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与职业资格(挂证)常见问题:10 个最常问的问题
证书挂靠到底违不违法、出了事故谁担责、挂靠协议有效吗、被查到会怎样、假证书入职有什么后果、“包过班”可信吗——持证人、用人单位两头都要看的六个问题。
问题一览(点标题直达)
1把证书“挂”到一家公司,自己不上班只收钱,这算违法吗?
算,这条路别走。以建筑领域为例: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所谓“挂证”,就是人证分离、让证书替别人站台,工程真出了事,持证人同样脱不了干系——收的那点“挂靠费”,抵不上背后的责任。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借别人的资质承接工程,出了质量问题谁赔?
借的和被借的一起赔。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出借方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一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发包方可以两头都告,谁也别想躲在合同后面。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双方签的“挂靠协议”“证书使用协议”,有效吗?
很可能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实务里挂靠协议被认定无效后,“挂靠费”往往不受保护,工程款和质量责任的结算则要按实际履行情况处理。签之前想清楚:这份纸不旦出事,不但保不了你,还可能成为对方手里证明你知情的证据。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把证挂出去的人和“挂靠单位”之间,算劳动关系吗?
不算。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判断的核心是有没有真实的用工,而不是有没有那张纸。挂证的人不到岗、不受考勤和规章制度约束、不从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即便单位给他缴了社保、签了“劳动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不存在真实劳动关系。反过来要提醒的是:真在平台、工地干活的劳动者,别被一份“合作协议”把劳动关系也“合作”没了,留好排班、派单、发薪记录。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5用买的、假的职业资格证书应聘入职,会怎么样?
两头都塌。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劳动者被查实用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假证不仅让你随时可能被辞退,前面干活的报酬和补偿也可能大打折扣;伪造、买卖国家机关颁发的资格证书,还可能触犯刑法。应聘还是凭真本事,考证虽然慢,但睡得着觉。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培训机构承诺“不过包退”“保过拿证”,可信吗?
把承诺变成书面条款才可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主张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报名前做三件事:①把“包过、不过全额退”写进合同并看清退款条件;②查机构的办学许可和颁证单位资质;③缴费要发票、聊天记录别删。出了事先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协商不成再起诉。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7把资质证书借给别人用、让人挂自己公司的名接工程,被查到会怎么罚?
这是明令禁止的。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用别的办法让别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工程的,会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还可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直接吊销资质证书。更麻烦的是,借名接的工程如果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损失,出证企业要和借用的人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方赔不起的部分你也得兜。别为了一点管理费把资质借出去,真出了事故,赔上的可能是整个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入职时公司要你先交钱考证,还把身份证、毕业证扣在公司,合法吗?
不合法,这属于违法用工。法律明文规定,用人单位招人时不得扣押你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也不得要求你提供担保,或者用别的名义向你收取财物。什么考证费、服装费、押金、保证金、加盟费,只要是以录用为条件让你掏钱,都算违规。你可以拒绝交、拒绝押;已经被扣被收的,有权要求退还,还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留好转账记录、收据和聊天记录,这些都是要钱的证据。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9把证书挂在别的公司、由那家公司代缴社保,被查到会怎样?
风险很大。证书挂在别人家、人不上班,却由挂靠单位按在职员工给你交社保、领待遇,一旦被查,就属于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社保部门会责令退回骗取的钱,还要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牵扯工伤、医保的,还可能被追究骗保责任。而且代缴本身就违反了社保该由真实用工单位缴纳的规定。别为不断社保去找挂靠代缴,正规的补缴路子比这个干净得多。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10借别人公司资质接的工程,合同被认定无效,工程款还能要回来吗?
结论是:合同无效,工程款不一定打水漂。借用别人资质签的施工合同,因为违反资质管理规定,通常会被认定无效;但法律规定,合同无效、而工程已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给干活的一方。所以先把验收合格的材料、结算单、签证和往来记录收齐;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合格还能主张,修完仍不合格的,就没办法再要参照合同折价补偿了。干完活记得催验收、留书面凭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