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定义:欺诈是指一方以欺骗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构成要件 / 适用条件
欺诈是民法典规定的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之一,与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胁迫并列。成立须同时具备以下要件。
一、一方有欺诈的故意与行为。 欺诈方须明知虚假仍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不作为的欺诈),诱使对方陷入错误。过失误述一般不构成欺诈。
二、对方因欺诈陷入错误。 欺诈行为须导致受欺诈方对行为性质、标的物、对方资信等发生错误认识。若对方未因欺诈陷入错误,则不构成本项撤销事由。
三、对方基于错误作出意思表示。 错误认识与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关系,即受欺诈方是因为被骗才缔约。若本就会缔约,因果关系断裂。
四、损害方为受欺诈方。 撤销权由受欺诈方行使,须在法定除斥期间内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第三人欺诈的特殊规则。 第三人实施欺诈的,若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受欺诈方仍可撤销;这区别于相对人自身欺诈。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与相邻概念的区别
| 对比项 | 欺诈 | 重大误解 | 显失公平 | 胁迫 |
|---|---|---|---|---|
| 错误来源 | 对方故意欺骗 | 表意人自身误认 | 对方利用危困 | 对方或第三人逼迫 |
| 是否故意 | 是(欺诈方) | 否 | 是(利用方) | 是(胁迫方) |
| 因果关系 | 被骗致错 | 自误致错 | 弱势致失衡 | 被逼致违真意 |
| 法律效果 | 可撤销 | 可撤销 | 可撤销 | 可撤销 |
边界最模糊的是欺诈与重大误解:前者是被对方骗,后者是自己搞错。与胁迫不同在于手段是骗而非逼。
实操指引
- 买二手车被发现里程表被篡改,卖方故意隐瞒构成欺诈,你可请求撤销合同并索赔。
- 注意区分欺诈与夸大宣传:一般商业吹嘘不必然构成欺诈,须达到故意告知虚假或隐瞒关键事实的程度。
- 撤销须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受除斥期间限制。
- 相邻词条: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胁迫。
常见问题
问:卖家隐瞒房屋曾发生非正常死亡,算欺诈吗? 答:若关键事实(如凶宅)足以影响缔约决定且卖方故意隐瞒,可能构成不作为的欺诈,受损害方有权撤销合同并请求赔偿。
问:广告说产品包治百病,我买了能撤销吗? 答:若卖方故意告知虚假关键事实使你陷入错误并缔约,构成欺诈,可诉请撤销;一般夸张宣传需结合是否针对关键事实判断。
问:被熟人骗着签了字,我自己发声明撤销行吗? 答:不行。撤销权须通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行使,单方声明不发生撤销效力。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介绍,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欺诈的认定高度依赖故意欺骗与因果关系的证据,个案结论差异较大,请咨询执业律师,以律师结合在案证据出具的正式意见为准。法条核对日期:202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