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行政官司要交多少诉讼费,败诉了由谁承担?行政案件的受理费很低,普通行政案件每件50元、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诉讼费原则上由败诉方负担。不过,"受理费低"并不等于没有成本,鉴定费、评估费、鉴定人出庭费等实际支出仍然可能发生。提前弄清缴纳标准和负担规则,有助于安排起诉与应诉的策略,也能避免因费用问题影响程序推进。
先说结论
① 行政案件受理费按件收取,不按争议金额比例收取: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 ②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③ 诉讼费原则上由败诉方负担;部分情形(如原告自愿撤诉)可能由原告负担。 ④ 鉴定费、评估费、鉴定人出庭费等不属于案件受理费,通常由申请方先行垫付,最终按责任分担。 ⑤ 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依法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行政案件受理费的交纳标准
行政诉讼的案件受理费与民事案件不同,它不随争议金额水涨船高,而是按件收取,这也是行政诉讼成本较低的原因之一。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六)项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需要提醒的是,管辖权异议即使被裁定成立、案件被移送,这一项费用仍可能按实际处理情况收取;只有异议不成立时,才明确按50元至100元交纳。提出异议前,先评估理由是否充分,避免"输了异议还要多掏一笔"。
败诉了,诉讼费由谁承担
诉讼费用负担的基本规则是:由败诉方负担。也就是说,如果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被判决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被判令履行,一般由行政机关承担诉讼费用;反之,如果原告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则由原告承担。
- 败诉方负担:这是诉讼费用负担的一般规则。
-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各自负担的数额。
- 原告自愿撤诉:一般由原告负担,这是"败诉方负担"的常见例外。
- 双方都有过错的:法院可以酌情分担。
对行政机关而言,败诉意味着不仅要纠正行政行为,还要承担诉讼费用;对原告而言,也不必因为"对方是行政机关"就担心费用负担必然落到自己头上,关键看判决结果。
哪些费用不属于案件受理费
很多人误以为"交完受理费就没有其他支出了",实践中并非如此。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用的一部分,以下支出不计入受理费,需要另行处理:
鉴定费、评估费、审计费:由提出申请的一方先行垫付,最终按责任分担。
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证人出庭作证的相关合理费用。
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可能产生的担保或相关费用。
因此,在评估是否起诉、是否需要申请鉴定时,应把这些潜在成本一并考虑,而不是只看50元或100元的受理费。
交纳确有困难,可以申请缓交、减交、免交
如果当事人确实存在经济困难,法律为诉讼费用的交纳留出了弹性空间。符合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准许以及准许的范围,需要结合当事人提交的困难证明材料判断。
申请缓交、减交、免交是法律提供的救济路径,但不等于必然获准,也不等于免除全部费用。具体条件与材料清单,应当以受理法院的要求为准,切勿轻信"交了钱就能免"的说法。
常见问题
行政案件受理费是不是很高?
不高。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属于按件收取的低标准。
败诉了,诉讼费一定要自己出吗?
一般由败诉方负担。如果原告胜诉,通常由行政机关承担;如果原告败诉,则由原告负担;原告自愿撤诉等情形属于例外。
鉴定费也算诉讼费、由败诉方出吗?
鉴定费等不计入案件受理费,一般由申请方先行垫付,最终按责任分担,不能简单等同于受理费的负担规则。
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怎么办?
可以依法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行政诉讼还能不能要求赔偿?
涉及行政行为造成损害时,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主张赔偿,具体可参考行政诉讼可以要求赔偿吗。
费用之外,还要注意期限
费用交得清,期限也要算得准。行政诉讼有起诉期限的要求,逾期起诉可能被裁定不予立案或驳回起诉,费用问题解决了,期限耽误了同样得不偿失,相关规则可参考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多久。此外,行政诉讼也不代表可以随意提起,明显不属于受案范围的,法院会裁定驳回起诉,已交费用同样需要按规则处理。
综上,行政案件的受理费标准低、败诉方负担是原则,但鉴定评估等实际支出不可忽视,确有困难还可申请缓交、减交、免交。是否起诉、是否申请鉴定,应当结合案情、证据与成本综合判断。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