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贷款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档次
一句话速查
骗取贷款罪怎么认定?贷款资料"注水"会被判刑吗?两罪的关键分野是"非法占有目的":骗取贷款罪(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不要求非法占有目的,只要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并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即可;贷款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则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法定刑也更重。"资料注水、但确实在经营、也在还款"的,通常不等于贷款诈骗罪;是否入罪,要看主观目的与客观后果。
先说结论
① 骗取贷款罪不要求非法占有目的,核心是"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 + 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
② 贷款诈骗罪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明文列举了几类典型手段,法定刑更重。
③ 判断非法占有目的,要综合还款能力、资债结构、有无实际经营与投资项目、资金用途、还款情况、有无抽逃转移隐匿等因素。
④ "贷款资料注水"的后果要看情节:可能只是民事责任,也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甚至贷款诈骗罪。
⑤ 具体定性量刑由司法机关依据在案证据认定。
真实案例:法院怎么判
裁判要点摘自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案例,当事人信息已脱敏。
入库编号/指导案例:2025-04-1-112-001
区分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关键是非法占有目的,须综合多个因素判断,不能仅以未还款结果认定
常见问题
问:贷款资料有水分,但一直在还款,会被判刑吗?
答:要看是否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并造成重大损失,以及有无非法占有目的。若确实在经营、还款,通常不等于贷款诈骗罪;是否入罪由司法机关依证据认定。
问: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最核心的区别是什么?
答: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贷款诈骗罪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贷款罪不要求,但要有欺骗手段并且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
问:"没还上"是不是就等于有非法占有目的?
答:不是。依入库案例要旨,应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综合还款能力、资金用途、还款情况等因素判断,避免仅以未偿结果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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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其他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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