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定义: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占有而提供的担保物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构成要件 / 适用条件

一、须有被担保的主债权。 抵押权是从权利,主债权不成立、无效或者已经消灭,抵押权随之落空。第三百八十八条明确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实务中先看借款合同是否成立、款项是否实际交付,再谈抵押。

二、不转移财产的占有。 房子、设备、车辆仍留在抵押人手里,抵押人可以继续使用、经营、出租,债权人得到的只是「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不是占有。判断一份担保是抵押还是质押,只看标的有没有交给债权人占有,不看合同标题。

三、抵押财产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第三百九十五条正面列了七类可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九条反面列了六类禁止项,两套清单是同一件事的两面。最常踩的是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属原则禁止加例外开口)、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已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以及所有权使用权有争议的财产。

四、须订立书面抵押合同。 第四百条要求书面形式,并一般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缺条款不必然无效,可通过合同解释补足;但办登记时常因条款不全被退件。

五、抵押权须依法设立,两条线不能混。 不动产、建设用地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登记才设立(第四百零二条);动产则在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登记只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四百零三条),另有正常经营买受人的例外(第四百零四条)。不存在「抵押都要登记才生效」这条统一规则,详见抵押登记。

六、不得约定到期不还抵押物直接归债权人。 第四百零一条禁止流押:履行期限届满前约定债务人不履行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所有权并不转移。届满后另行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是另一回事。

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 (三)海域使用权;
  •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 (六)交通运输工具;
  •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 (一)土地所有权;
  •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 (四)担保的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必须澄清的一处过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均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民法典施行时废止。网上仍有大量文章引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给抵押下定义、引担保法第三十三条讲抵押,这些条号已不是现行法。抵押的现行依据只有民法典物权编第十七章,需要司法解释时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取得到原文不等于有效。

与相邻概念的区别

对比项抵押质押留置
是否转移占有不转移,财产仍在抵押人手中转移,交付给质权人占有已占有,基于原合同关系合法占有
典型标的房屋、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备、车辆动产、股权、应收账款、存单动产,多为加工物、维修物、保管物
设立方式不动产登记设立,动产合同生效设立动产交付设立,权利质押登记设立符合法定条件时当然产生
产生依据必须有抵押合同必须有质押合同法定担保物权,不靠约定

三者的分界不在名字,而在财产有没有交给债权人:交了就可能是质押或留置,没交才轮得上抵押。留置再进一步,要求债权与占有的动产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企业之间留置除外),所以修车厂扣着修好的车要修理费成立留置,普通债权人上门搬走债务人的设备则什么担保物权都不成立。

抵押也不是让与担保。让与担保先把财产过户到债权人名下、以回购或清算方式担保债务,所有权在外观上已转移;抵押全程不转移所有权。购房按揭则是房屋抵押加开发商阶段性保证的组合。

实操指引

常见问题

问:抵押一定要办登记吗? 答:分标的看。房屋、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登记才设立抵押权;设备、车辆、存货等动产,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登记解决的是能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问:房子抵押给银行后,还能自己住、自己租吗? 答:能。抵押不转移占有,居住、出租都不受影响;抵押设立前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抵押权影响。抵押后新设的租赁、抵押权实现时的腾退另有规则。

问:同一财产能抵押给几个人吗? 答:可以。价款按登记时间先后、已登记先于未登记、均未登记按债权比例清偿。

:::warn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介绍,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抵押财产范围、登记状态与顺位认定在个案中差异较大,请咨询执业律师,以律师结合不动产登记资料与合同文本出具的正式意见为准。法条核对日期:202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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