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怎么办?先记住四个数:200 万注册资本、20 个工作日审批、3 年有效期、60 日前申请延续。依据是《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 19 号,2013 年 7 月 1 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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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依据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关键条款
  • 第六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 第七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①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 200 万元;②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③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许可证有效期 3 年;需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60 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 3 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逾期提出的,按照新申请办理。

怎么办,四步: ①营业执照先办,注册资本 200 万要实缴——不是认缴挂着数字,人社部门要看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②提交材料:申请书、章程、验资或审计报告、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与设施清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文本(劳动合同、报酬、社保、工时、休假、纪律等)、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派遣协议样本;③人社部门受理后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④分公司的特殊性:设立分公司经营派遣业务的,书面报告许可机关并向当地人社部门备案即可;设立子公司的,由子公司重新申请许可。

拿证之后的三条红线:

红线一:证不得转手。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许可证都是违法,许可机关可依法处理。

红线二:以假材料拿证的会被撤销。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的,撤销许可,且被撤销后 1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红线三:派遣用工本身有配额与岗位限制。 拿到许可只是入场券,用工侧还有“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限制和用工比例上限;与被派遣劳动者要签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形式招用。这些义务的实务后果,见劳务派遣员工被辞退,找谁要赔偿、劳务派遣工受工伤,由谁承担赔偿责任和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很多公司拿派遣许可证干着外包的活、或者反过来,出纠纷时责任认定完全不同。

无证经营的后果: 违反本法第六条未经许可经营劳务派遣的,由人社行政部门依《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用派出的劳动者出了工伤或欠薪,责任还会穿透到用工单位。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