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10 个最常问的问题
公司不干了,怎么合法注销?清算时债权人怎么申报债权?谁可以申请破产、什么条件法院受理?破产后债还要不要还?老板跑路能不能追股东——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常见问题。
问题一览(点标题直达)
1公司不想经营了,怎样才能合法注销、安稳退出?
先给结论:不能一关了之,要先清算、再注销。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等情形解散的,应当清算;董事为公司清算义务人,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要清理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未了结业务、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剩余财产再按出资比例分配,最后办理注销登记。清算义务人没有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您该怎么办:按决议解散、成立清算组、公告和申报债权、清算分配、税务注销、工商注销这样的顺序走,别留下没有还清的债务就撒手不管。
公司因本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清算。董事为公司清算义务人,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董事组成,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另选他人的除外。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简易注销是什么?签了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有什么风险?
先给结论:简易注销图快,但承诺不实的,股东要对注销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在存续期间未产生债务,或者已清偿全部债务的,经全体股东承诺,可以通过简易程序注销登记。程序上,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公告期不少于二十日,公告期满未有异议的,可以在二十日内申请注销。关键风险在这一句:公司通过简易程序注销登记,股东对承诺不实的,应当对注销登记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想靠一纸承诺把债务甩掉,是甩不掉的。您该怎么办:只有确实没有对外债务、或者已经还清,才走简易注销;有未清债务的,老老实实清算。
公司在存续期间未产生债务,或者已清偿全部债务的,经全体股东承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二十日。公告期限届满后,未有异议的,公司可以在二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司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股东对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承诺不实的,应当对注销登记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解散清算时,债权人怎么申报债权?能拿回多少?
先给结论:等清算组的通知或者公告,按期限申报,拿多拿少取决于公司还剩多少财产。新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时要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登记。要注意,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您该怎么办:一旦听说欠您钱的公司要解散,立刻关注公示信息、主动联系清算组申报,别错过期限;清算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一般按比例分配。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4破产申请由谁提?什么条件下法院才会受理?
先给结论:债务人和债权人都能提,条件是还不起钱加上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有法定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所谓法定情形,就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另外,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您该怎么办:准备申请时,把债权债务、资产负债、不能清偿的情况整理成材料一并提交,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5公司破产、注销以后,没还上的债是不是就一笔勾销了?
先给结论:对破产的公司本身,未受清偿的部分通常不再清偿,但别人的担保责任跑不掉。破产清算终结、公司注销后,作为法人的主体资格消灭,债权人依破产程序没拿到的部分,一般不能再向这家公司追了。但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这笔债有人担保、或者有连带债务人,债权人还可以找他们。您该怎么办:作为债权人,别只盯着破产公司,把担保人、保证人一并列上;作为股东,若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债权人仍可能追到您身上。
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6破产了,财产按什么顺序清偿?谁先谁后?
先给结论:先扣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职工、社保税款、普通债权依次清偿。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第一顺序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顺序是破产人欠缴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第三顺序是普通破产债权。同一顺序内不足以清偿的,按比例分配。另外,有抵押、质押担保的债权,就担保物变现价款优先受偿,不参与上述顺序。您该怎么办:作为债权人,先确认自己是哪一顺位;有担保的,及时主张优先受偿。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7老板欠债跑路了,能不能让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来还?
有可能,要看有没有可以穿透的情形。新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实施该行为的,各公司对任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也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除此之外,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清算时未依法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其在相应范围内担责。您该怎么办:先查工商信息、出资情况和财产线索,能证明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抽逃出资或者违法注销的,向法院起诉要求追加其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各公司应当对任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8破产管理人是干什么的?由谁来当?
先给结论:管理人是法院指定的、接管和处置破产财产的大管家。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等。管理人一般由法院从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中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其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不能胜任的,可以申请法院更换。您该怎么办:债权人要主动配合、监督管理人,发现其失职、侵占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更换并追责。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9破产重整和和解有什么区别?公司还有救吗?
先给结论:重整和和解都是为了救企业,重整更彻底、适用面更广。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也可以申请重整。区别大致是:重整可以对债务、经营、股权和出资人权益作整体调整,还会有重整计划、可以引入投资人,力度大、周期长;和解主要是债务人和债权人就债务减免、延期达成和解协议,程序相对简单,但一般不涉及经营和股权的大调整。两者都不成功,就转入破产清算。您该怎么办:还有经营价值、想继续做的,优先考虑重整,并尽早引入投资人和专业人士。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10官司在执行,对方公司明显还不上钱,能不能转成破产?
能,这就是常说的执行转破产。如果被执行的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也就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在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同意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中止对该公司的执行,把案件材料移送其住所地法院进行破产审查。一旦进入破产程序,所有债权人的债权都按法定顺序、按比例公平受偿,避免个别债权人抢先执行、其他债权人拿不到钱。您该怎么办:作为债权人,如果发现对方公司债务缠身、财产明显不足,可以主动向执行法院提出移送破产审查的申请,并提交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