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常见问题解答(12366答复精选 Q1013)
本篇汇编 20 条 契税 的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官方答复(2019-12-13 至 2024-04-07,四川省税务局12366、安徽省税务局12366、福建省税务局12366 等),逐条标注答复单位与时间,并附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与政策依据。
本篇汇编 20 条 契税 的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官方答复(2019-12-13 至 2024-04-07,四川省税务局12366、安徽省税务局12366、福建省税务局12366 等),逐条标注答复单位与时间,并附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与政策依据。
本篇汇编 20 条 契税 的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官方答复(2020-03-24 至 2020-06-21,安徽省税务局12366、山东省税务局12366、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12366 等),逐条标注答复单位与时间,并附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与政策依据。
本篇汇编 20 条 契税 的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官方答复(2020-06-23 至 2020-09-10,河南省税务局12366、河北省税务局12366、福建省税务局12366 等),逐条标注答复单位与时间,并附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与政策依据。
本篇汇编 19 条 契税 的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官方答复(2020-09-10 至 2020-10-26,河南省税务局12366、河北省税务局12366、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12366 等),逐条标注答复单位与时间,并附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与政策依据。
本篇汇编 20 条 契税 的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官方答复(2020-10-28 至 2021-01-18,安徽省税务局12366、河北省税务局12366、海南省税务局12366 等),逐条标注答复单位与时间,并附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与政策依据。
本篇汇编 20 条 契税 的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官方答复(2021-01-20 至 2021-03-28,安徽省税务局12366、河南省税务局12366、海南省税务局12366 等),逐条标注答复单位与时间,并附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与政策依据。
本篇汇编 20 条 契税 的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官方答复(2021-03-29 至 2021-05-31,河南省税务局12366、河北省税务局12366、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12366 等),逐条标注答复单位与时间,并附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与政策依据。
本篇汇编 20 条 契税 的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官方答复(2021-06-01 至 2021-08-09,河南省税务局12366、河北省税务局12366、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12366 等),逐条标注答复单位与时间,并附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与政策依据。
本篇汇编 20 条 契税 的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官方答复(2021-08-11 至 2021-11-10,河南省税务局12366、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12366、河北省税务局12366 等),逐条标注答复单位与时间,并附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与政策依据。
本篇汇编 20 条 契税 的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官方答复(2021-11-11 至 2022-12-27,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12366、四川省税务局12366、浙江省12366 等),逐条标注答复单位与时间,并附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与政策依据。
本篇汇编 19 条 契税 的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官方答复(2023-01-03 至 2023-12-16,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12366、成都市税务局12366、厦门市税务局12366 等),逐条标注答复单位与时间,并附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与政策依据。
本篇汇编 19 条 契税 的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官方答复(2024-04-02 至 2025-01-02,浙江省12366、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12366、江西省税务局12366 等),逐条标注答复单位与时间,并附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与政策依据。
本篇汇编 20 条 契税 的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官方答复(2025-02-19 至 2026-07-27,浙江省12366、河北省税务局12366、武汉市税务局12366 等),逐条标注答复单位与时间,并附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与政策依据。
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印花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等)合并申报,按次申报的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报。
继承环节本身免税: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房屋权属,免征契税。真正产生税负的是"再出售"环节:作为卖方,涉及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计税时继承取得房屋的购房时间、原值可以连续计算(从被继承人取得房屋时起算),满两年/满五唯一等条件直接影响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