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一审输了上诉和再审怎么走?先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判决已经生效的再考虑申请再审。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判决、裁定生效后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第九十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① 上诉期限——不服第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服第一审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 ② 上诉对象——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的,一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③ 二审范围——对原审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全面审查(第八十七条),一般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第八十八条); ④ 二审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改判或撤销变更、发回重审等(第八十九条); ⑤ 再审——判决、裁定生效后,符合第九十一条法定情形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一、上诉:十五日、十日,一天都不能拖

行政诉讼的上诉期限比其他环节更“紧”。《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这个期限从送达之日起算,不以上诉人“知道结果”的时间为准,务必以收到裁判文书的日期为准盯紧时间。

二、二审怎么审

跟着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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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提交上诉状——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写明上诉请求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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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组成合议庭——二审由合议庭审理,一般应当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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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全面审查——对原审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范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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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可以不开庭的情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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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作出终审判决——一般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依法报批。

三、二审可能的结果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列明了二审的处理方式: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
  • 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 发回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 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

此外,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四、再审:判决生效后的救济

一审判决、裁定生效后(包括逾期未上诉而生效,以及二审终审后生效),当事人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依据第九十条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列明了应当再审的八种情形,包括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以及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等(详见下文“法条依据”)。

除当事人申请外,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生效判决、裁定有上述情形之一,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也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九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出抗诉或者检察建议(第九十三条)。

五、几个别踩的坑

注意避坑

① 误以为二审还能再上诉:行政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对二审判决不能再上诉,只能走审判监督程序; ② 错过上诉期:判决十五日、裁定十日,逾期一审裁判即生效,救济途径完全改变; ③ 申请再审不影响执行:申请再审期间,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需要注意执行风险; ④ 材料准备不全:上诉状、裁判文书、送达凭证、证据材料要齐备,否则可能被要求补正。

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常见问题

二审能不能提交新证据?

二审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但新证据能否被采纳要看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建议尽早提交并说明理由。

二审是终审吗?还能再上诉吗?

行政诉讼两审终审,对二审判决不能再上诉;认为有错误的,只能依法申请再审或者由法院、检察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申请再审后,原判决还执行吗?

一般不停止执行。申请再审期间原判决、裁定继续执行,需要注意相应的执行风险。

起诉期限和上诉期限是一回事吗?

不是。起诉期限是起诉阶段的要求,可参阅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多久?;上诉期限则针对不服一审裁判的上诉。

一句话总结

行政诉讼一审输了,先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为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全面审查、一般三个月内终审,可能维持、改判或发回重审。判决、裁定生效后认为确有错误的,符合第九十一条法定情形的可以申请再审,但原判决不停止执行。看清所处阶段、守紧期限,是这类案件最关键的两件事。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