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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与购房贷款:10 个最常问的问题

房贷首付和利率是谁定的?提前还款到底划不划算、要不要交违约金?公积金贷和商业贷怎么选、能不能组合贷?贷款没批下来定金退不退、断供会有什么后果?围绕买房贷款最常被问到的十个问题。

1房贷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是谁定的、能谈吗?

结论: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不是买房人和银行私下谈出来的,受国家金融政策约束。一方面,法律明确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所以房贷利率的高低,主要看政策下限、市场报价利率和您所在城市、具体银行的执行口径,同一城市不同银行的政策可能不一样。真正能被“谈”的,是选哪家银行、选什么还款方式、能不能争取利率加点的优惠,而这些都必须写进借款合同,口头承诺不作数。动作建议:多问几家银行比较首付成数、利率加点和放款速度,把谈定的条件写进合同;开发商说的贴息、内部利率,务必让其落到书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2房贷提前还款划算吗?银行会收违约金吗?

结论:划算不划算要看利率和您手上的钱,违约金则看合同约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提前还贷,后面的利息就不用付了,银行不能照原约定期限收满利息;但如果合同里明确约定了提前还款要收违约金或者补偿金,那就要按约定来,这也是很多房贷合同里的常见条款。划不划算,本质是比较“提前还掉的钱能不能找到比房贷利率更高的稳妥去处”:房贷利率偏高、手上有闲钱又没有更好的安排,提前还通常合适;反之则未必。动作建议:先翻出借款合同看提前还款条款,问清银行有没有次数和金额限制,办完记得索取结清证明和解除抵押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3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哪个更划算?

结论:公积金贷款利率更低,能用就优先用,但额度常常不够,所以常见做法是组合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贷款风险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公积金贷款的短板是额度受缴存基数、账户余额和当地上限限制,房价高的时候常常不够用,这时可以把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起来,也就是组合贷,两部分分别按各自利率计息。动作建议:先到公积金中心问清可贷额度和办理条件,再和开发商、银行确认是否接受组合贷,签字前把两种贷款的利率、期限、还款方式写清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4贷款审批没通过,定金和首付还能要回来吗?

结论:能不能退,关键看“办不下来是谁的原因”。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贷款批不下来是因为政策收紧、银行额度不足、银行审核口径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购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通常可以主张返还定金和已付款项;如果是您自己征信有问题、收入证明造假、临时反悔不办,就可能被认定为违约,定金要不回来,甚至还要赔违约金。动作建议:签认购书时就写明“贷款未获批准可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办贷过程中保留银行审批意见和拒贷证明,用来证明不是自己的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月供断供会怎样?房子真的会被拍卖吗?

结论:断供的后果逐级加重,最终房子确实可能被拍卖。房贷的核心是抵押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实现抵押权的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现实中,连续逾期会先产生罚息和复利,征信留下不良记录;接着是催收、律师函;再往后银行起诉并申请执行,房子被查封、评估、拍卖,拍卖款先还银行本息和费用,不足部分还要继续追偿。动作建议:真还不上了,别玩消失,主动找银行协商延长贷款期限、调整还款方式或者申请阶段性只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6夫妻一起还的房贷,离婚时房子怎么分?

结论:先看房子登记在谁名下、首付是谁出的,再谈怎么补。以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这种最常见的情形为例:离婚时该不动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而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是婚后共同出资购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动作建议:把首付凭证、还贷流水、贷款合同、装修票据都整理好,先协议、再诉讼,算清“共同还了多少、房子涨了多少”这两笔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7接力贷、共同借款人、担保人,有什么不同?

三个角色,责任轻重不一样。共同借款人,是借款合同上的借款人之一,对全部借款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属于法律上的连带债务——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担保人也就是保证人,是替别人担保的人,先看保证方式:一般保证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下银行可以直接找他要钱,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接力贷通常是父母和子女一起作为借款人或共同还款人,把两代人的收入、年龄加在一起延长可贷年限,本质上是共同借款或者阶段性担保的安排,所以必须在合同里看清谁被写成借款人、谁被写成保证人。动作建议:签字前逐页确认自己的身份,别糊里糊涂当上借款人;只愿意担保的,坚决要求在合同里写明“保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8房贷利率会跟着LPR变吗?重定价日是什么?

结论:会变。现在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大多采用“市场报价利率加基点”的浮动定价方式,其中市场报价利率随市场调整,加减的基点则在合同里固定下来。也就是说,市场利率下降,您的月供通常会跟着少一点,上升时会多一点;但利率调整不是每天都生效,而是围绕重定价日进行——重定价日一般约定为每年的1月1日,或者贷款发放日在每年的对应日,到那天按当时最新的市场报价利率重新计算,下一个周期内保持不变。当然,这仍然受两条约束: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借款的利率也必须在借款合同里写清楚。动作建议:翻出借款合同找到重定价日和利率调整方式条款,临近重定价日时留意银行通知,发现调整有误及时提出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9征信上有逾期记录,还能申请房贷吗?

结论:不一定批不下来,但难度和成本都会上升。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五年;超过五年的,应当予以删除。也就是说,逾期记录不是永久跟随,但这五年是从“把钱还清、不良行为终止”那天开始算,不是从逾期那天算。银行看的是整体:少量、金额不大、已经结清的逾期,通常还有沟通空间,可能被要求提高首付、上浮利率或者补充收入证明;如果是当前逾期未还、连续多次逾期、有呆账、被列入失信名单,被拒的概率就很高。动作建议:先自查征信报告,确认记录是否属实、是否已过五年;属于错误记录的,通过异议程序要求更正;属于自己逾期的,尽快结清并保持良好还款记录,等记录自然消除。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10二手房贷款被拒或额度不够,算买房人违约吗?

结论:要看合同怎么约定,以及贷不下来的原因。原则上,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有按约付款的义务,而付款包含办贷这一环;如果因为买方自身征信、收入、资料问题导致贷款批不下来或者额度不足,买方又没能自筹补足,就可能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通常表现为定金不退、按约支付违约金。反过来,如果合同里写了“贷款未获批准或者额度不足,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贷不下来是不能归责于买方的原因,买方可以主张不担责或者减轻责任。动作建议:签约时务必加一条以贷款审批结果为条件的解除条款;办理过程中保留银行的审批意见、拒贷或者降额通知,作为免除责任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换个主题:刑事罪名条号速查离婚与子女抚养借钱不还与欠条工资拖欠与辞退补偿工伤认定与赔偿起诉流程与诉讼时效遗产继承与遗嘱交通事故赔偿打架与治安处罚消费维权与网购房屋租赁与物业家庭暴力与人身安全保护赡养、监护与养老医疗与医美纠纷刑事被害人(报案、退赃、附带民事)常见罪名与后果(醉驾、帮信、故意伤害)买房与二手房交易装修与邻里纠纷开公司与合伙信用卡、网贷与征信网络、个人信息与未成年人上网房产继承常见问题农村土地(承包与宅基地)常见问题行业协会与职业资格(挂证)常见问题军人军属权益常见问题残障人士权益常见问题老年人消费陷阱常见问题共享经济用工(骑手与网约车)常见问题数据与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常见问题遗产税与赠与常见问题跨境婚姻与涉外继承常见问题保险投保与理赔常见问题仲裁与调解常见问题公证、鉴定与证明常见问题社保缴费与退休待遇常见问题劳动合同签订与履行加班、休假与工资计算劳动仲裁与诉讼住房公积金商标、著作权与专利名誉权、肖像权与隐私合同签订与效力合同履行、违约与解除担保、抵押与质押商品房买卖与开发商相邻关系:采光、通行与噪音物业服务与业主委员会继承办理与遗产过户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与标准股东出资与股东权利股权转让与股权代持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个体工商户与合伙经营食品安全与食品药品纠纷电商平台与直播带货工程建设与施工合同招投标与政府采购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处罚与执法程序国家赔偿追诉时效、案底与前科取保候审与刑事强制措施量刑、缓刑与减刑假释校园安全与学校责任教育与培训纠纷饲养动物与宠物纠纷职业病与劳动保护养老与家政服务纠纷户籍、身份证与各类证明车险投保与理赔律师与法律服务诉讼费用与司法救助强制执行与失信惩戒交通违法、记分与罚款酒驾、醉驾与危险驾驶旅游、酒店与出行纠纷婚姻登记与婚姻效力离婚财产分割与共同债务探望权与抚养关系变更网络交易与诈骗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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