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立功可以从轻处罚吗?可以。自首(自动投案 + 如实供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立功(揭发他人犯罪查证属实、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等)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重大立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这两项认定的门槛比很多人想的要高,"主动"和"合法"是两个绕不过去的关键词。
先说结论
自首 = 自动投案 + 如实供述(《刑法》第六十七条)。即使不构成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也可以从轻处罚;因如实供述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立功: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刑法》第六十八条)。重大立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两个"反例":为拿立功而"制造线索"不算立功;以被害人身份报案不算自动投案。
一、什么算"自动投案"
- 典型的:主动到公安、检察院、法院投案;在亲友规劝、陪同下投案;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供认犯罪事实。
- 容易被忽略的:取保候审期间逃跑后,在司法机关采取措施控制前主动投案的,仍可视为自动投案。
- 不算的:被抓获;因醉酒等自身原因滞留现场被带走后经通知到案;以被害人身份报案后被动接受询问。
二、两个真实案例
裁判规则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认定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现限于"到案后"。"到案后"不等于"立案后"。对于虽未处于公安机关实际控制之下,但确有证据证实公安机关已经掌握其涉案情况、犯罪分子本人准备投案的,可以认定为"到案后"。2. 规劝并陪同同案犯投案,且同案犯涉嫌其他犯罪的,属于该解释第五条规定的"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应当认定为立功。
给你的启示"劝同案犯来投案"确实能算立功。这是可以主动去做、也值得留痕的一件事:留存通话记录、见面时间、到案笔录。
指导案例248号
裁判规则1. 在取保候审期间,行为人为获得立功情节约购毒品并予以揭发的,属于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立功线索,不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2. 对于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案件,原判认定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有误的,二审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写明一审判决存在的错误,但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给你的启示"自己造一个案子去揭发"不是立功。这条线一旦越过,不但拿不到从宽,还可能把自己搭进新的犯罪。
三个提醒: ① "到案即供"是核心——侦查机关已掌握证据并以其他事由通知到案的,认定自首会从严掌握,重点审查是否第一时间如实供述。 ② 立功线索要可核查——只说"我知道谁干过什么事"而不给可查证的细节,通常无法认定。 ③ 坦白也是从宽情节——即使不成立自首,如实供述依法可以从轻;不要因为"没算自首"就放弃争取。
已经网上追逃了,自己去投案还算自首吗?
算。自动投案并不要求"没人知道你涉案",被通缉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的,仍可能成立自首。关键在于投案的主动性与供述的完整性。
检举别人但对方没被立案,能算立功吗?
要看是否"查证属实"。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才可以认定立功;查不清的,一般不能认定。
家属代我打电话给公安说要投案,我没去,算不算?
一般不算。应当以行为人本人到案为要件;确有特殊情况的,需要证明投案意愿与其后到案之间存在直接联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一句话:自首看"主动",立功看"合法"。相关情形还可参阅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怎么适用与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判缓刑会留案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