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组织卖淫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档次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常见叫法:会所打工、接送卖淫女、看场子、管账

一句话速查

协助组织卖淫是刑法规定的独立罪名,不是组织卖淫罪的从犯;在会所打工算不算犯罪,关键看有没有为组织卖淫提供招募、运送、保镖、打手、管账等协助。

办理这类案件的三点提醒

①协助组织卖淫罪是独立罪名,不是组织卖淫罪的从犯,量刑规则单独计算。 ②「在会所打工」不等于犯罪,但一旦涉及招募、运送、保镖、打手、管账,就可能入罪。 ③情节严重时量刑从五年以下跳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人数和非法获利是主要判断点。

先说结论

协助组织卖淫罪是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单独规定的罪名,不以组织卖淫罪的从犯论处。明知他人组织卖淫,而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等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立案数额标准

明知他人组织卖淫而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的,以本罪定罪,不以组织卖淫罪的从犯论处。

情节认定/门槛对应刑罚
入罪为组织卖淫者招募、运送人员,或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等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招募、运送卖淫人员累计 10 人以上;或其中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严重性病者累计 5 人以上;或协助组织境外人员在境内卖淫、境内人员出境卖淫;或非法获利 50 万元以上;或造成相关人员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在有营业执照的会所、洗浴中心等场所从事保洁、收银、保安等一般服务性、劳务性工作,仅领取正常薪酬且无协助行为的,不认定为本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法释〔2017〕13号第四条、第五条

量刑档次

情节门槛法定刑
基本档明知他人组织卖淫,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等协助行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招募、运送卖淫人员累计10人以上;其中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严重性病的人累计5人以上;协助组织境外人员在境内卖淫或组织境内人员出境卖淫;非法获利50万元以上;造成相关人员自残、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其他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常见问题

问:在会所、洗浴中心上班就会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吗?
答:不一定。在具有营业执照的场所从事保洁、收银、保安等一般服务性、劳务性工作,仅领取正常薪酬,且没有招募、运送、保镖、打手、管账等协助行为的,不认定为本罪。
问:协助组织卖淫和组织卖淫罪是什么关系?
答:协助组织卖淫是刑法单独规定的罪名,不以组织卖淫罪的从犯论处;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的,直接按协助组织卖淫罪定罪。
问:情节严重的标准是什么?
答:招募、运送卖淫人员累计10人以上,或其中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严重性病的人累计5人以上,或协助组织境外人员在境内卖淫、组织境内人员出境卖淫,或非法获利50万元以上,或造成相关人员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条文全文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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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此罪与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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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案例均来自人民法院案例库并已脱敏,裁判要点为原文引用。立案数额标准均标注依据,具体标准以案发地现行规定为准;「关联条文」中的条文原文逐字取自本站法规原文库(《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一项:法律法规不适用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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