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考试作弊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档次
组织考试作弊、替考,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会。组织考试作弊罪、代替考试罪由刑法规定,覆盖组织作弊、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以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责任人可能是组织者、帮助者,也可能是替考的双方。情节轻、未达到刑事门槛的,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了成绩取消、罚款、拘留等后果。
一是别把“国家考试”理解得太窄,依法设立的国家考试都在内。 二是“只是帮忙传个话、递个设备”也可能被追责。 三是替考既害人害己,还可能同时面对刑事和行政两重后果。
先说结论
真实案例:法院怎么判
裁判要点摘自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案例,当事人信息已脱敏。
以组织作弊与替考数罪并罚、家长找枪手构成代替考试罪的规则,支撑替考刑责一节
法条原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第二款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组织考试作弊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公务员录用等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涉及的体育、体能测试等体育运动中,组织考生非法使用兴奋剂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定罪处罚。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犯罪而为其提供兴奋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一)组织作弊的; (二)通过提供考试作弊器材等方式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便利的; (三)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四)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五)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