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是纳税人日常咨询最集中的一类问题。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常见问题解答——本篇汇编 20 条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公开答复(答复时间 2026-01-02 至 2026-02-27,答复单位 浙江省12366、青岛市税务局12366、海南省税务局12366 等),逐条标注来源,并附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供办税人员按图索骥。
一、本期问答速览
1.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 2. 1、滴滴发票你们都现在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了吗?有没有进项税做计算抵扣?2、滴滴发票如果票面没有… 3. 根据2025年7号公告第三条按照其他纳税人退税的政策要求,如果2026年2月份申报完1月属期… 4. 两个问题,一是我们公司有职工乘坐商务舱,按照我公司规定只能按照一等座金额报销,超过部分自付。… 5. 今年开始销售软件并提供安装维护按照什么项目交税了? 6. 向林木合作社买来松木等品种47000,开入普通能否抵扣。我公司刚建好办公大楼,门口种树绿化 7. 请问这张发票可以抵扣吗 8. 26年开始销售设备并安装按照什么项目缴税? 9. 2026年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网约车数电普通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10. 员工出行乘坐网约车、滴滴打车等出租车;乘坐长途大巴;乘坐地铁,必须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 11. 从2026年1月份的电费开始,国网电力公司分2份发票开具,一部分金额开的专票,一部分的金额开… 12. 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的利息支出,及其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贷款服务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 13. 餐饮用餐是即时消费,同时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不… 14. 公司给员工每个月发放固定金额的交通补贴,可以抵扣个税吗 15. 公司工抵房购入的住宅,开发商发票开了,我们还么有去办证,下个月增值税我可以正常抵扣吗 16. 占用村集体的土地,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款,村集体开收据可以抵扣所得税吗? 17. 根据新增值税法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宿舍并收取租金(非经营性租赁)需要按法律规定正常税率缴纳增值… 18. 实施条例里~第二十条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增值税法所称个人消费。怎么理解 19. 公司内容食堂,部分收入免税,部分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对应的食堂采购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么?如何抵… 20. 法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二、官方答复汇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请问《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下此条政策是否仍然有效?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2-27】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规定,六、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除本公告和增值税法、增值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外,在2025年12月31日前制发文件规定的国内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同时停止执行。
1、滴滴发票你们都现在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了吗?有没有进项税做计算抵扣?2、滴滴发票如果票面没有载明乘客身份信息及出行起止地,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做费用扣除?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2-1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规定: 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二)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发票上列明或包含的增值税税额; 2.取得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 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 第五条 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涉及具体业务,可携带资料联系主管税局进一步核实。
根据2025年7号公告第三条按照其他纳税人退税的政策要求,如果2026年2月份申报完1月属期的增值税后我想申请留抵退税,那退税前连续六个月的的要求是指2025年8月到2026年1月吗?计算退税金额时第六个月新增加的留抵税额是跟2025年12月比还是跟2024年12月比新增加50万?文件里说的与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上一年度12月相比,这句要怎么理解?麻烦按我2月申请1月属期退税的这种情况详细说明一下?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2-1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7号)规定:“一、自2025年9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起,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可以按照以下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 …… (三)除制造业等4个行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六个月期末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期末留抵税额与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上一年度12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相比新增加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比例退还新增加留抵税额。新增加留抵税额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含1亿元),退税比例为60%;超过1亿元的部分,退税比例为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不符合本条第二项规定的,可以按照本条第三项规定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 二、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为A级或者B级。 (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本公告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七、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三)适用本公告第一条第三项政策的,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上一年度12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相比新增加留抵税额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进项构成比例×60%+超过1亿元的部分×进项构成比例×30%。 …… 本条第三项的进项构成比例,为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当年1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七类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 十一、本公告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涉及具体业务,可携带相关资料与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两个问题,一是我们公司有职工乘坐商务舱,按照我公司规定只能按照一等座金额报销,超过部分自付。那么按照税法规定,是否进项税只抵扣报销部分,超过自付部分不抵扣进项税,还是说只能进项税要么全部抵扣,要么全部不抵扣?二是火车票退票费若是开具了数电票(单位名称的),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税率跟正常的火车票是一样的,也是9%么?另外,若是可以抵扣的话,是全国都一样么,还是说要看各地税务局的具体政策要求?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2-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 ......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的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二)免征增值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三)非正常损失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四)购进并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对应的进项税额; (五)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进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 ...... 第十一条 增值税法第十六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应当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具体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完税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其他具有进项税额抵扣功能的扣税凭证。 第十二条 纳税人凭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规定,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 (二)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发票上列明或包含的增值税税额; 2.取得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今年开始销售软件并提供安装维护按照什么项目交税了?
【答复单位:青岛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2-1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规定,三、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 (一)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提供的软件安装、维护、培训等服务,适用软件产品的税率。 …… 纳税人发生的与本条上述情形类似的应税交易,比照执行。 ……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向林木合作社买来松木等品种47000,开入普通能否抵扣。我公司刚建好办公大楼,门口种树绿化?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2-1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规定: 五、其他增值税优惠项目 (二)自2026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的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二)免征增值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三)非正常损失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四)购进并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对应的进项税额; (五)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进项税额。
请问这张发票可以抵扣吗?
【答复单位:海南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2-09】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道路、桥、闸通行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带有“通行费”字样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2.取得桥、闸通行费发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列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一)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二)免征增值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三)非正常损失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四)购进并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对应的进项税额;(五)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进项税额。” 请参考上述文件结合实际业务情况进行判断。如购买方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未用于上述文件规定不得抵扣情形的,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26年开始销售设备并安装按照什么项目缴税?
【答复单位:青岛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2-07】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规定:“三、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 (二)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适用货物的税率。”
2026年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网约车数电普通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答复单位:江西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2-05】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规定: 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 (二)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发票上列明或包含的增值税税额; 2.取得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员工出行乘坐网约车、滴滴打车等出租车;乘坐长途大巴;乘坐地铁,必须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的凭据吗?取得电子普通发票不再可以抵扣进项税了?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2-0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规定,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 (二)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发票上列明或包含的增值税税额; 2.取得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从2026年1月份的电费开始,国网电力公司分2份发票开具,一部分金额开的专票,一部分的金额开的是上面这样的不征收普票,有同款的吗?为什么呢?都是电力公司收取,包含在电费中开专票有什么问题的?非要开一部分普。电力公司都没给个交代的,收100%的电费,用户不能享受100%的13的抵扣?
【答复单位:海南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2-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第十七条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对应的全部价款,不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销项税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第十五条规定:“增值税法第十七条所称全部价款,不包括纳税人代为收取的下列税费或者款项:(一)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二)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产生的消费税;(三)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四)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第三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应税交易的购买方为自然人;(二)应税交易免征增值税;(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业务的判断和办理请参考上述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的利息支出,及其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贷款服务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支出能否抵扣增值税?
【答复单位: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2-04】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的利息支出,及其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贷款服务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暂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应当适时研究和评估购进贷款服务利息及相关费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政策执行效果。 文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
餐饮用餐是即时消费,同时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进项,那这个款待是否以成本做费用并进项转出。若视同销售该进项是否就能抵扣,会不会产生矛盾。同时所得税是否要视同销售调增收入并调增对应成本?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2-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应税交易,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二)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 (三)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的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二)免征增值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三)非正常损失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四)购进并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对应的进项税额; (五)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规定: 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 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涉及具体业务,可携带资料与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公司给员工每个月发放固定金额的交通补贴,可以抵扣个税吗?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2-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公司工抵房购入的住宅,开发商发票开了,我们还么有去办证,下个月增值税我可以正常抵扣吗?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1-2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的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二)免征增值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三)非正常损失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四)购进并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对应的进项税额; (五)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进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统称长期资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以下统称五类不允许抵扣项目)的,属于用作混合用途的长期资产,对应的进项税额依照增值税法和下列规定处理: (一)原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单项长期资产,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原值超过500万元的单项长期资产,购进时先全额抵扣进项税额,此后在用于混合用途期间,根据调整年限计算五类不允许抵扣项目对应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逐年调整。 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占用村集体的土地,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款,村集体开收据可以抵扣所得税吗?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1-27】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 第五条 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 第八条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涉及具体业务,可携带资料联系主管税局进一步核实。
根据新增值税法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宿舍并收取租金(非经营性租赁)需要按法律规定正常税率缴纳增值税,可以认为该项业务产生了增值,那么企业当时所取得所取得的宿舍等建筑物的成本对应的进项税是不是也可以正常进行抵扣?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1-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的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二)免征增值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三)非正常损失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四)购进并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对应的进项税额; (五)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进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十一条 增值税法第十六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应当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具体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完税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其他具有进项税额抵扣功能的扣税凭证。 第十二条 纳税人凭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 (三)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不动产取得的完税凭证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 (四)购进农产品时,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农产品销售发票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从销售方取得的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上列明或者包含的增值税税额。”
实施条例里~第二十条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增值税法所称个人消费。怎么理解?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1-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的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 …… (四)购进并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对应的进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 第二十条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增值税法所称个人消费。
公司内容食堂,部分收入免税,部分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对应的食堂采购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么?如何抵扣?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1-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的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二)免征增值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三)非正常损失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四)购进并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对应的进项税额; (五)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进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服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和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当按照销售额或者收入占比逐期计算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于次年1月的纳税申报期内进行全年汇总清算。 第二十四条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服务,发生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的,应当将对应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对应的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法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条例第十一条增值税法第十六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应当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也是一个筐呀,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面装呀,大坑呀?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1-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 第十六条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按照销售额乘以本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纳税人应当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 第十一条 增值税法第十六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应当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具体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完税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其他具有进项税额抵扣功能的扣税凭证。
三、新旧口径提示(2026 对照)
四、办理提示
答复时效:本篇答复时间为 2026-01-02 至 2026-02-27。其中增值税相关的表述,如与 2026-01-01 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配套公告不一致的,以新法及现行有效文件为准。 属地口径:12366 答复由各地税务机关作出,具有属地性;跨省经营或情形复杂的,应以主管税务机关的最终口径为准。 个案差异:同类问题的处理结果取决于合同、票据、资金流等具体事实,不可直接套用;重大事项请留存资料并事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时效查询:办理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 12366 确认最新口径与所需资料清单。
五、政策依据
- 设定依据(文号引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答复中援引;本地库已收录该文件,本条为章节级或公告式引用,未逐条摘录原文)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答复中援引;本地库已收录该文件,本条为章节级或公告式引用,未逐条摘录原文)
-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答复中援引;本地库已收录该文件,本条为章节级或公告式引用,未逐条摘录原文)
- > ★本篇为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公开留言答复的整理汇编(共 20 条,答复时间 2026-01-02 至 2026-02-27)。所引文件以答复原文所述为准;标注 ✓ 的条文已与本地法规库全文逐条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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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常见问题解答——本篇汇编 20 条 12366 官方答复(2026-01-02 至 2026-02-27),含办理要点与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具体个案仍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