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淫秽物品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档次
一句话速查
走私淫秽物品罪要求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光碟、书刊等达到一定数量才入罪,数量越高量刑越重,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办理这类案件的三点提醒
①走私淫秽物品罪必须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纯粹自用、没有扩散意图的,通常不构成本罪。 ②入罪和跳档看数量,影碟、音碟、书刊、照片各有标准,不能混用。 ③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数量达到影碟500张等标准的就要按这一档处理。
先说结论
走私淫秽物品罪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须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影碟50张以上不满100张等情形属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达最高数量以上不满5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影碟500张以上、音碟1000盘以上、书刊画册1000册以上、照片5000张以上的属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依据是法释〔2014〕10号第十三条。
立案数额标准
本罪须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
| 情节 | 数量门槛 | 对应刑罚 |
|---|---|---|
| 情节较轻 | 淫秽影碟 50 张以上不满 100 张;录音带、音碟 100 盘以上不满 200 盘;书刊、画册 100 册以上不满 200 册;照片、画片 500 张以上不满 1000 张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 基本档 | 影碟 100 张以上不满 500 张;音碟 200 盘以上不满 1000 盘;书刊画册 200 册以上不满 1000 册;照片 1000 张以上不满 5000 张 |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 情节严重 | 影碟 500 张以上;音碟 1000 盘以上;书刊画册 1000 册以上;照片 5000 张以上 |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法释〔2014〕10号第十三条
量刑档次
| 情节 | 数量或数额门槛 | 法定刑 |
|---|---|---|
| 情节较轻 | 淫秽录像带、影碟50盘(张)以上不满100盘(张);录音带、音碟100盘(张)以上不满200盘(张);扑克、书刊、画册100副(册)以上不满200副(册);照片、画片500张以上不满1000张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 基本档 | 达上述最高数量以上不满5倍:影碟100张以上不满500张、音碟200盘以上不满1000盘、书刊画册200册以上不满1000册、照片1000张以上不满5000张 |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 情节严重 | 影碟500张以上、音碟1000盘以上、书刊画册1000册以上、照片5000张以上 |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常见问题
问:自己带淫秽光盘入境,自己看会不会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
答:一般不会。本罪要求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纯粹自己观看、没有卖钱或扩散意图的,通常不构成本罪;但若有牟利或传播目的,数量达到门槛就可能入罪。
问:走私淫秽物品多少数量算情节严重?
答:影碟500张以上、音碟1000盘以上、书刊画册1000册以上、照片画片5000张以上,属于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问:分开邮寄淫秽光盘,数量会合并计算吗?
答:会。不管随身携带还是邮寄,数量都按实际查获的盘(张、册)数累计计算,分次邮寄的也会合并计算,达到对应门槛即按相应档次处理。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本罪条文全文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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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依本罪处断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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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其他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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