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档次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常见叫法: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平台不整改、监管责令改正、信息网络安全管理

一句话速查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并具有法定情形之一的,构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办理这类案件的三点提醒

①入罪要先「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不是平台一出问题就担刑责。 ②200个、500条、5000条分别对应「违法信息大量传播」和「用户信息泄露」两种不同情形,不要张冠李戴。 ③本罪法定刑包含「管制」,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前款处罚。

先说结论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罪名,2015年11月1日施行。构成要抓住两点:一是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二是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并具备法定情形之一。量刑只有一档,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实行双罚。具体情形和数字门槛见法释〔2019〕15号。

立案数额标准

本罪①「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与②「致使用户信息泄露」的门槛不同,勿混列。

情形门槛对应刑罚
①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违法视频文件 200 个以上;其他违法信息 2000 个以上;向 2000 个以上用户账号传播;违法信息实际被点击 5 万次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②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行踪轨迹、通信内容、征信、财产信息 500 条以上;住宿、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交易信息等 5000 条以上;其他用户信息 5 万条以上同上
③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造成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证据灭失;或造成可能判处 5 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犯罪案件证据灭失同上
④有其他严重情节对绝大多数用户日志未留存、未落实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二年内经多次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等同上

依据:法释〔2019〕15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11-01 施行)第三至六条

量刑档次

情节门槛法定刑
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致使传播违法视频文件200个以上;其他违法信息2000个以上;向2000个以上用户账号传播;违法信息实际被点击5万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泄露行踪轨迹、通信内容、征信、财产信息500条以上;泄露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5000条以上;其他用户信息5万条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造成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证据灭失;或者造成可能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犯罪案件证据灭失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其他严重情节对绝大多数用户日志未留存,或者未落实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义务;二年内经多次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常见问题

问:平台不整改就会构成犯罪吗?
答:不一定。要同时满足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并且具备法定情形之一,才可能构成本罪。
问:用户信息泄露多少条会达到门槛?
答:泄露行踪轨迹、通信内容、征信、财产信息500条以上,或者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5000条以上,其他用户信息5万条以上。
问:单位会被追责吗?
答:会。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罪条文全文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

全文与延伸阅读

本章其他罪名

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虚假诉讼罪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袭警罪妨害公务罪开设赌场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行医罪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狩猎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污染环境罪非法采矿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赌博罪组织卖淫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强迫卖淫罪传播性病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伪证罪包庇罪聚众淫乱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催收非法债务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窝藏、包庇罪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案例均来自人民法院案例库并已脱敏,裁判要点为原文引用。立案数额标准均标注依据,具体标准以案发地现行规定为准;「关联条文」中的条文原文逐字取自本站法规原文库(《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一项:法律法规不适用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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