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档次
一句话速查
收购、代卖来路不明的东西,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吗,一句话回答:是否构成本罪,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明知"所收购、代卖的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犯罪。"来路不明"本身不等于明知,但如果结合价格、交易方式、卖家身份等客观情况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就可能构成本罪。
办理这类案件的三点提醒
"我不知道"并不是当然的抗辩。如果客观情形足以推定行为人在正常认知水平下应当知道来路不正,而行为人仍继续收购、代卖,就可能被认定为"明知";长期、反复、大额收购同一种物品的,风险会明显上升。
先说结论
① 本罪的核心是"明知"——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仍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② "明知"是心理活动,一般靠客观情形推定:价格明显偏低、交易方式隐蔽、卖家身份可疑、物品无合法来源凭证、被要求删除记录等。
③ 收购、代为销售、窝藏、转移都可以入罪;二手回收、典当、维修、废品收购属于高风险行业。
④ 上游犯罪不成立时,本罪一般也失去前提;本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处理对象不同,不要混淆。
真实案例:法院怎么判
裁判要点摘自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案例,当事人信息已脱敏。
入库编号/指导案例:2023-05-1-300-012
正文案例卡
常见问题
问:只是帮朋友收着、代为保管,也算犯罪吗?
答:如果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窝藏,同样可能落入本罪。"保管"并不是免责事由,关键仍在"明知"。
问:买的时候卖家说是自己的旧货,还会被认定明知吗?
答:要看客观情形。如果价格、交易方式、卖家身份等明显异常,仅凭对方一句"是自己的"往往不足以排除明知。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全文与延伸阅读
本章其他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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