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是纳税人日常咨询最集中的一类问题。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常见问题解答——本篇汇编 20 条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公开答复(答复时间 2021-10-31 至 2021-11-18,答复单位 湖北省税务局12366、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12366、山西省税务局12366 等),逐条标注来源,并附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供办税人员按图索骥。

一、本期问答速览

1. 社区通知2022年度陕西省居民医保交费截止时间为11月20号,11月20号以后再交费需要交9… 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年缴费2次,怎么办,第二年不用交了,还是?(2个缴费平台交的) 3. 前两天我在微信上交了医疗保险,今天才知道医疗保险是村里给交了,不用自己出钱交,能申请退款吗?… 4. 新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网上申请,在哪个网址、APP等 5. 前两天我儿子在微信上交了医疗保险,今天才知道医疗保险是村里给交,不用自己出钱交,能申请退款吗… 6. 参加2022年度天津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什么? 7. 请问怎样在网上帮别人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8.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交了,查不到信息,也不知道交成功没有,在哪里查看 9. 八十岁以上老人还要交医保吗 10. 你好!我在陕西税务公众号上进行2022年医保缴费时,社保经办机构名称为“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医… 11. 现在交的是2021年保险还是2022年保险 12. 我媳妇是陕西榆林的,结婚后户口转到铜川了,今年开始交合疗了,我媳妇这个合疗怎么交呢?原来是在… 13. 我在外地,想参灵活就业社保,可以在网上申请登记吗 14. 现在升级了,不能在APP上自缴和代缴城乡居民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了,什么时候能恢复? 15. 本人与单位因今年社保缴费基数发生争议,主要对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方法中的实际工作月数有异议。… 16. 昨天我在楚税通app上缴纳了我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今天我代缴我家人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 17. 残保金工资总额是否包含职工福利费?福利费核算内容主要包括发给员工的过节礼品,劳保用品,公司活… 18.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征依据是如何规定的? 19. 灵活就业人员退费如何办理? 20. 我是一个在校大学生,我今年大三,前两年我在学校交的大学生医保,现在我想在家里交医保,但是现在…

二、官方答复汇编

社区通知2022年度陕西省居民医保交费截止时间为11月20号,11月20号以后再交费需要交900元,请问是否属实,缴费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答复单位: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1-11-18】1.缴费标准:结合国家要求和我省经济发展实际, 确定全省 2022 年度( 2021 年集中缴费期) 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统一为 900 元,其中: 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 320 元; 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80 元, 财政补助部分,继续按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政策实施后有关财力划转问题的通知》 ( 陕财办社〔 2020〕 1号) 规定比例由各级财政分担。 全省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对部分特殊人员参保个人缴费实行分类资助,参保资助资金由财政和医疗救助资金解决。可享受多重身份参保资助政策的参保人员,只能按一种身份享受对应的参保资助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2.集中缴费期时间:全省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原则上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集中缴费期的,由省税务部门同医保等部门商定并统一安排。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年缴费2次,怎么办,第二年不用交了,还是?(2个缴费平台交的)?

【答复单位:山西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1-11-18】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5号)规定:“一、退费业务办理。城乡居民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本公告简称城乡两险)。缴纳城乡两险因本人重复缴费需要办理退费的,实行‘人社(医保)受理、人社(医保)退还’的方式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建议向当地社保部门进一步咨询核实。

前两天我在微信上交了医疗保险,今天才知道医疗保险是村里给交了,不用自己出钱交,能申请退款吗?怎么申请?

【答复单位:山西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1-11-17】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缴纳城乡两险因本人重复缴费需要办理退费的,实行“人社(医保)受理、人社(医保)退还”的方式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建议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新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网上申请,在哪个网址、APP等?

【答复单位:河南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1-11-17】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目前缴费方式有以下几种您可自行选择:1、通过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社保费缴纳-城乡居民医疗);2、通过支付宝缴费(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3、通过“网上税务局”APP软件缴费(下载安装网上税务局APP-社保-城乡居民医疗);4、通过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大厅窗口、自助办税终端缴费。若您咨询参保登记问题,建议联系社保热线12333核实确认。

前两天我儿子在微信上交了医疗保险,今天才知道医疗保险是村里给交,不用自己出钱交,能申请退款吗?怎么申请?

【答复单位:山西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1-11-17】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缴纳城乡两险因本人重复缴费需要办理退费的,实行‘人社(医保)受理、人社(医保)退还’的方式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建议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参加2022年度天津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什么?

【答复单位: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1-11-16】根据《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1】86号)的规定:“一、调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二)调整个人缴费标准。……参加2022年度本市居民医保的人员,个人缴费标准分为高档、低档,其中,个人缴费标准高档为每人每年950元、低档为每人每年320元。学生儿童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执行,享受高档报销待遇。

请问怎样在网上帮别人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答复单位:湖北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1-11-15】http://hubei.chinatax.gov.cn/hbsw/xxgk/tzgg/750643.htm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APP(“楚税通”)上线试运行的通告》(发布时间:2021年05月31日 15:34 来源:省局信息中心)附件:《“楚税通”应用问答》相关规定,9.城乡居民如何缴纳社保费? 答:缴费人可通过“楚税通”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可以为他人代缴。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以代缴为例):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缴】,录入代缴人员信息,点击【提取核定】,核实信息无误后点击【缴款】,选择缴款方式完成缴款。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以代缴为例):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录入代缴人员信息,选择缴费类型、档次等信息,点击【缴款】,选择缴款方式完成缴款。 “楚税通”上线试运行期间,您在使用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或意见建议,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反馈。我们将根据您的意见建议,持续完善“楚税通”功能,努力实现“便民全天候、服务更精细、指尖零距离、操作无障碍”,不断优化您的使用体验。感谢您对湖北税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湖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祝您工作愉快!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交了,查不到信息,也不知道交成功没有,在哪里查看?

【答复单位:湖北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1-11-10】如果是通过楚税通缴纳。 http://hubei.chinatax.gov.cn/hbsw/xxgk/tzgg/750643.htm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APP(“楚税通”)上线试运行的通告》(发布时间:2021年05月31日 15:34 来源:省局信息中心)附件:《“楚税通”应用问答》相关规定,15. 纳税人、缴费人缴款后怎么查询缴款信息? 答:自然人缴款成功后,通过【公路桥梁赔偿费缴款信息查询】、【车辆购置税缴款信息查询】、【灵活就业人员保险缴款信息查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款信息查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款信息查询】等功能查询缴款信息。 企业缴款成功后,通过【缴款信息查询】功能查询缴款信息。 “楚税通”上线试运行期间,您在使用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或意见建议,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反馈。我们将根据您的意见建议,持续完善“楚税通”功能,努力实现“便民全天候、服务更精细、指尖零距离、操作无障碍”,不断优化您的使用体验。感谢您对湖北税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湖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祝您工作愉快!

八十岁以上老人还要交医保吗?

【答复单位:湖北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1-11-09】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9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覆盖范围。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不受户籍限制。城乡居民不能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保,不得重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第三条规定,基金筹集。(四)资助缴费。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需个人缴费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资助缴费政策按《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的意见》(鄂发〔2016〕6号)文件规定执行。 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市州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贴,资助办法由市州县人民政府制定。 按规定享受资助政策的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需个人缴费资金,由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同一人员同时符合多种资助缴费政策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资助,不得重复资助。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祝您工作愉快!

你好!我在陕西税务公众号上进行2022年医保缴费时,社保经办机构名称为“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医疗保障局渭”,而户口为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的,请问需要更改信息吗?

【答复单位: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1-11-08】根据陕医保发〔2021〕43 号通知:具有我省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省居住证未纳入职工医保的人员,可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居民医保。 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须持本人户口本等户籍地有效证明、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具有特殊人员身份的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税务部门指定渠道,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并缴费,税务部门将新增人员缴费信息传递给同级医保部门进行权益记录。” 如您发生过户籍转移,需要在现户籍地咸阳市秦都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您需要前往秦都区税务部门指定渠道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并缴费,具体可以联系029--33250844。

现在交的是2021年保险还是2022年保险?

【答复单位:湖北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1-11-07】《9月1日,2022年度湖北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啦!》(时间:2021-08-30 11:25 来源:湖北医疗保障局首页/部门动态/专题专栏/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专栏/参保指南) http://ybj.hubei.gov.cn/bmdt/ztzl/2021/cxjmcbjfzl/cbzn/202108/t20210830_3727609.shtml 《“楚税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操作指引》(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6日 16:59 来源:省局社会保险费处) http://hubei.chinatax.gov.cn/hbsw/xxgk/tzgg/866401.htm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祝您工作愉快!

我媳妇是陕西榆林的,结婚后户口转到铜川了,今年开始交合疗了,我媳妇这个合疗怎么交呢?原来是在榆林那边交的合疗?

【答复单位: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1-11-06】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1〕43 号)文件,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具有我省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省居住证未纳入职工医保的人员,可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居民医保。非我省城乡居民户籍的人员(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提供我省统筹区居住证(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我省城乡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也可在统筹区参保。” 第七条规定:“(二)新增人员 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须持本人户口本等户籍地有效证明、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具有特殊人员身份的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税务部门指定渠道,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并缴费,税务部门将新增人员缴费信息传递给同级医保部门进行权益记录。” 因此,您的妻子可选择在户籍地或居住证地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若属于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需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税务部门指定渠道,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并缴费。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为市级统筹,具体可联系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

我在外地,想参灵活就业社保,可以在网上申请登记吗?

【答复单位:郑州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1-11-06】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3号)第三条规定,方便参保缴费办理 (一)参保登记和申报基数。线下就近办: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在全省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或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就近办理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等业务。线上自助办:灵活就业人员可直接登录或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个人办事通道;或通过“河南社保”APP、“豫事办”APP、支付宝中的豫事办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自主选择申报缴费基数。(二)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完成参保登记后,可通过河南税务APP、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微信(城市服务)、银联云闪付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缴费;或就近选择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大厅、银行网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根据现行文件规定,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等职责。如您办理参保登记过程中有其他疑问,建议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者拨打社保服务热线12333咨询。

现在升级了,不能在APP上自缴和代缴城乡居民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了,什么时候能恢复?

【答复单位:湖北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1-11-05】http://hubei.chinatax.gov.cn/hbsw/xxgk/tzgg/750643.htm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APP(“楚税通”)上线试运行的通告》(发布时间:2021年05月31日 15:34 来源:省局信息中心)附件:《“楚税通”应用问答》相关规定,9.城乡居民如何缴纳社保费? 答:缴费人可通过“楚税通”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可以为他人代缴。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以代缴为例):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缴】,录入代缴人员信息,点击【提取核定】,核实信息无误后点击【缴款】,选择缴款方式完成缴款。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以代缴为例):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录入代缴人员信息,选择缴费类型、档次等信息,点击【缴款】,选择缴款方式完成缴款。 “楚税通”上线试运行期间,您在使用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或意见建议,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反馈。我们将根据您的意见建议,持续完善“ 楚税通”功能,努力实现“便民全天候、服务更精细、指尖零距离、操作无障碍”,不断优化您的使用体验。感谢您对湖北税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湖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祝您工作愉快!

本人与单位因今年社保缴费基数发生争议,主要对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方法中的实际工作月数有异议。我于20年4月21日入职,4月离职前,前单位已交社保,那么计算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时,到底是按照9个月计算,还是按照8个月计算能。网上搜索资料时,社保上无相关细则,但看到厦门税务局解释(未查到原网页),不满勤的月份可不计入,所以想问问税务机关,针对入职首月工作不满月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到底该如何计算,具体哪条法律法规支持这样计算,我想拿给社保中心进行纠正基数?

【答复单位:河南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1-11-04】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号)规定,第一条 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实施阶段性减免和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按照相关规定正常征收。第二条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第三条 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全省三项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4925元/月,下限为2745元/月,其中长垣市、邓州市、新蔡县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分别为2657元/月、2693元/月和2555元/月。2021缴费年度(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三项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原则上按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第四条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省规定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可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费。对在2020年7至12月份自愿缓缴的月度可于2021年12月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按2020缴费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补缴不加收滞纳金。2021年新参保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补缴2020年1月至12月的社会保险费,但不得以事后补缴2020年以前社会保险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通告》规定,第一条 自2017 年1月1日起, 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改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等职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中的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部分自2017年4月1日起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第二条 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将核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费额传递给地方税务机关,作为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第四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由省税务局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另行制定,并及时告知缴费单位和个人。 因此,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费改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目前税务机关主要负责社保费征收工作,政策制定和解释由社保部门负责。有关社保基数建议您参考上述文件规定,具体社保政策事宜您可拨打社保部门咨询热线12333或到社保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昨天我在楚税通app上缴纳了我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今天我代缴我家人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操作不了,为什么?要怎么操作。我打开页面点下一步,就是图片那个样子?

【答复单位:湖北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1-11-03】http://hubei.chinatax.gov.cn/hbsw/xxgk/tzgg/750643.htm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APP(“楚税通”)上线试运行的通告》(发布时间:2021年05月31日 15:34 来源:省局信息中心)附件:《“楚税通”应用问答》相关规定,9.城乡居民如何缴纳社保费? 答:缴费人可通过“楚税通”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可以为他人代缴。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以代缴为例):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缴】,录入代缴人员信息,点击【提取核定】,核实信息无误后点击【缴款】,选择缴款方式完成缴款。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以代缴为例):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录入代缴人员信息,选择缴费类型、档次等信息,点击【缴款】,选择缴款方式完成缴款。 “楚税通”上线试运行期间,您在使用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或意见建议,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反馈。我们将根据您的意见建议,持续完善“楚税通”功能,努力实现“便民全天候、服务更精细、指尖零距离、操作无障碍”,不断优化您的使用体验。感谢您对湖北税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湖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祝您工作愉快!

残保金工资总额是否包含职工福利费?福利费核算内容主要包括发给员工的过节礼品,劳保用品,公司活动奖品这些?

【答复单位:河南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1-11-02】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二条规定,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二)……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资总额是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宜您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征依据是如何规定的?

【答复单位: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1-11-0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第一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的金额。 第二条规定,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征依据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一致,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执行。 第三条规定,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灵活就业人员退费如何办理?

【答复单位: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1-11-02】符合退费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缴费凭证原件(复印件),先到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退费申请,再持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核、退费手续。 符合退费政策的享受社保补贴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费时,于当月1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到街镇党群服务中心窗口开具《退费告知书》后,持《退费告知书》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核、退费手续。若本人未及时办理,区人社部门于当月16日至19日发起退费,将应退费用退至本人社保卡中。 相关退费政策由人社、税务部门共同确定,如有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我是一个在校大学生,我今年大三,前两年我在学校交的大学生医保,现在我想在家里交医保,但是现在我交不上,请问一下这个情况该怎么办?

【答复单位: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1-10-31】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1〕43 号)规定:“五、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 (二)特殊参保缴费人员政策 3.大学生 (1)当年新入学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以学校(校区)为单位,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年度居民医保,自缴费完成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2)已入学的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以学校(校区)为单位,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年度居民医保,自缴费完成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3)参保年度内全省应届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在陕西省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延续到当年度12月31日。毕业后参加职工医保或迁出陕西省迁入外省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因此,在校大三学生需要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年度居民医保。

三、新旧口径提示(2026 对照)

新旧法差异
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征收
2025-12-31 前旧口径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缴纳
2026-01-01 起新口径社会保险费已划转税务机关征收: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多数地区实行"社保核定、税务征收"或"自行申报、税务征收");缴费渠道为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银行代收(《社会保险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规定)
增值税计税期间与申报期限
2025-12-31 前旧口径增值税的计税期间为 1 日、3 日、5 日、10 日、15 日、1 个月或者 1 个季度;以 1 日、3 日、5 日、10 日、15 日为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 5 日内预缴税款(《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2026-01-01 起新口径计税期间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取消了 1 日、3 日、5 日;以十日、十五日为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 5 日内预缴税款。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季度计税仅限小规模纳税人和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信用社(《增值税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四、办理提示

注意避坑

答复时效:本篇答复时间为 2021-10-31 至 2021-11-18。其中增值税相关的表述,如与 2026-01-01 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配套公告不一致的,以新法及现行有效文件为准。 属地口径:12366 答复由各地税务机关作出,具有属地性;跨省经营或情形复杂的,应以主管税务机关的最终口径为准。 个案差异:同类问题的处理结果取决于合同、票据、资金流等具体事实,不可直接套用;重大事项请留存资料并事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时效查询:办理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 12366 确认最新口径与所需资料清单。

五、政策依据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本篇事项的通用程序依据;具体条文见该法)
  • > ★本篇为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公开留言答复的整理汇编(共 20 条,答复时间 2021-10-31 至 2021-11-18)。所引文件以答复原文所述为准;标注 ✓ 的条文已与本地法规库全文逐条核对。

相关事项与延伸阅读

与本期主题相关的办理指南与解读:

· 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常见问题解答(12366答复精选 Q573) · 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常见问题解答(12366答复精选 Q574) · 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常见问题解答(12366答复精选 Q575) · 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常见问题解答(12366答复精选 Q576) · 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常见问题解答(12366答复精选 Q577) · 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常见问题解答(12366答复精选 Q578) · 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常见问题解答(12366答复精选 Q579) · 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常见问题解答(12366答复精选 Q581)

一句话: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常见问题解答——本篇汇编 20 条 12366 官方答复(2021-10-31 至 2021-11-18),含办理要点与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具体个案仍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