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他一共要花多少钱?」是当事人开口问律师的第一句话之一,搜「诉讼费由谁承担」的人,多半还有第二问:赢了能不能让对方出。2026 年写的这篇,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为纲,把受理费与其他诉讼费用的分层、败诉负担的规则、缓减免三种申请各自的用法一次讲清;具体算费数字虽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里,但条文框架读懂了,交多少、谁承担、能不能缓就都有了谱。
先看这三个要点
- 费分两层:任何案件都要交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还要按规交纳其他诉讼费用(申请费、证人出庭费用、鉴定费等按实发生的部分)。
- 败诉负担是原则: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按比例分担;调解、撤诉案件另有减半等优惠安排。
- 困难有三档: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规定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缓的是时间,减的是数额,免的是全部。
一、条文原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二、诉讼费要件对照
| 要件 | 条文要求 | 实务提示 |
|---|---|---|
| 交纳义务 | 当事人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 | 受理费按诉讼请求金额分段累计计算,立案时预交 |
| 财产案件附加 | 财产案件另交其他诉讼费用 | 鉴定费、公告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按实发生 |
| 困难救济 | 确有困难可申请缓交、减交、免交 | 向受诉法院申请,说明困难事实并附证明 |
| 负担规则 | 办法另行制定→败诉方承担为原则 | 判决主文的「诉讼费由被告负担」即由此而来 |
| 程序节点 | 逾期不预交按撤诉等规则处理 | 收到交费通知后七日内预交,逾期有失权风险 |
第一款把费用切成两块:案件受理费是进入诉讼的门票,全国统一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分段累进标准计算——财产案件按请求金额分档累计,非财产案件(离婚、人格权等)按件收固定数。其他诉讼费用是财产案件里的实报实销部分,鉴定费动辄数千上万,公告费、保全费按次计,打财产官司做预算时这两块常比受理费更重。
反诉和增加请求的费用规则顺带交代:被告提反诉,反诉请求按其金额另行计收受理费——反诉不是一个免费的「还嘴」,它按新诉计费;原告在举证期限内增加请求的,增加部分补交对应费用。两边的共同逻辑是「按请求额计费」,所以无论攻方守方,把主张金额算准都是省钱的第一步。
受理费是预交制:原告立案时先垫,判决再按胜负分配。这就是「预交」与「负担」的分工——谁先掏和最终谁出是两件事,败诉方负担的原则让原告不必担心「垫了要不回」。
分段累计怎么算,用一个示意把逻辑跑通(数字以现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为例,适用时以最新标准为准):请求金额十万元的财产案件,不超过一万元的部分每件交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点五交纳——五十元加九万元乘以百分之二点五,合计约两千三百元。注意三个要点:分段是每一段用该段的费率,不是全额套一个费率;累计是各段相加;基数是诉讼请求金额,所以请求写得虚高,受理费跟着虚高,虚高部分败诉了费用还归自己。非财产案件按件收费,与金额脱钩——离婚、人格权这类案件立案前先确认按件还是按额,预算就不会失真。
三、负担规则与调解撤诉的优惠
负担的细目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里,但主轴一句话:败诉方负担,部分败诉按比例。判回八十万、只支持一半的,受理费对半分;反诉成立的,反诉部分的费用由本诉原告(反诉被告)负担。二审的上诉费按不服一审判决的金额部分计算,二审维持原判的由上诉人负担,改判的按二审结果重新分配。
两条优惠通道值得记住:调解结案、撤诉的,受理费减半——这也是先行调解有吸引力的经济账:早和解省一半受理费,还省几个月时间。简易程序减半交纳受理费,转普通程序后补差价。
退费机制也顺着说清。预交多出的部分在结案后按规定退还:撤诉的按减半后的数额结算,多交部分退回;调解结案的同样按减半结算;部分胜诉的按判决确定的比例分配,败诉方应担的部分由其补交,法院一般不会主动把胜诉方垫的钱「挪」给对方——拿到判决后,胜诉方向法院申请退还自己预交、应由对方负担的部分,或者按判决直接向对方追要,两条路都通,别以为判决写了「由被告负担」钱就自动到账。退款到账有周期,立案交费时的凭证、结算单据都留好,退费申请用得上。
四、缓减免:三种申请三种用法
缓交适用于「现在拿不出、将来有」:低收入劳动者起诉讨薪,可以申请缓交,判决后由败诉方负担时自然解决。缓交不改应负数额,只是推迟预交时点。
减交适用于「部分困难」:按办法规定,符合困难情形的可减交不低于百分之三十。需要提交收入证明、低保证明、困难证明等材料。
三档之间的「升降」也有讲究:申请缓交获批、到期仍交不上的,可以在期限届满前再申请减交或免交,事由变化材料跟上即可;反过来,获得减交、免交后经济状况明显好转的,补交义务仍在——缓减免是按申请时点的情况给的临时安排,不是终局豁免。把三档理解成一条可滑动的刻度,而不是三个互斥的格子,遇到「批了缓交还是不够」的中间状态就知道怎么续申请了。
免交适用于「基本无力交纳」: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等追索基本生活权益的案件,可申请全免。免交申请审查最严,材料要扎实。
实务提示:缓减免都要在立案阶段(或收到交费通知后)及时提出,写明事由、附上证明;得到批准前,交费义务并不停摆,逾期不预交又未获批准的,案件面临按自动撤诉处理的风险。
三种方式的效果和材料放到一张表里,申请时直接对照:
| 方式 | 适用情形 | 效果 | 典型材料 |
|---|---|---|---|
| 缓交 | 现在拿不出、将来有 | 推迟预交时点,数额不变 | 收入中断证明、待发工资说明 |
| 减交 | 有一定负担能力但确有困难 | 按规定比例少交(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 低保证明、收入证明、困难证明 |
| 免交 | 基本无力交纳 | 全部免交 | 低保、特困供养、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证明 |
申请递交后要注意两点节奏:一是批准之前义务不停,别把「申请了」当「不用交了」,交费期限照旧盯着;二是申请被驳回的,尽快按原数补交,拖延的代价是按自动撤诉处理——对讨薪、追索赡养费这类等不起的案子,撤诉再重新立案的时间成本远大于先想办法周转一笔预交款。
五、边界与误区
- 误区一:「赢了官司所有费用都让对方出」。败诉方负担的是案件受理费与合理的其他诉讼费用;律师费除法律明确规定或合同约定外,原则上各自负担,别把律师费默认塞进诉请外还期待全赔。
- 误区二:「金额写得越大越好」。受理费按诉讼请求金额分段累计,虚高部分若不被支持,对应的费用按比例由你自己担;请求要实事求是。
- 误区三:「缓交批准了就可以不管了」。缓交只是推迟预交,判决确定你负担的部分仍然要交;缓交期间按自动撤诉处理的规则同样适用于未获批准的情形。
- 不适用:执行程序中的执行费按执行金额另算,不适用本条框架;上诉、再审阶段的费用按不服金额另行计算;仲裁案件费用由仲裁机构规则决定。
- 误区四:「诉讼费就是打官司的全部成本」。受理费只是固定成本里的一块,财产案件还有保全费、公告费、可能的鉴定费、评估费,以及时间成本和律师费(原则各自负担);做预算时把这些列全,撤诉、调解的时机判断才不会被「已经花了这么多」绑架。
- 误区五:「多请求的钱反正法院会驳回,不白花钱」。驳回部分的受理费按驳回比例由你自己担,虚高请求不是免费的试探;把握不准的部分,宁可立案后通过变更请求调整,也别在起诉时「宁多勿少」一把梭。
六、实操建议:算账、预交、追偿三步走
- 立案前算总账:受理费(按请求金额分段累计)+预计的保全费、公告费、可能的鉴定费;诉讼请求别虚高——受理费按请求额算,虚高部分败诉时费用也归你;
- 预交卡住七日:收到交费通知后按时预交,确有困难的立即提交缓减免申请,别等逾期;
- 败诉方负担写进请求:诉请里记得列「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法院会依职权处理,但请求明确不吃亏;调解时把费用分担写进调解协议,避免结案后再扯皮。
最后给一个小额纠纷的费用视角:很多人被「诉讼费」吓退了小案子,其实把账拆开看,标的越低,受理费占比虽高但绝对额有限,简易程序、小额程序还有减半等优惠,调解、撤诉再减半——一个两万元的小额案件,走完「立案→调解结案」的费用量级是普通人可承受的。真正的成本大头通常是时间与举证精力,这也是为什么本篇反复强调:请求算准、材料一次备齐、能调能撤的尽早定——费用规则的所有优惠,都奖励「早想清楚」的一方。
站内《诉讼费一般由谁承担?律师费能不能要求对方赔?》《交不起诉讼费怎么办?缓交、减交、免交怎么申请》《撤诉了、调解了,交的诉讼费能退多少?多久退、怎么退》对费用分支有专文,可对照使用。
一句话总结:诉讼费分受理费与其他费用两层,败诉方负担、调解撤诉减半;交不起就申请缓减免——但记住,先垫出去的是预交,最终谁出由胜负说了算。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介绍,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请求金额与收费标准,咨询执业律师后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