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是纳税人日常咨询最集中的一类问题。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常见问题解答——本篇汇编 20 条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公开答复(答复时间 2020-09-17 至 2020-10-30,答复单位 河南省税务局12366、安徽省税务局12366、吉林省税务局12366 等),逐条标注来源,并附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供办税人员按图索骥。
一、本期问答速览
1. 你好!我司是省内增值税汇总纳税企业,增值税由总公司统一汇总申报后根据分公司收入占比分配至各个… 2. 1、我公司电子税局税费税种核定中,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不是说无需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果… 3. 都有哪些情况可以免文化事业建设费? 4. 残保金因税务局系统错误造成全额缴5万,实际缴纳是0,是否可以退款?如能,但是咨询分管税务所说… 5. 我在支付宝上给孩子交医保,好像错了,因为我交了我们一家的,我们两个的都显示交过了,但是孩子的… 6. 我司是一般纳税人,承接空调销售商的委托安装空调,该按照生活服务业6%交税还是安装服务业9%交… 7. 城乡医保还能交吗?没什么系统维护后没有在线缴纳的界面了? 8. 银行业的水利基金计税依据为上年度的利息收入的0.04%,请问利息收入是否包括金融同业往来利息… 9. 我在支付宝“豫是办”小程序成功缴纳了河南周口沈丘的社保费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金)28… 10. 你好我在微信城市服务缴纳的合作医疗,都六天了,为什么在行政大厅的税务窗口查询不到缴费信息 11. 缴纳医保时发现自己所在地还是属于大学时所在街道,但是我去年就毕业了,这个有影响吗? 12. 本地媳妇外地户口可不可以交合作医疗 13. 劳务费属于生活服务业范围么 14. 不满足缴费条件,人社返回原因为:城乡居民医保返回:该县区个人缴费暂未开通 15. 我之前都是在税务局交的费用,这次是在手机上交的,但是6月份的社保没有显示要缴纳费用是怎么回事… 16. 月底要交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因系统维护系统打不开交不社会养老保险,怎么办次月初可以补交吗?会产生… 17. 我今天晚上在手机上面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这个钱了,系统提示升级维护暂停业务办理,这个具体什么时… 18. 小孩子改名了,社保卡怎么更改 19. 您好!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基础是含税收入还是不含税收入? 20. 请问养老金怎么交,交多少年,多大年龄以后可以领取养老金,每月能领多少?
二、官方答复汇编
你好!我司是省内增值税汇总纳税企业,增值税由总公司统一汇总申报后根据分公司收入占比分配至各个分公司,我司录用了一批退役士兵,劳动合同是与总公司签订的,社保是各地分公司缴纳的,可以享受退役士兵优惠政策吗?
【答复单位:安徽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0-10-30】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税〔2019〕21号规定:“二、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贵企业符合文件规定的,可以享受上述优惠。
1、我公司电子税局税费税种核定中,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不是说无需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果需要,那么是不是需要先到税局进行税种核定?2、已核定税种中无工会经费,且我公司也无工会组织,请问是否需要交纳工会经费?
【答复单位:河南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0-10-28】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9年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及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公告》(豫残联【2019】49号)规定, 一、审核、申报单位 凡本省行政区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省驻郑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6%,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豫残联【2020】22号) 规定,一、政策变化内容(一)实行分档征收政策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低于我省规定比例1.6%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二)小微企业暂免征收政策 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三、根据《河南省税务局税收业务规范》规定,2.1.6税(费)种认定【一、事项类别】发起方式:人工发起(税务机关)/信息驱动……网上办理:否……【二、业务概述】税(费)种认定是指税务机关通过获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或受托代征人等课征主体(以下统称“纳税人”)报告的身份信息、纳税人首次进行纳税(费)申报时提供的税种信息,以及税收征管工作中依法取得的其他相关信息,通过建立后台数据模型,或通过人工判断对纳税人的认定有效期、申报期限、纳税(费)期限、税率或单位税额、预算分配比例等税(费)种征收属性进行认定的工作。……【四、办理规范】……(三)注意事项 纳税人已完成身份信息报告或签订委托协议,在进行首次纳税(费)申报前,需要进行税(费)种认定。 四、根据《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委托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的通知》(豫工文〔2007〕48号)一、代收范围 除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集中划拨的机关事业单位外,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未建立工会组织单位缴纳的筹备金)全部由税务部门统一代收。第二条 代收比例对纳入代收范围的单位,原则上按其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的工会经费(筹备金)全额代收。省总直属基层工会及按系统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上缴省总部分经费暂由工会自收,上缴属地总工会部分经费由税务部门按属地分成比例代收。 因此,凡本省行政区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省驻郑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达不到1.6%的应当申报缴纳残保金。如您符合残保金优惠政策,可在申报时自动享受。除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集中划拨的机关事业单位外,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未建立工会组织单位缴纳的筹备金)全部由税务部门统一代收。首次申报未核定相关税费种的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费)种认定。具体涉税事宜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都有哪些情况可以免文化事业建设费?
【答复单位:吉林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0-10-26】12366吉林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七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第三条规定,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第三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残保金因税务局系统错误造成全额缴5万,实际缴纳是0,是否可以退款?如能,但是咨询分管税务所说是代收残保金,历史上从没有退过残保金,残疾人协会说是只评定情况属,不管这事,是残疾人协会退款,还是税务所操作退款?残保金退款有相关政策条例吗?
【答复单位:河南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0-10-26】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 (豫残【2020】22号 )规定“一、政策变化内容(一)实行分档征收政策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低于我省规定比例1.6%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二)小微企业暂免征收政策 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三)明确征收标准上限口 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政策的通知》(税总函〔2018〕175号)规定,三、及时调整征管系统,确保征管有序高效 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政策衔接,及时调整征管系统参数配置,确保系统运行顺畅。对《通知》实施之日起已完成当月申报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告知其政策调整信息,并确认是否需要重新申报。对多缴费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办理退抵手续,切实保障用人单位权益。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同时,及时调整征管系统参数配置,确保系统运行顺畅。对实施之日起已完成当月申报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告知其政策调整信息,并确认是否需要重新申报。对多缴费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办理退抵手续,切实保障用人单位权益。具体涉税事宜建议您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和确认。
我在支付宝上给孩子交医保,好像错了,因为我交了我们一家的,我们两个的都显示交过了,但是孩子的显示没交?
【答复单位:河南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0-10-25】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192号)要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缴费人按照政策规定,通过网上银行划款缴费、银行网点实时缴费、微信、支付宝、自助终端办费、上门申报等方式申报缴费。 因此,根据以上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缴费人按照政策规定,通过网上银行划款缴费、银行网点实时缴费、微信、支付宝、自助终端办费、上门申报等方式申报缴费。近日,我局接到紧急通知:由于我省医保局刚刚实现医保缴费省级集中,医保缴纳系统正在调试完善,目前系统运行不够稳定,个别存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不成功的情况,由于医保网上缴费过程涉及多部门端口,目前我省税务部门正在和省医保局抓紧沟通,尽快做好系统恢复工作。如果您尚未缴费成功,您可耐心等待几天后再进行尝试缴费。如果您已成功扣款但是没有缴费记录,建议您携带您的身份证件到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一步查询核实情况。您也可以通过手机下载 河南省网上税务局(移动版),通过“社保费”-“选择缴费类型”-“输入相关信息”-“查询缴费情况”来查询缴费结果。另外,您在操作时尽量不要随意关闭或者退出,避免重复申报导致无法缴费成功。如您需要缴纳社保费,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缴纳:(1)通过微信缴费。微信搜索并关注“河南税务”公众号,点击下面“微服务”-“微税保”,选择“养老缴费”或“医保缴费”对应模块,办理社保费缴纳。您也可以点击“缴费查询”进行查询以往缴费记录(2)通过支付宝缴费。进入支付宝,选择“城市服务”-“社保”-“自然人社保征收”,办理社保费缴纳。(3)通过“网上税务局-河南省税务局”APP手机端缴费。手机下载“河南省网上税务局(移动版)”,通过“首页”-“我的税费”-“缴税费”-“社保费”缴费,办理社保费缴纳。(4)通过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大厅窗口、自助办税终端进行缴费。以上缴费方式供您参考了解。次我省医保集中升级带来的缴费问题给您造成了不便,敬请谅解
我司是一般纳税人,承接空调销售商的委托安装空调,该按照生活服务业6%交税还是安装服务业9%交税?
【答复单位:四川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0-10-24】财税〔2016〕36号 附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一、销售服务(四)建筑服务。 2.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
城乡医保还能交吗?没什么系统维护后没有在线缴纳的界面了?
【答复单位:河南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0-10-23】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豫政〔2016〕77号)第二条规定,明确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职责(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核定用人单位应缴费额,作为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核定单位职工和其他个人的缴费基数,向地方税务机关传递相关信息;社会保险稽核;记录和管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接受缴费个人查询,定期寄送个人权益记录单;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二)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及时将征收的社会保险费缴入国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馈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情况;定期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核对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三、……(三)征收管理。地方税务机关依托金税三期系统,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自助终端等途径,为缴费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缴费方式,及时把社会保险费缴入国库。…… 因此,对于您反映的问题,上周医保缴纳系统调试完善,系统不稳定,暂无法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现已恢复正常。目前,缴纳社保的方式有: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微信、支付宝、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豫税办等,您可以自行选择缴纳方式进行缴纳。具体问题建议您拨打社保部门咨询热线12333或到社保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银行业的水利基金计税依据为上年度的利息收入的0.04%,请问利息收入是否包括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答复单位:安徽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0-10-2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1.根据皖政〔2012〕54号规定:“第三条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 …… (二)凡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其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其中,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4‰征收,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4‰征收;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0.6‰征收。具体征收工作由各级地税部门负责。” 2.对于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以其账簿记载或财务报表中所列的正确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作为计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依据;对账证不全,不能准确反映其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比照地方税收征管实行核定方式征收。
我在支付宝“豫是办”小程序成功缴纳了河南周口沈丘的社保费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金)280,但是我在学校有杭州市大学生医保,这样我就重复参保了,如何退掉老家的居民医保?
【答复单位:河南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0-10-22】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平稳有序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后征缴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180号)第三条规定:“社会保险费退付采取税务机关受理核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医疗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或医保部门”)退还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一)税务机关受理缴费人退费申请,核验后将退费信息传递给人社或医保部门;特殊政策退费,由税务部门受理初核后,提交人社或医保部门复核。 (二)人社或医保部门根据确认的退费申请,按旬集中向财政部门提交用款计划。 (三)财政部门确认后,将退费金额从财政专户划拨至人社或医保部门的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 (四)人社或医保部门将款项退还缴费人,按月将已办理的退费信息传递至同级税务机关进行退费销号。” 二、根据《河南省税务局税收业务规范》规定,2.5.6误收多缴退还社保费申请【一、事项类别】……全省通办:否,网上办理:否……【二、 业务概述】误收多缴退还社保费,指因税务机关误收,或缴费人多缴而产生的应退还给缴费人的费款。对于社会保险费,缴费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缴费人提交的《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并核验后将退费信息传递给人社或医保部门,包括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由人社或医保部门审核后将款项退还缴费人,并定期将已办理的退费信息传递至税务机关进行退费销号。……【四、附报资料】1《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2完费(缴款)凭证复印件(对于在操作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社保费申报表、费款缴库等电子信息的,可以不再通过纸质资料复核);3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费款内容的资料(根据本地规定报送) 因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中的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部分自2017年4月1日起改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如您重复缴纳医保,您可以携带上述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误收多缴退还社保费申请业务,退还多缴纳的医保。另外,税务机关仅负责社保费征收工作,政策制定和解释由社保部门负责,您也就重复缴纳医保问题拨打社保部门咨询热线12333,或到社保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你好我在微信城市服务缴纳的合作医疗,都六天了,为什么在行政大厅的税务窗口查询不到缴费信息?
【答复单位:河南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0-10-22】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豫政〔2016〕77号)第二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核定用人单位应缴费额,作为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核定单位职工和其他个人的缴费基数,向地方税务机关传递相关信息;社会保险稽核;记录和管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接受缴费个人查询,定期寄送个人权益记录单;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税务机关主要负责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及时将征收的社会保险费缴入国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馈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情况;定期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核对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三、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流程……(三)征收管理。地方税务机关依托金税三期系统,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自助终端等途径,为缴费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缴费方式,及时把社会保险费缴入国库。…… 因此,社保缴纳由社保部门先进行社保登记,向主管税务机关传递社保征缴信息,然后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征收。目前,缴纳社保的方式有: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银行网点、自助终端、微信、支付宝、“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豫税办等。实际操作中,如果您的医疗保险通过微信平台交过了,一般情况下需要7个工作日之后才能缴入国库,要等这笔金额入库之后,才能查询到缴费信息,建议您稍后再进行查询。
缴纳医保时发现自己所在地还是属于大学时所在街道,但是我去年就毕业了,这个有影响吗?
【答复单位:河南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0-10-19】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豫政〔2016〕77号)第二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核定用人单位应缴费额,作为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核定单位职工和其他个人的缴费基数,向地方税务机关传递相关信息;社会保险稽核;记录和管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接受缴费个人查询,定期寄送个人权益记录单;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税务机关主要负责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及时将征收的社会保险费缴入国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馈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情况;定期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核对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因此,对于您反映的问题,应先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行参保登记,然后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征收。建议您拨打社保部门咨询热线12333或到社保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本地媳妇外地户口可不可以交合作医疗?
【答复单位:河南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0-10-19】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豫政〔2016〕77号)第二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核定用人单位应缴费额,作为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核定单位职工和其他个人的缴费基数,向地方税务机关传递相关信息;社会保险稽核;记录和管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接受缴费个人查询,定期寄送个人权益记录单;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税务机关主要负责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及时将征收的社会保险费缴入国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馈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情况;定期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核对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三、……(三)征收管理。地方税务机关依托金税三期系统,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自助终端等途径,为缴费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缴费方式,及时把社会保险费缴入国库。…… 因此,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社保缴纳地由社保部门进行确定,向主管税务机关传递社保征缴信息,然后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征收。目前,缴纳社保的方式有: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微信、支付宝、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豫税办等,您可以通过网上缴纳方式进行缴纳。具体问题建议您拨打社保部门咨询热线12333或到社保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劳务费属于生活服务业范围么?
【答复单位:河北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0-10-09】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不满足缴费条件,人社返回原因为:城乡居民医保返回:该县区个人缴费暂未开通?
【答复单位:河南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0-10-02】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豫政〔2016〕77号)第一条明确,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将核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费额传递给地方税务机关,作为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依法自行申报,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单位职工应缴费额,由地方税务机关委托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代扣代缴,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地方税务机关足额缴纳;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费额,在规定时限内向地方税务机关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缴费人按照政策规定直接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地方税务机关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规范优化程序,切实加强风险管理,优化缴费服务,做到应收尽收。 第二条明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核定用人单位应缴费额,作为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核定单位职工和其他个人的缴费基数,向地方税务机关传递相关信息;社会保险稽核;记录和管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接受缴费个人查询,定期寄送个人权益记录单;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及时将征收的社会保险费缴入国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馈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情况;定期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核对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十条规定,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目前税务机关主要负责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等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将核定的单位应缴费额传递给税务机关,作为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您需要先到当地人社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再缴纳社保。您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社保费的缴纳:(1)网上申报缴费: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电脑浏览器打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www.ha-n-tax.gov.cn )点击→河南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2)通过“网上税务局-河南省税务局”APP软件缴费,该系统由航天金穗公司开发维护并提供技术支持,如您遇到具体操作问题,您可以拨打400-011-0088热线向航天金穗公司详细咨询。(3)通过15家银行缴费(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郑州银行、洛阳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缴费。(4)通过微信缴费。(微信搜索并关注“河南税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微服务”,办理社保费缴纳;也可以搜索“郑州税务”公众号,点击下面的“我的”→社保费申报。(5)通过支付宝缴费。(选择“城市服务”→“社保”→“自然人缴纳社保费”)。(6)通过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大厅窗口、自助办税终端缴费。您可以通过上述途径,查询并缴纳社保费。如线上无法办理缴纳,建议您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社保费缴纳业务。具体事宜您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我之前都是在税务局交的费用,这次是在手机上交的,但是6月份的社保没有显示要缴纳费用是怎么回事,并且之前都是交每月502,这次好久没交了,交了四个月的,一月是549,这是怎么回事,还有问下社保是多久要交一次?
【答复单位:河南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0-10-01】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豫政〔2016〕77号)第一条明确,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将核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费额传递给地方税务机关,作为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依法自行申报,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单位职工应缴费额,由地方税务机关委托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代扣代缴,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地方税务机关足额缴纳;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费额,在规定时限内向地方税务机关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缴费人按照政策规定直接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地方税务机关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规范优化程序,切实加强风险管理,优化缴费服务,做到应收尽收。 第二条明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核定用人单位应缴费额,作为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核定单位职工和其他个人的缴费基数,向地方税务机关传递相关信息;社会保险稽核;记录和管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接受缴费个人查询,定期寄送个人权益记录单;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及时将征收的社会保险费缴入国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馈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情况;定期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核对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十条规定,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目前税务机关主要负责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等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将核定的单位应缴费额传递给税务机关,作为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您企业 6月份的社保没有显示要缴纳费用以及缴纳金额的变动,建议您拨打社保部门咨询热线12333或到社保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企业养老保险需按月申报缴纳,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15日前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足额缴纳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月底要交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因系统维护系统打不开交不社会养老保险,怎么办次月初可以补交吗?会产生不良影响吗?
【答复单位:河南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0-09-30】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9月14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社保费征收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为配合做好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决定对全省社保费征收系统进行停机升级,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停机升级安排 2020年9月23日18时至10月1日8时社保费征收系统停机升级,暂停办理单位缴费人和灵活就业缴费人缴费业务。停机升级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业务不受影响,正常办理。二、业务恢复安排 2020年10月1日8时起,上述暂停业务全部恢复正常。恢复后,单位缴费人和灵活就业缴费人缴费操作流程均无变化。 因此,根据河南税务官网本次通知公告发布内容,2020年9月23日18时至10月1日8时社保费征收系统停机升级,暂停办理单位缴费人和灵活就业缴费人缴费业务。停机升级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业务不受影响,正常办理。暂不清楚您缴费异常的具体原因,截止目前我局尚未接到河南省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业务系统异常的通知。按照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为您进行线上缴费功能实时查验,目前使用手机缴费为可以正常办理的状态,请您再次尝试缴费。另外,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费改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社保费缴纳由社保部门核定传递计划,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如您需要缴纳社保费,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缴纳:(1)通过微信缴费。微信搜索并关注“河南税务”公众号,点击下面“微服务”-“社保费缴纳”,选择对应模块,办理社保费缴纳。(2)通过支付宝缴费。进入支付宝,选择“城市服务”-“社保”-“自然人社保征收”,办理社保费缴纳。(3)通过“网上税务局-河南省税务局”APP手机端缴费。手机下载“河南省网上税务局(移动版)”,通过“首页”-“我的税费”-“缴税费”-“社保费”缴费,办理社保费缴纳。(4)通过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大厅窗口、自助办税终端缴费。以上缴费方式供您参考了解,因此次征收系统停机升级给您带来的其他不便,敬请谅解
我今天晚上在手机上面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这个钱了,系统提示升级维护暂停业务办理,这个具体什么时候能好啊,急着交呢,上面催的比较紧,希望你们查一下麻烦了哦?
【答复单位:河南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0-09-30】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9月14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社保费征收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为配合做好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决定对全省社保费征收系统进行停机升级,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停机升级安排 2020年9月23日18时至10月1日8时社保费征收系统停机升级,暂停办理单位缴费人和灵活就业缴费人缴费业务。停机升级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业务不受影响,正常办理。二、业务恢复安排 2020年10月1日8时起,上述暂停业务全部恢复正常。恢复后,单位缴费人和灵活就业缴费人缴费操作流程均无变化。 因此,根据河南税务官网本次通知公告发布内容,2020年9月23日18时至10月1日8时社保费征收系统停机升级,暂停办理单位缴费人和灵活就业缴费人缴费业务。停机升级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业务不受影响,正常办理。暂不清楚您缴费异常的具体原因,截止目前我局尚未接到河南省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业务系统异常的通知。按照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为您进行线上缴费功能实时查验,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使用手机缴费为可以正常办理的状态,请您再次尝试缴费。另外,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费改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社保费缴纳由社保部门核定传递计划,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如您需要缴纳社保费,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缴纳:(1)通过微信缴费。微信搜索并关注“河南税务”公众号,点击下面“微服务”-“社保费缴纳”,选择对应模块,办理社保费缴纳。(2)通过支付宝缴费。进入支付宝,选择“城市服务”-“社保”-“自然人社保征收”,办理社保费缴纳。(3)通过“网上税务局-河南省税务局”APP手机端缴费。手机下载“河南省网上税务局(移动版)”,通过“首页”-“我的税费”-“缴税费”-“社保费”缴费,办理社保费缴纳。(4)通过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大厅窗口、自助办税终端缴费。以上缴费方式供您参考了解,因此次征收系统停机升级给您带来的其他不便,敬请谅解
小孩子改名了,社保卡怎么更改?
【答复单位:厦门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0-09-28】参保人员由于个人基础信息发生变化,需办理社保基本信息变更手续。办理材料:1、《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通用)2份(必报)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户籍信息变动且在户籍簿上有变更记载的需报送) 3、公安局出具的户籍信息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户籍信息变动在户籍簿无变更记载的需报送) 参保信息变更属同城通办业务,您可到就近的办税厅办理,办理时间:每月4日至月底工作日。 办理姓名信息变更,可在5个工作日后,到社保卡合作银行经办网站申请制卡(具体办理请咨询12333)。
您好!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基础是含税收入还是不含税收入?
【答复单位: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0-09-2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内政发〔2012〕41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标准是凡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按上月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计征,其中,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6‰;保险公司一年期以上返还本利的人身保险业务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其他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6‰计征;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1‰计征。 综上所述,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基础是不含税收入。
请问养老金怎么交,交多少年,多大年龄以后可以领取养老金,每月能领多少?
【答复单位:山西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0-09-1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缴费档次在当年征缴前确定,每月1-25日可以缴纳保费,保费收缴应当于当年12月25日前完成。可以选择集中缴纳或自行缴纳,集中缴纳是通过村(居)委会协办人员集中代收缴费;自行缴纳是通过微信城市服务模块、税务部门提供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以及合作银行手机APP缴纳社保费。 有关养老金领用年龄和金额的问题,您需要拨打人社部门客服电话12333进行咨询。
三、新旧口径提示(2026 对照)
四、办理提示
答复时效:本篇答复时间为 2020-09-17 至 2020-10-30。其中增值税相关的表述,如与 2026-01-01 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配套公告不一致的,以新法及现行有效文件为准。 属地口径:12366 答复由各地税务机关作出,具有属地性;跨省经营或情形复杂的,应以主管税务机关的最终口径为准。 个案差异:同类问题的处理结果取决于合同、票据、资金流等具体事实,不可直接套用;重大事项请留存资料并事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时效查询:办理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 12366 确认最新口径与所需资料清单。
五、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本篇事项的通用程序依据;具体条文见该法)
- > ★本篇为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公开留言答复的整理汇编(共 20 条,答复时间 2020-09-17 至 2020-10-30)。所引文件以答复原文所述为准;标注 ✓ 的条文已与本地法规库全文逐条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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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常见问题解答——本篇汇编 20 条 12366 官方答复(2020-09-17 至 2020-10-30),含办理要点与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具体个案仍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