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率与应税范围是纳税人日常咨询最集中的一类问题。增值税税率与应税范围常见问题解答——本篇汇编 20 条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公开答复(答复时间 2026-02-24 至 2026-03-19,答复单位 浙江省12366、宁波市税务局12366、武汉市税务局12366 等),逐条标注来源,并附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供办税人员按图索骥。
一、本期问答速览
1.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销售软件产品的同… 2. 请教大家,委托对方代采购(明书标签外包装盒这)是按【买卖合同】交印花吗? 3. 我公司是中国境内居民企业,拟向一家注册在塞舌尔的公司购买其持有的中国居民企业股权。请问按照中… 4. 请教一个问题,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026年13号公告规定:(一)纳税人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 5. 根据2026年10号公告以及增值税法第22条的第一款(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一般纳税人… 6. 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税率多少? 7. 一般纳税人物业公司转售自来水可以选择增值税简易计税吗? 8. 我司捐赠了一批药品给医院,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9. 赫诚公司有个项目是清包工,现在新增值税法还能简易计税吗?在税法上,清包工同甲供材有什么区别? 10. 我公司为药物批发公司,销售药物中,有抗癌药还有普通药,普通药税率为13%,单独核算销售额的抗… 11. 建筑安装企业主要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因甲方对安装的专业设备不了解,要求乙方(安装方)一并购买设… 12. 2026年物业公司代收代付的水电费是否要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 13. 2026年贸易公司一般纳税人销售13%税率货物并且提供运输服务请问我公司收取的运费增值税税率… 14. 老师好:新增值税法实施后,所报销项目为与外部单位或个人进行非货币性增值税应税交易的服务,是否… 15. 高级职称评审论文服务机构向考生提供论文服务通常需要涉及哪些税费? 16. 我公司是不动产开发公司,名下经营不动产租赁业务,同时向租户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请问上述两项业… 17. 节日送礼的税务分析、涉税处理 18. 我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销售除尘器设备加安装服务,按新政策的要求,应税交易行为的税率该怎么判定? 19. 业主出租写字楼向租户收取的租金和电费是否符合增值税法所一项业务中涉及多个税率的问题?那收取的… 20. 你好!我公司是一家铝合金门窗制作及安装企业,现与甲方签订铝合金门窗安装施工程程合同一份,约定…
二、官方答复汇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提供的软件安装、维护、培训等服务,适用软件产品的税率。1、文件中的同时如何理解?2、例如:2026年销售软件并提供当年运维服务,都适用税率13%,此后每年涉及单独购买每年度的运维服务,此时的运维服务是否仍需参照软件销售13%税率执行?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3-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第十条规定:“增值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应税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包含两个以上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业务; (二)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主要业务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交易的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的发生为前提。”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规定:“三、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 (一)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提供的软件安装、维护、培训等服务,适用软件产品的税率。 (二)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适用货物的税率。 (三)充换电业务中销售电力产品的同时收取的蓄电池更换、定位、维护等服务费,适用电力产品的税率。 (四)提供交通工具租赁服务的同时收取的信息技术等服务费,适用租赁服务的税率。 纳税人发生的与本条上述情形类似的应税交易,比照执行。 ……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涉及具体业务,请携带合同等资料与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请教大家,委托对方代采购(明书标签外包装盒这)是按【买卖合同】交印花吗?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3-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四条 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 涉及具体业务,可携带资料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我公司是中国境内居民企业,拟向一家注册在塞舌尔的公司购买其持有的中国居民企业股权。请问按照中国和塞舌尔的税收协定,这笔股权转让所得需要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吗?税率是多少?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3-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三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 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规定:三、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转让财产所得包含转让股权等权益性投资资产(以下称“股权”)所得。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净值后的余额为股权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七、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和解缴代扣税款。扣缴义务人发生到期应支付而未支付情形,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4号)第一条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非居民企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取得应源泉扣缴所得税的同一项转让财产所得的,其分期收取的款项可先视为收回以前投资财产的成本,待成本全部收回后,再计算并扣缴应扣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舌尔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规定: 第十三条 财产收益 四、转让一个公司财产股份的股票取得的收益,该公司的财 产又主要直接或者间接由位于缔约国一方的不动产所组成,可以 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 五、转让第四款所述以外的其他股票取得的收益,该项股票又相当于缔约国一方居民公司至少百分之二十五的股权,可以在 该缔约国一方征税。 六、转让第一款至第五款所述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取得的收益,应仅在转让者为其居民的缔约国征税。 涉及具体业务可携带资料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请教一个问题,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026年13号公告规定:(一)纳税人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款项或者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日。吴淑一认为该条规定的是货物,所以超过12个月的定制软件不适用,这样理解对吗?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3-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 ......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货物、不动产的所有权,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 ...... 第二条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货物,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以及信息技术服务、文化体育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生产生活服务。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规定: ...... 四、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人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款项或者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日。
根据2026年10号公告以及增值税法第22条的第一款(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一般纳税人处置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购入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3-1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规定: 三、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 (三)纳税人发生以下应税交易,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自2026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税。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的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二)免征增值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三)非正常损失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四)购进并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对应的进项税额; (五)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进项税额。
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税率多少?
【答复单位:江苏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3-1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规定:“ 一、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 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二、本通知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一般纳税人物业公司转售自来水可以选择增值税简易计税吗?
【答复单位:宁波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3-1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三、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 (一)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发生以下应税交易,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销售自来水。水利工程供应天然水比照销售自来水政策执行。……
我司捐赠了一批药品给医院,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答复单位:宁波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3-09】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货物、不动产的所有权,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应税交易,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二)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 (三)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规定:“……; 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赫诚公司有个项目是清包工,现在新增值税法还能简易计税吗?在税法上,清包工同甲供材有什么区别?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3-08】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规定: 三、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 (一)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发生以下应税交易,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7.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涉及具体业务,可携带资料联系主管税局进一步核实。
我公司为药物批发公司,销售药物中,有抗癌药还有普通药,普通药税率为13%,单独核算销售额的抗癌药税率可以选择3%简易计税吗?
【答复单位:武汉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3-06】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一、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二、自2018年5月1日起,对进口抗癌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纳税人应单独核算抗癌药品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简易征收政策。 ”
建筑安装企业主要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因甲方对安装的专业设备不了解,要求乙方(安装方)一并购买设备并安装好,这种情况下,乙方应开具多少税率的发票?13%还是9%?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3-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两项以上应税交易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 第十条 增值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应税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包含两个以上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业务; (二)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主要业务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交易的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的发生为前提。
2026年物业公司代收代付的水电费是否要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
【答复单位:安徽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3-05】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 第十七条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对应的全部价款,不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销项税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十五条 增值税法第十七条所称全部价款,不包括纳税人代为收取的下列税费或者款项: …… (四)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
2026年贸易公司一般纳税人销售13%税率货物并且提供运输服务请问我公司收取的运费增值税税率也是按货物税率13%缴纳吗?
【答复单位:安徽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3-0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十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税率为百分之十三。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服务,……,除本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九: ……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十条 增值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应税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包含两个以上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业务; (二)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主要业务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交易的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的发生为前提。”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规定:“三、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 (一)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提供的软件安装、维护、培训等服务,适用软件产品的税率。 (二)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适用货物的税率。 (三)充换电业务中销售电力产品的同时收取的蓄电池更换、定位、维护等服务费,适用电力产品的税率。 (四)提供交通工具租赁服务的同时收取的信息技术等服务费,适用租赁服务的税率。 纳税人发生的与本条上述情形类似的应税交易,比照执行。” 您可参考以上规定。
老师好:新增值税法实施后,所报销项目为与外部单位或个人进行非货币性增值税应税交易的服务,是否视同销售?例如,对于公司采购的外购服务类项目(旅游、体检等),用于对外发放或赠送的,公司是否需视同应税交易,缴纳增值税?
【答复单位:辽宁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3-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的规定:“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应税交易,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 (二)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 ? (三)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
高级职称评审论文服务机构向考生提供论文服务通常需要涉及哪些税费?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3-0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货物、不动产的所有权,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延续现行政策和做法,现将《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所列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更新、替换,统一按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 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pdf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涉及具体业务,可携带资料联系主管税局进一步核实。
我公司是不动产开发公司,名下经营不动产租赁业务,同时向租户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请问上述两项业务是否属于同一应税交易还是两项应税交易,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2-28】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 …… 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十条 增值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应税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包含两个以上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业务; (二)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主要业务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交易的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的发生为前提。 ……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涉及具体业务可携带相关资料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节日送礼的税务分析、涉税处理?
【答复单位:西藏自治区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2-25】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我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销售除尘器设备加安装服务,按新政策的要求,应税交易行为的税率该怎么判定?
【答复单位:河北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2-25】您的问题已通过电话形式回复。您咨询的实际问题为:我单位为一般纳税人,主要业务是销售除尘器设备并负责提供安装服务,新增值税法以后,该应税交易行为适用的税率如何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十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十三。……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十条 增值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应税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包含两个以上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业务; (二)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主要业务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交易的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的发生为前提。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规定:三、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 (一)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提供的软件安装、维护、培训等服务,适用软件产品的税率。 (二)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适用货物的税率。 (三)充换电业务中销售电力产品的同时收取的蓄电池更换、定位、维护等服务费,适用电力产品的税率。 (四)提供交通工具租赁服务的同时收取的信息技术等服务费,适用租赁服务的税率。 纳税人发生的与本条上述情形类似的应税交易,比照执行。
业主出租写字楼向租户收取的租金和电费是否符合增值税法所一项业务中涉及多个税率的问题?那收取的转售电费是否按9%交增值税开具什么类型的发票?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2-24】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 …… 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十条 增值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应税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包含两个以上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业务; (二)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主要业务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交易的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的发生为前提。 ……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规定,三、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 (一)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提供的软件安装、维护、培训等服务,适用软件产品的税率。 (二)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适用货物的税率。 (三)充换电业务中销售电力产品的同时收取的蓄电池更换、定位、维护等服务费,适用电力产品的税率。 (四)提供交通工具租赁服务的同时收取的信息技术等服务费,适用租赁服务的税率。 纳税人发生的与本条上述情形类似的应税交易,比照执行。 ……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涉及具体业务,可携带资料联系主管税局进一步核实。
你好!我公司是一家铝合金门窗制作及安装企业,现与甲方签订铝合金门窗安装施工程程合同一份,约定铝合金门窗由我公司提供,新《增值税法》实施后,我公司就该业务应该按哪种税率开具何种内容的发票?
【答复单位:武汉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2-2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 三、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 (二)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适用货物的税率。 纳税人发生的与本条上述情形类似的应税交易,比照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第十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十三。”
三、新旧口径提示(2026 对照)
四、办理提示
答复时效:本篇答复时间为 2026-02-24 至 2026-03-19。其中增值税相关的表述,如与 2026-01-01 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配套公告不一致的,以新法及现行有效文件为准。 属地口径:12366 答复由各地税务机关作出,具有属地性;跨省经营或情形复杂的,应以主管税务机关的最终口径为准。 个案差异:同类问题的处理结果取决于合同、票据、资金流等具体事实,不可直接套用;重大事项请留存资料并事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时效查询:办理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 12366 确认最新口径与所需资料清单。
五、政策依据
- 设定依据(文号引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答复中援引;本地库已收录该文件,本条为章节级或公告式引用,未逐条摘录原文)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答复中援引;本地库已收录该文件,本条为章节级或公告式引用,未逐条摘录原文)
-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答复中援引;本地库已收录该文件,本条为章节级或公告式引用,未逐条摘录原文)
- > ★本篇为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公开留言答复的整理汇编(共 20 条,答复时间 2026-02-24 至 2026-03-19)。所引文件以答复原文所述为准;标注 ✓ 的条文已与本地法规库全文逐条核对。
相关事项与延伸阅读
与本期主题相关的办理指南与解读:
· 增值税税率与应税范围常见问题解答(12366答复精选 Q123) · 增值税税率与应税范围常见问题解答(12366答复精选 Q124) · 增值税税率与应税范围常见问题解答(12366答复精选 Q125) · 增值税税率与应税范围常见问题解答(12366答复精选 Q126) · 增值税税率与应税范围常见问题解答(12366答复精选 Q128) · 增值税税率与应税范围常见问题解答(12366答复精选 Q129) · 增值税税率与应税范围常见问题解答(12366答复精选 Q130) · 增值税税率与应税范围常见问题解答(12366答复精选 Q131)
一句话:增值税税率与应税范围常见问题解答——本篇汇编 20 条 12366 官方答复(2026-02-24 至 2026-03-19),含办理要点与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具体个案仍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