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多久交诉讼费?收到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 7 日内。这不是法院自定的窗口期,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 481 号,2006 年 12 月 19 日公布,2007 年 4 月 1 日施行)第二十二条写死的期限。7 日内不交,案子会被裁定按撤诉处理,这次立案就白跑;真拿不出钱,就在这 7 日内提缓交、减交、免交申请,申请在案,才不会被按撤诉处理。
三句话说清: ① 多少钱:受理费按诉讼请求金额分段累计,本篇不展开费率,用诉讼费计算器代入金额算。 ② 多久:收到交费通知次日起 7 日内;上诉人在递交上诉状时预交,没交的法院再通知 7 日;申请费按法院指定期限交,与受理费不同步。 ③ 最大的坑:7 日不是缓冲期。逾期不交又没申请司法救助,裁定按撤诉处理;上诉人不交,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当场生效。
一、7 日从哪天开始数:三个起算点,别记混
结论:原告从接到交费通知的次日起算 7 日,反诉方从提起反诉的次日起算 7 日,上诉人在递交上诉状时就要预交、没交的法院再通知 7 日;三个 7 日各算各的,不共用一个期限。
条文把三类人的交费时点分得很清楚: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数这个 7 日,抓住四个细节就不会错。
起算点是“接到通知”的次日,不是立案日。 立案当天一般不会同时发交费通知,中间常隔一两天;网上立案的通知直接推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和立案时留的手机号上。收到那天算第 0 天,第二天才是第 1 天。
通知不分形式。 纸质通知书、法院短信、平台推送都算。有人说“我没收到纸质的”,但系统显示短信已送达,期限照样起算。立案时填的手机号必须能收短信,换号要第一时间告诉立案庭。
最后一天赶上节假日,顺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第 7 天正好落在国庆假期的,顺延到节后第一个工作日;顺延只动最后一天,前面几天不会变长。
涉外案件的时间差在上诉期,不在交费期。 交费期限仍是 7 日;区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裁定,有权在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比国内的 15 日长一倍。上诉费仍在递交上诉状时预交,补交还是 7 日。涉外案件的花费与周期见打涉外官司要花多少钱多久。
还有两笔钱的时间点不一样:执行申请费不预交,第二十条第二款写明“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第三十八条规定由被执行人负担;保全费、支付令申请费按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交,法院另给交费通知,与受理费的 7 日不共用期限。执行费的负担规则见申请强制执行要交执行费吗。
二、不交的后果:按撤诉处理,不等于案子没了
结论:法院通知后仍不交的,裁定按撤诉处理,这次立案作废;上诉人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随之生效。想继续打,只能重新起诉、重新交费、重新排期。
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只说“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具体处理写在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撤诉处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八条一审宣判时或者判决书、裁定书送达时,当事人口头表示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必须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未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的,视为未提起上诉。虽递交上诉状,但未在指定的期限内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两条合起来看,有一层意思很多人没意识到:上诉人不交费,后果比原告更重。 原告被按撤诉处理,判决还没作出,案子回到原点;上诉人被按撤回上诉处理,意味着一审判决当场生效,对方可以拿判决书申请执行,你再想推翻只能走再审。
“按撤诉处理”的准确含义是“这次诉讼程序结束”,不是“这个纠纷从此不能告”。差别在四处。
可以重新起诉,但要重走一遍。 按撤诉处理的案件不禁止再次起诉,代价是重新写状子、立案、排期、交费,前面花的时间全部作废。
诉讼时效这一块不要赌。 起诉是中断时效的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项),但按撤诉处理后,时效是“从起诉之日重新起算三年”还是“视为没起诉”,实务上有分歧:多数观点认为撤诉不消灭已经发生的中断效力,也有法院认为视为未起诉。落到个案上就是运气,正确做法是不让 7 日过期。
保全措施一般会解除。 按撤诉处理后保全失去依附,法院通常裁定解除查封、冻结。账户一解冻,钱当天就能转走,这是“不交费”最贵的隐性成本。打法见财产保全。
管辖可能被动摇。 同一法院的管辖权一般不变,但被告搬家、户籍迁出、经常居住地变更的,重新起诉要重新核对管辖法院,跨省的案子足够多跑一趟。
三、交给谁、怎么交:三类交费人、一个收款方、五种渠道
结论: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反诉由被告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只有执行申请费不预交;收款方只能是法院诉讼费专户,要求转到个人账户的都是骗子;五种渠道里窗口最快,银行转账最慢但最适合大额。
| 费用 | 谁交 | 什么时候交 | 依据 |
|---|---|---|---|
| 一审案件受理费 | 原告 | 收到交费通知次日起 7 日内 | 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
| 反诉案件受理费 | 提起反诉的被告 | 提起反诉次日起 7 日内 |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
| 二审案件受理费 | 上诉人,双方都上诉的分别交 | 递交上诉状时预交,未交的通知后 7 日 |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 保全申请费、支付令申请费 | 申请人 | 提出申请时或法院指定期限内 | 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
| 执行申请费 | 被执行人负担,申请人不预交 | 执行后交纳 | 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 |
一个例外值得记住: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这句话在第二十条第一款最后一句,很多讨薪的劳动者不知道,立案时被要求先交钱就退缩了。另有第八条列举的四类案件根本不交纳案件受理费,可以和司法救助一起问。
费率不在这里展开。受理费按诉讼请求金额分段累计,1 万元以下每件 50 元,往上分段递减,算法与实算例子见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本篇只讲钱算出来以后交给谁。
收款方是法院的诉讼费专户,不是法官,不是书记员,不是任何个人微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按照其财务隶属关系使用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全额上缴财政,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条第二款还写明,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开具缴费凭证,当事人持缴费凭证到指定代理银行交费。翻成三句话:钱进的是财政账户,户名一般是“××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或当地非税收入汇缴账户,以通知书上印的为准;拿到的是财政票据,纸质的叫诉讼费专用票据,电子的叫财政电子票据;收据、白条、转账截图都不是票据。
最常见的骗法是:立案后有人加你微信,头像和名字是“××法院××法官”,说系统故障缴不了,让你先转到他账户。法院不会用个人账户收诉讼费。 遇到这种情况,挂掉、截图、拨 12368,再去诉讼服务大厅当面问。
再看怎么交。五种渠道的差别主要在“多久销账”:钱在路上、系统显示未交,又赶上期限最后一天,法院可能已经出了按撤诉处理的裁定。
| 渠道 | 怎么操作 | 多久销账 | 适合谁 |
|---|---|---|---|
| 诉讼服务大厅收费窗口 | 取号、报案号、现金或刷卡,当场领票据 | 当场 | 人在本地、要纸质票据 |
| 法院的 POS 机或缴费二维码 | 窗口或自助机扫码,按提示输案号 | 当场到当日 | 不想带现金 |
| 银行柜台转账至诉讼费专户 | 按通知书的户名账号汇款,附言写案号加姓名 | 一到三个工作日 | 异地、单位付款、金额大 |
| 网上立案平台在线缴费 | 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里找到本案,点缴费 | 当日到次日 | 网上立案、异地 |
| 微信或支付宝城市服务 | 部分法院接入,以法院通告为准 | 当日到次日 | 小额、手机操作熟练 |
几个要点。窗口要带交费通知书、身份证、案号,票据当场核对案号、金额、姓名,错了当场改。扫码和 POS 等屏幕出现“缴费成功”再走,截图留存。银行转账最容易错在附言,必须写“案号+姓名+诉讼费”,例如“(2026)××民初××号 张三 一审受理费”,不写附言法院只能挂账,你这边仍显示未交;回单拍照,那是唯一的付款证据。城市服务不是全国都有,先看通知书上写没写这个渠道。
票据必须留存,至少留到退费到账之后。 它是证明“我交了多少”的唯一直接凭证,退费、核对、申诉都要用。电子票据存三处:手机、邮箱、云盘;纸质票据拍照,原件单独放。丢了要先到法院财务或档案部门查存根、开证明,会多绕好几圈。
四、交不上怎么办:缓交、减交、免交,申请要赶在期限届满前
结论:符合条件的,在交费期限届满前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法院批准缓交的,缓交期间不按撤诉处理。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减交比例不得低于 30%。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 (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 (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 (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七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三条路的分工一句话记住:免交是这笔钱不用出了,减交是少出一点,缓交是晚点再出。 免交门槛最高,只给自然人,公司不能申请免交;减交至少减 30%,最多按七成交;缓交最常用,批准后期限后推,案子照常往下走。
对照条文找自己落在哪一格: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低保、特困、五保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其他收入的,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见义勇为受损索赔的,都落在免交(第四十五条);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的受害人索赔的,正在接受法律援助的,落在缓交(第四十七条)。最后一格最实用,法律援助机构已经审过经济状况,法院一般直接认。残疾人打官司的三条便利,另见残疾人打官司:免交诉讼费、无障碍开庭与法律援助三条便利。
申请时间是最关键的一步。 第四十八条第一句写的是“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实务上最晚不能晚于交费期限届满:超过 7 日又没有申请在案,法院可以裁定按撤诉处理;已经递交申请、法院还在审查的,不属于“逾期不交纳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的情形。第四十九条还规定,申请缓交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在决定立案之前作出准予缓交的决定”——别等立案后再去求。
材料按第四十八条备:申请书、身份证明、经济困难证明(低保证、特困供养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记录、村居委会或单位收入证明,任选其一)、特殊情形证明(残疾证、事故认定书、重大疾病诊断证明、法律援助决定书)、交费通知书复印件。
- 递申请时逐项核对
- [ ] 申请书一式两份,自己留一份盖收件章的复印件。
- [ ] 证明材料与申请理由对得上:申请免交要有低保证明、特困证明、残疾证或无固定收入证明。
- [ ] 申请事项写具体:缓交写明缓到什么时候,减交写明清减比例。
- [ ] 交到立案窗口或承办法官手上,当面要收件回执,记下经办人和日期。
- [ ] 别卡在第 7 天下午才递,转账在途不算你的。
申请被驳回的,法院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第四十八条第三款),可以补材料再申请一次,或者直接交费保住案子。补一份低保证明、补一份诊断书,结论可能完全不同,具体写法见交不起诉讼费怎么办?缓交、减交、免交怎么申请。还有一层兜底:第五十条规定,一方获司法救助、对方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对方负担。缓交不等于最后不用交。
五、交了还能不能退:减半是常态,全退是例外
结论:调解结案、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适用简易程序的减半交纳,二审发回重审的退二审受理费,一审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全额退还;法定退费期限是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
减半和退还是两个动作。第十五条的原文是“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十六条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五十三条第二款是“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三句话把退费说透。
第一,减半不是全退,退的是一半。 立案时按全额预交,最后调解或撤诉,法院只收一半,多交的那一半形成退费。法条用的词是“减半交纳”,不是“全额退还”。两种减半通常不叠加:已按简易程序减半的案子撤诉时是否再减半,各地做法不一,以受理法院口径为准。
第二,全额退的只有几种。 一审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退全部受理费(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二审发回重审的退上诉人已交的二审受理费(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移送、民事部分不再审的退受理费(第二十五条)。反过来,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已交费不退,恢复后也不再交(第二十六条)。
第三,15 日是法院办手续的期限,不是钱到卡的期限。 起算点也不是结案之日或你申请之日:撤诉的从撤诉裁定生效起算,调解的从调解书生效起算,一审判决后双方都没上诉的从上诉期届满起算。实务中还要加财政退库、银行处理的时间,一般 1—3 个月到账;这是实务观察,不是法定时限,以受理法院财务流程为准。
照着五步做:一看文书,“诉讼费用负担”那一栏写“由被告负担”的,是执行时一并主张,不是去法院退费;二找窗口,向承办法官或诉讼服务中心(有的法院单设退费窗口)交申请;三备材料,退费申请书(案号、缴费金额、申请退还金额、收款账户)、原票据、生效文书、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及开户行;四留回执,记下经办人和日期;五到期催办,超过 15 日没动静,拿回执找诉讼服务中心或拨 12368。
六种退与不退的对照和材料清单,见文末延伸阅读。对退费金额本身有异议的,注意一条红线:不能单独就诉讼费用的决定提起上诉,但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法院院长申请复核,复核决定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作出(第四十三条)。
六、四个常见误解,一条一条纠正
结论:“不交钱法院也会判”“诉讼费一定由败诉方出”“交了就退不回来”“保全费也是 7 日”——这四句话全错。
误解一:不交钱,法院照样会判。 错。通知后仍不交,裁定按撤诉处理,不会有判决。法院不会替你垫钱审案,也不会因为你“有理”就免掉程序要件。真交不上就走司法救助,不是拖着不交。
误解二:诉讼费一定由败诉方出。 半对半错。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各自数额。但这是最终负担,不是先交:起诉时由原告垫,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拿到的是“对方应当付给你”的判项,不是法院主动退钱。两者的关系见诉讼费用由谁承担?可以申请减免吗?。
误解三:交进去就退不回来了。 错。调解结案、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多交的一半要退;一审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全额退;二审发回重审的退二审受理费。前提是票据在、文书在、申请提了。
误解四:保全费也是 7 日内交。 错。7 日是案件受理费的期限(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申请费走第三款,“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法院另给交费通知,与受理费不同步。保全费的算法(不超过 1000 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 30 元,1000 元至 10 万元部分按 1%,10 万元以上部分按 0.5%,最多 5000 元)写在第十四条第二项,本篇不展开。
七、办不成怎么办:四个卡点,四条出路
结论:没收到通知就主动查,交完没销账就持票据去窗口核,被要“其他费用”先要票据,人到不了就书面申请线上缴或者延期。
卡点一:一直没收到交费通知。 三种可能——联系方式变了、通知推在平台上没看、法院还没出通知。按顺序做:打开“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看“我的案件”里有没有待缴费项;翻手机短信,包括被拦截的垃圾箱;打 12368 报身份证号和案号查;最后直接问立案庭“交费通知出了吗、发到哪个号码”,记下答复时间和接电话的人。不要等,期限从通知到达起算,你认为没收到,系统里可能早已送达。材料被退回的常见原因见网上立案:手机上传就能起诉,但这六处材料最容易被退回。
卡点二:钱交了,系统显示未交。 别重复交。带票据、银行回单、身份证到收费窗口或财务室核对入账流水;确认已入账的,要求出具已缴费证明或当场销账。跨行转账先查自己账户有没有被退回,户名账号错一个字都会退票,这种情况按正确账户重交,并第一时间告诉承办法官不是你拖延。
卡点三:被要求交“其他费用”。 诉讼费只有两类: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都有财政票据。其他任何名目,先问“依据哪一条、开什么票据”。公告费、鉴定费确实存在,但由相关机构收取、有各自的票据,不进法院诉讼费专户。没有财政票据的,拒付;已付的保留凭证,向该院监察部门、12368、上级法院反映。
卡点四:人在外地、住院、到不了现场。 先问能不能网上缴,多数法院已开通;不能的,写书面申请说明原因,附车票、诊断证明,请求线上缴纳或者延期,通过网上立案平台提交或 EMS 寄给承办法官,寄件单号留存;同时拨 12368 报备。书面留痕这一步不能省,口头说过,事后无从证明。
八、常见问题
结论:八个问题,答案都落在一条法条或一个动作上,照着做就行。
立案后多久交诉讼费?
收到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 7 日内,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起算点是“接到通知”的次日,不是立案日;最后一天赶上法定休假日的,顺延到节后第一个工作日。
诉讼费什么时候交,通知是短信还是纸质?
纸质通知书、法院短信、平台推送都算,期限从通知到达那天起算。立案时留的手机号必须能收短信,换号要告诉立案庭。
不交诉讼费会怎样?
通知后仍不交,裁定按撤诉处理,这次立案作废,可以重新起诉但要重新交费、排期;上诉人不交,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随之生效,保全一般同时解除。
诉讼费可以缓交吗?
可以。第四十七条列了应当准予缓交的情形: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人身伤害事故受害人索赔;正在接受法律援助;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期限届满前交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批准后缓交期间不按撤诉处理。
诉讼费交了能退吗?
能。调解结案或撤诉的减半交纳,退一半(第十五条);一审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全额退,二审发回重审的退二审受理费(第二十七条);涉嫌刑事犯罪并移送的退受理费(第二十五条)。法院办退费的期限是文书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第五十三条),钱实际到账一般 1—3 个月,以法院财务流程为准。
诉讼费怎么在网上交?
登录“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在“我的案件”里找到待缴费案件,点网上交费,支付成功后生成财政电子票据。部分法院支持微信、支付宝城市服务,以通知书写的渠道为准。
撤诉诉讼费退多少?
退一半。第十五条规定调解结案或者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立案时按全额预交,撤诉后法院收一半、退一半,不是全退。
交诉讼费用什么票据?
财政部门印制的诉讼费专用票据或者财政电子票据,上面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第五十二条明确受理费、申请费全额上缴财政。收据、白条、转账截图都不是票据。
今天就能做的三个动作
第一个动作,把交费通知翻出来,在日历上标出第 7 天,设两个提醒:第 5 天一次、第 6 天一次。最后一天赶上节假日的顺延,提醒不跟着顺延。
第二个动作,核对三样再付钱:收款户名是不是“××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金额与通知书是否一致、附言有没有写清案号和姓名。对不上,先拨 12368,别先转账。
第三个动作,如果这笔钱确实拿不出来,今天就写申请。照这个模板开头:
“申请人×××,与×××纠纷一案(案号:(2026)××民初××号),应交案件受理费××元。申请人现无固定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元,符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七条第×项规定的情形,特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随附低保证明(诊断证明、法律援助决定书)一份,请予批准。”
写完打印、签名、按手印,配上证明材料,在期限届满前交到立案窗口或者承办法官手上,要一张收件回执。申请递上去,案子就保住了。
延伸阅读
交费只是立案后的第一个动作,后面还有送达、开庭、判决、执行。整条线的骨架见起诉流程,立案规矩见立案登记制,费用概念见诉讼费用,入口索引见办事指南,分步流程见流程指引,退费申请书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文书模板。费用类内容集中在办事收费标准专题和费用标准分类。法条原文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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