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与司法救助:10 个最常问的问题
打官司要交哪些钱、按什么标准收?诉讼费是不是都该败诉方出?交不起能不能缓交、减交、免交?撤诉和调解结案能退多少?保全费、鉴定费、执行费该谁掏——诉讼费用和司法救助最常问的十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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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费到底按什么标准收?不同案子差多少?
先给结论:诉讼费分三大类——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收费标准看案件类型和标的额。财产案件按争议金额分段累计交纳,钱越多比例越低:小标的案件费用很低,标的到几百万的按比例算下来就是一截。非财产案件多为按件收,离婚、侵害姓名权等有固定标准;劳动争议案件每件只交10元;行政案件里商标、专利、海事类每件100元,其他每件50元。申请费则针对财产保全、支付令、公示催告、破产、执行等单独收。另外,省级政府可以在规定幅度内制定本地具体标准,所以不同地方会有差别。想知道自己案子大概交多少,可以上中国移动微法院,或者直接问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把标的额报过去就能算出来。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2诉讼费是不是都该败诉方出?原告先垫还是最后结算?
先给结论:原则上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但败诉方不是必须全付,要看胜负范围。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按照各自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分。实际操作是“先垫后结”:原告起诉时先预交案件受理费,案件审结后由法院在裁判里确定最终由谁负担。要注意两点:一是你主张的诉讼请求被驳回一部分,对应的那部分费用可能得自己承担;二是撤诉、调解结案有单独的减半规则,不是按败诉处理。所以起诉时把请求列得准、证据备得齐,既是打官司的胜负手,也是省诉讼费的窍门。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交不起诉讼费怎么办?缓交、减交、免交能申请吗?
先给结论:能,法律专门给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留了司法救助的口子。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其中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企业和单位一般只能申请缓交或者减交。常见的免交情形有: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无其他收入,因见义勇为受损请求赔偿等;缓交则多见于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人身损害赔偿的受害人,以及正在接受法律援助的当事人。申请要在起诉或者上诉时一并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经济困难的材料,法院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别因为怕交钱就放弃起诉,先把司法救助申请递上去。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4撤诉或者调解结案了,诉讼费能退吗?能退多少?
先给结论:能少交,通常是减半。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也就是说,案件受理费本来按全额预交,最后是调解或者撤诉结案的,法院只收一半,多交的那一半会退给你。要注意的是:减半针对的是案件受理费这一项,申请费不在其列;而且必须是调解结案或者申请撤诉,判决结案不适用减半。实际操作上,撤诉或者调解达成后,法院会在裁定书或者调解书里写明诉讼费负担,然后按程序办理退费,有的法院直接退到原缴款账户,有的需要当事人提交申请。该拿的退费别忘了领,过一段时间再想起来就麻烦了。建议结案时当场问一句“诉讼费怎么退、什么时候到账”,并留好缴款凭证。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5财产保全费、鉴定费、公告费这些钱,到底谁出?
先给结论:它们不属于普通的案件受理费,大多是谁申请谁先垫,最后按责任转嫁。当事人应当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证人、鉴定人等出庭发生的合理费用;其中财产保全要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先垫付。鉴定费、评估费、公告费通常也由提出申请或者依法院指定的一方先垫付,裁判时再根据胜负和具体情况确定由谁最终承担。要不要保全、值不值得保全,可以先算一笔账:保全费有固定上限,和可能追回的财产比通常划算,还能防止对方转移财产。但鉴定、评估属于谁主张谁举证的成本,如果你申请鉴定却鉴定不出有利结论,这笔钱很可能落在自己头上。该垫的钱早点垫、留好票据,裁判时在诉讼请求或者费用分担里明确提出来。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6二审、再审还要不要再交一次诉讼费?
先给结论:二审一般要预交,再审原则上不交,但有例外。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在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也就是说,打二审这一步,钱是要再交的,标准一般参照一审。再审则不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有两种例外——一是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申请再审并被法院裁定再审的;二是对一审判决没上诉、裁判生效后又申请再审,被裁定再审的。这两种情形要按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费。所以别以为“申诉不要钱”,先看清自己属于哪种情形,再决定走哪条路。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7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不要交费?执行费谁承担?
先给结论:要交申请费,但通常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人不用自己扛。执行案件里,申请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也就是说,你申请强制执行时可能要先垫一笔执行申请费,但最终这笔账会算到欠钱不还的那个人头上,从执行到的款项里扣。这一点很关键:别因为“申请执行还要交钱”就放弃执行。反过来,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确实查不到财产,案子可能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费也就暂时无处着落,但债务不会因此消失,日后发现财产可以恢复执行。申请前把执行依据、身份材料、财产线索备好,能明显提高拿回钱的概率。
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本办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的申请费,由人民法院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申请费的负担。
8什么条件能申请司法救助?具体要怎么申请?
先给结论:经济困难、又属于法定情形,就可以申请司法救助,也就是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申请时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而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人民法院对司法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需要注意的是,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企业和单位一般只能申请缓交或者减交。准备材料时别怕麻烦,低保证明、收入证明、失业证明、病历和医疗费票据都能帮你说明情况。材料齐、理由实,批下来的把握就大。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
9打一场官司,除了诉讼费还要花哪些钱?
先给结论:诉讼费只是门票,真正花钱的地方还不少。按法律,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三类: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除此之外,常见的花费还有:请律师的律师费,做伤残、笔迹、工程质量等鉴定的鉴定费和评估费,为保全财产交的申请费,公告送达的公告费,复印、公证、调取证据的费用,以及异地打官司的交通住宿费。这些钱里,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有可能按责任转嫁给败诉方,律师费原则上自己承担,除非法律特别规定或者事先约定。所以打官司前最好先算总账,看看争议金额和总成本是否划算,值不值得一告。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10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的票据,该找谁开?
先给结论:谁收钱谁开票。你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由法院出具诉讼费专用票据;向律所支付的律师费,由律师事务所开具发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还应当依法纳税;鉴定、评估、公证等经营性服务的费用,由提供服务的机构开具发票。发票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这三类票据都很重要:既是报销、维权的凭据,也是日后主张“由对方承担”的证明。建议交一笔、拿一张,按案件分类收好;特别是败诉方要承担的那部分费用,票据就是你申请执行时计算金额的依据。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