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时效判定器

拖欠的工资多久内必须仲裁?在职被拖欠受时效限制吗?讨要过一次重新算多久?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逐项推算,中断、中止、拖欠工资特例一次讲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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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争议类型、填知道被侵害日、点按钮——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算出一年仲裁时效届满日,

计算口径与依据

  • 一年仲裁时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不是从事情发生之日起算。
  • 拖欠工资特例(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在职期间不受一年限制;离职后必须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中断(第二款):讨要过、投诉过、对方承诺过——从最近一次中断重新算一年。
  • 中止(第三款):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从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期间。
  • 仲裁不收费,是诉讼前置程序;对裁决不服 15 日内起诉。

常见问题

劳动仲裁有没有时效限制?多久内必须申请?

有,一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注意不是从「事情发生那天」起算,而是从您知道权益受损那天起算。拖欠工资的情形有特别规则: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一年限制,但离职后必须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职工资被拖欠两三年了,还能要回来吗?

可以。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在职期间被拖欠的工资可以一并主张。但要记住:一旦离职,就必须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其他请求在职期间仍受一年时效约束,建议尽早分开主张。

讨要过一次,时效是不是重新算?

是。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催讨、投诉、对方承诺补发的,都从最近一次中断之日起重新算一年。主张过权利记得留证据:微信记录、催告函寄出凭证、投诉回执、通话录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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