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档次

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常见叫法:麻精药品、医院供毒、管制药品、开药卖药

一句话速查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主体是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这类药品的人员,普通人不具备该身份,可能按其他罪名处理。

办理这类案件的三点提醒

①本罪只管「有身份的人」,普通人违规提供这类药品的,通常按其他罪名处理。 ②以牟利为目的或提供给毒贩的,直接转为贩卖毒品罪,刑罚重得多。 ③向吸食注射毒品的未成年人非法提供,是独立的入罪情形。

先说结论

本罪主体限定为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入罪看是否达到「数量较大」标准最低值的一半、二年内是否受过行政处罚、是否向多人或多次提供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立案数额标准

主体限于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

情节认定对应刑罚
入罪非法提供数量达到「数量较大」标准最低值的 50%、不满该标准;或二年内曾因非法提供受过行政处罚;或向多人、多次非法提供;或向未成年人非法提供;或造成严重后果;或其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非法提供数量达到「数量较大」标准;或达到上述数量标准并兼具向多人多次、向未成年人、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以牟利为目的,或者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提供的,不构成本罪,直接按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贩卖毒品罪)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法释〔2016〕8号第十三条

量刑档次

情节门槛法定刑
入罪非法提供的数量达到「数量较大」标准最低值的50%且不满该标准;二年内曾因非法提供此类药品受过行政处罚;向多人或多次提供;向吸食注射毒品的未成年人提供;造成严重后果;其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非法提供的数量达到「数量较大」标准;达到「数量较大」标准最低值的50%并兼具向多人多次、向吸毒未成年人提供、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之一;其他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常见问题

问:什么人会构成这个罪?
答:只有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才可能构成,普通人一般按其他罪名处理。
问:以牟利为目的提供药品会怎样?
答:以牟利为目的,或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提供的,不构成本罪,直接按第347条贩卖毒品罪处罚。
问:数量少也会构成吗?
答:可能。非法提供的数量达到「数量较大」标准最低值的50%、不满该标准,或者二年内曾因此受过行政处罚,都可能入罪。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罪条文全文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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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全文与延伸阅读

本章其他罪名

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虚假诉讼罪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袭警罪妨害公务罪开设赌场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行医罪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狩猎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污染环境罪非法采矿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赌博罪组织卖淫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强迫卖淫罪传播性病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伪证罪包庇罪聚众淫乱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催收非法债务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窝藏、包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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