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去了不该去的地方:交给无证的人、擅自转运、拒不处置
危险废物处置失控有两条路:交给没有许可证的人,或者未经批准运走。这两项不在九项那一档,直接二十万到二百万。而一旦产生者自己不处置、被责令改正还拒不改正,就要组织代为处置,费用照收,另外罚十万到一百万。
危险废物处置失控有两条路:交给没有许可证的人,或者未经批准运走。这两项不在九项那一档,直接二十万到二百万。而一旦产生者自己不处置、被责令改正还拒不改正,就要组织代为处置,费用照收,另外罚十万到一百万。
危险废物管理最日常的九件事,标识、管理计划、台账、贮存标准、不相容混装、转移联单、与旅客同车、转作他用、应急预案,全在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第一档五万到二十万,拒不改正翻到二十万到一百万。旧法这一档是十万到一百万,一经发现即顶格,法典把下限砍了一半。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能随便关,厨余垃圾不能随便给,建筑垃圾要先编方案再清运。四项违法,单位罚十万到一百万,个人只有厨余那一项罚一百到五百元。第三款还藏着一处程序变化:分类投放从情节严重改成拒不改正,这一改给了当事人一次改正机会。
矿山关了,尾矿库还在。安全生产上要闭库,生态环境保护上要封场,两套程序、两个主管部门、两套验收标准。只做闭库不做封场,罚二十万到一百万。这一条是第八节里最单纯的罚则,也是最容易被矿山企业漏掉的一笔账。
这一条是第八节唯一以警告为主罚的条文,罚款只有十万到二十万,且以造成严重后果为前提。但它的杀伤力不在罚款,在代履行:拒不改正就指定第三方治理,费用全由违法者承担。污泥从出厂那一刻起,流向、用途、用量三笔账必须记得清。
固体废物出省,去贮存处置要审批,去利用只需报备。两套程序,两个罚格,差一倍的罚款。搞混的后果不止是多交钱,还可能被认定为未经批准转移。同一批废物的台账没记,还要另挨一张五万到二十万的罚单,且第一次不罚。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六项,是固废管理最日常的六道关。选址建在场里、委托给没能力的人、堆场没做防护、其他要求没守住,都在这六项里。这一篇讲第一、四、五、六项,把罚格怎么分档、与其他条文怎么分界、危废贮存为什么反而罚得更轻,一次讲清。
这一条罚的不是倒,是没做。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罚款十万到一百万,危险废物二十万到二百万,情节严重的还要报请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不作为型的违法,举证结构完全不同于倾倒,抗辩空间也在别处。
个人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罚一百元到一千元。金额小,条文却不简单:主体限个人,对象限个人产生的垃圾,执法主体限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程序上二百元是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分界线。行政机关最容易在这四处出错,当事人最容易在这四处吃亏。
同样一个倾倒动作,废物属性一变,罚款从十万到一百万跳到二十万到五百万。这一款是第八节罚格的天花板,也是唯一一处严重后果档没有同时规定责任人罚款的条文。旧法在这里写着五万到五十万,法典把它删了,这个删除值不值得主张,要看懂条文怎么长出来的。
擅自倾倒固体废物,是第八节唯一一条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四项一次性全上的条文,还能再加限产停产整治和代为治理。十万元到一百万元只是其中一项,真正的账要按四项一起算。
拿到一张固体废物罚单,第一步不是看金额,是确认它挂在哪个条文上。第八节用一条转引条款把整编的义务打包搬进罚则,而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二十多个罚则条,有十三处换了位置、三处换了幅度、三处去向不明。这张搬家地图不看清,谈幅度、谈程序都是空谈。
第七节十条罚则,最低二百元,最高二百万元,差距一万倍。同样一部法律、同一个分编,为什么罚款能差这么多?这十条不是随意排列的,它们分四种结构、五种程序模式,配七种手段、五路执法主体。看清这套骨架,才能在拿到罚单的第一时间判断:这一笔罚得对不对。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完了放在抽屉里,和没编是一回事。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和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把八项报送、报告、备案义务写成了罚则,但和本节其他条款不同,这两条走的是「先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才罚」的程序。程序上的这层差别,是所有土壤处罚里最容易被忽视、也最值钱的一处。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把土壤污染治理拆成六个环节,每一个环节的缺失都是一个独立的违法行为。它的罚格是本节的中间档,但手段最全:罚款、拒不改正后提高罚款、委托他人代为履行、对责任人罚款、移送公安拘留。一条条文里装了三层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