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档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句话:以赚钱为目的搞淫秽内容,够数量或够金额就构成犯罪。短视频引流、付费群、会员制网站是最常见的形态。它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分水岭只有一个——是否以牟利为目的。
三个提醒: ① 牟利与否决定罪名轻重——不以牟利为目的的,是"传播淫秽物品罪",最高刑只有两年;一旦收钱、拉广告、卖会员,就跳到本罪,最高可无期。 ② "点击量"是可以被鉴定的——服务器的访问日志、后台数据都可能成为定罪证据,删除前台数据不等于销毁证据。 ③ 数量按涉未成年人的标准从严——含有未成年人内容的,门槛减半且从重处罚。
先说结论
立案数额标准
以牟利为目的,达到下列数量/数额之一即入罪;涉及未成年人的标准减半(法释〔2010〕3号)。这是「数量型」而非「金额型」标准。
| 情节 | 数量/数额门槛 | 对应刑罚 |
|---|---|---|
| 入罪 | 视频 20 个/图片文章 200 件/点击 1 万次/会员 200 人/违法所得 1 万元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 情节严重 | 达入罪标准 5 倍(视频 100 个/违法所得 5 万元) |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 情节特别严重 | 达入罪标准 25 倍(视频 500 个/违法所得 25 万元) |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 不以牟利为目的的,是「传播淫秽物品罪」(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最高刑两年。
- 涉未成年人的数量门槛减半,向未成年人传播的从重处罚。
依据:法释〔2004〕11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
量刑档次
| 情节 | 数量/数额门槛 | 法定刑 |
|---|---|---|
| 基本档 | 视频 20 个/图片文章 200 件/点击 1 万次/会员 200 人/违法所得 1 万元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 情节严重 | 上述标准的 5 倍(视频 100 个/点击 5 万次/违法所得 5 万元) |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 情节特别严重 | 上述标准的 25 倍(视频 500 个/点击 25 万次/违法所得 25 万元) |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真实案例:法院怎么判
裁判要点摘自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案例,当事人信息已脱敏。
以不以牟利为目的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规则,支撑认定一节
常见问题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从事出版淫秽书刊活动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本罪条文全文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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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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