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情节检核器
量刑时哪些情节必须从宽、哪些可以争取?逐项勾选后按刑法总则第六十五至六十八条等归入「应当从重/应当从宽/可以从宽」三档,并注明每一条的法律依据。
勾选年龄、停止形态、共犯地位、自首坦白立功、累犯等情形,按刑法总则逐条归入应当从重、应当从宽、可以从宽三档。
计算口径与依据
- 三档效果:从轻=法定刑幅度内偏轻;减轻=低于法定最低刑判处;免除=定罪但免予刑事处罚。同一情节列出的是法定可选范围,具体由法院定。
- 「应当」vs「可以」:应当(从犯、中止、胁从犯、未成年人、防卫避险过当、累犯从重)是强制规则;可以(自首、坦白、立功、预备、未遂、聋哑盲人)由法院裁量。
- 主要条文:第十七条(未成年人、七十五周岁以上)、第十九至二十九条(停止形态与共犯)、第六十五至六十八条(累犯、自首、坦白、立功)。
- 累犯连锁后果:应当从重,且不适用缓刑(第七十四条)、不得假释。
常见问题
「应当从宽」和「可以从宽」有什么区别?
「应当」是法律的强制性要求,法院必须执行(如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可以」给了法院裁量空间,法院结合案情决定是否适用(如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一个情节还要分效果档次:从轻(在法定刑幅度内偏轻)、减轻(低于法定最低刑)、免除(定罪但免刑),三者轻重完全不同。
自首、坦白、立功分别能换来什么?
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因坦白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八条: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重大立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自首比坦白的从宽空间更大,因为「自动投案」是自首独有的前提。
累犯为什么从重?哪些人不算累犯?
刑法第六十五条: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因为它表明行为人再犯危险性高、前科教育未起效。但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不构成累犯。累犯还不能宣告缓刑(第七十四条)、不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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