为犯,是否实际传染他人不影响成立,「没传上」不是无罪理由。 ②涉艾滋病要区分后果:卖淫嫖娼的从重处罚;致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按故意伤害罪处理。 ③嫖宿幼女罪已废止,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一律按强奸论、从重处罚,不存在「嫖宿」这条轻罪通道。

先说结论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构成传播性病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罪是行为犯,是否实际造成他人患病,不影响犯罪的成立。明知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以本罪从重处罚;致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立案数额标准

本罪是行为犯: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即构成,是否实际传染给他人不影响成立。

情节认定对应刑罚
基本档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艾滋病情形明知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从重处罚;致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认定为「重伤」,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从重处罚;致人感染的按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 「明知」的认定(法释〔2017〕13号第十一条第一款):曾就医被诊断患严重性病、根据本人知识经验能知道、通过其他方法能证明明知。
  • 原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嫖宿幼女罪」已被《刑法修正案(九)》(2015 年 11 月 1 日施行)删去;此后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一律按强奸罪从重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法释〔2017〕13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量刑档次

情节门槛法定刑
基本档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仍卖淫、嫖娼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涉艾滋病从重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以传播性病罪从重处罚
致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明知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等,致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认定为「重伤」,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常见问题

问:没有把性病传染给对方,也构成传播性病罪吗?
答:构成。本罪是行为犯,只要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即构成犯罪,是否实际造成他人患病不影响成立。
问:「明知」有性病怎么认定?
答:法律列了三条:曾到医疗机构就医或检查并被诊断患有严重性病;根据本人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病;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明知。符合其一即可认定。
问:患艾滋病卖淫嫖娼怎么处理?
答:明知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以传播性病罪从重处罚;致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认定为刑法第九十五条第三项的「重伤」,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本罪条文全文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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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此罪与彼罪

实务中最容易与本罪混淆的几个罪名,逐项对比行为结构、数额门槛与量刑差距。

全文与延伸阅读

本章其他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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