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与免税优惠是纳税人日常咨询最集中的一类问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与免税优惠常见问题解答——本篇汇编 20 条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公开答复(答复时间 2025-12-31 至 2026-03-12,答复单位 浙江省12366、安徽省税务局12366、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12366 等),逐条标注来源,并附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供办税人员按图索骥。
一、本期问答速览
1. 小规模公司广告业广告服务文化事业建设费起征点还是季度收入6万没有改成季度30万是吗? 2. 2026年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未开票收入9万增值税申报如何填写? 3. 吴淑一2005年9月退休,11月份被单位返聘,关于其取得的退休工资和返聘收入,哪些是免税的?… 4. 2026年小规模公司销售住宅增值税是多少?是否可以差额计税? 5. 我是一家口腔诊所,是一般纳税人,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件第二条第(一… 6. 2026年1月之后,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还有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吗? 7. 问题:小规模纳税人2025年12月收取2026年1-6月房屋租赁费用6万元。该6万元应当按5… 8. 第十五条增值税法第十七条所称全部价款,不包括纳税人代为收取的下列税费或者款项:(一)政府性基… 9. 请问小规模纳税人公司是不是各行业全部取消了增值税差额计税? 10. 财税2016年47号文件有效吗?如果有效的话,那小规模纳税人劳务派遣差额征收是不是有效 11. 老师您好,想问下,货运代理提供一票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中的国内段拖车和报关,应当开具什么发票,… 12. 25年1-10月外籍人士个税用了专项附加扣除,现在想要改过来用8项免税补贴,26年1月申报1… 13. 一诺银华公司为一家供水企业,经营范围包括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一诺银华公司为房地产… 14. 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如何缴纳增值税? 15. 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 16. 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 17. 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需要买方(公司)填写税号呢 18. 新规下:原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增值税,下面这种情况是否需要转一般纳税人:2026年5月-… 19. 今年开始自然人和小规模公司出租写字楼增值税是1%吗? 20. 我公司是一家民营口腔门诊部,属于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取得了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许可证,收入均…
二、官方答复汇编
小规模公司广告业广告服务文化事业建设费起征点还是季度收入6万没有改成季度30万是吗?
【答复单位:江西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3-1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026年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未开票收入9万增值税申报如何填写?
【答复单位:安徽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3-09】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6号)附件2,小规模纳税人未达起征点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不填写本栏次。 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纳税人未达起征点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第18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根据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3%)计算。 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根据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和征收率(3%)计算。
吴淑一2005年9月退休,11月份被单位返聘,关于其取得的退休工资和返聘收入,哪些是免税的?哪些需要缴税?需要按照什么类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3-0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 涉及具体业务,可携带资料联系主管税局进一步核实。
2026年小规模公司销售住宅增值税是多少?是否可以差额计税?
【答复单位:宁波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3-0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第十一条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征收率为百分之三。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三、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 ……(三)纳税人发生以下应税交易,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6.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增值税应税交易,依照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项目,当期在预缴地实现的全部价款、预收款(均不含增值税)合计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 四、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交易,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 (八)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及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人销售购买的住房),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我是一家口腔诊所,是一般纳税人,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3点的内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我公司所提供的服务是属于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也符合属于《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但服务价格高于地市级以上医疗保障部门牵头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请问这个服务价格是全额不能免增值税,还是高于地市级以上医疗保障部门牵头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的部分不能免增值税?比如某项服务政府指导价是20元,而我公司定价是30元,那么这30元要全额按6%缴纳增值税,还是仅仅超出部分10元要按6%缴纳增值税?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3-0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规定: 二、免征增值税的项目 (一)自2026年1月1日起,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3.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所称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等医疗机构,不包括营利性美容医疗机构。 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医疗保障部门牵头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货物、不动产的所有权,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第十七条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对应的全部价款,不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销项税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2026年1月之后,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还有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吗?
【答复单位:江苏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2-14】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文件规定,一、对边销茶生产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 二、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件规定,二、免征增值税的项目 (二)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26.下列文件中现行有效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 (1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
问题:小规模纳税人2025年12月收取2026年1-6月房屋租赁费用6万元。该6万元应当按5%开具发票还是按3%开具发票?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2-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 第二十八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发生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索取凭据的当日;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日。 (二)发生视同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完成视同应税交易的当日。 (三)进口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报关进口的当日。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规定: 四、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人销售服务,先收取价款再分期或者分次提供服务的,以首次提供服务的实际开始当日和合同约定的当日,按照孰先原则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应当就收到的全部价款申报缴纳增值税。
第十五条增值税法第十七条所称全部价款,不包括纳税人代为收取的下列税费或者款项:(一)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二)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产生的消费税;(三)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四)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增值税不征税业务:1、不需要开具发票,2、开具发票的也不作为收入,购买方也不得作为成本费用,作为往来款。明明是不征税,非要搞成为免税——是哪一个税务专家给供电局出的馊主意?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2-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 (一)员工为受雇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 (二)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依照法律规定被征收、征用而取得补偿; (四)取得存款利息收入。
请问小规模纳税人公司是不是各行业全部取消了增值税差额计税?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2-05】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规定: 四、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交易,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 (一)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业务,以其实际持有票据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销售额。 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业务需要就贴现利息开具发票的,由贴现机构按照票据贴现利息全额向贴现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转贴现机构按照转贴现利息全额向贴现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规定提取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收取的证券公司资金交收违约垫付资金利息、结算过程中收取的资金交收违约罚息,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三)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1.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含备案)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2.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含备案)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不含本金)中扣除。 3.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以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含备案)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可以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计算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 (1)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计算当期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时可以扣除的价款本金,为书面合同约定的当期应当收取的本金。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的,为当期实际收取的本金。 (2)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4.经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含备案)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纳税人,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四)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支付的分包款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六)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七)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八)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及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人销售购买的住房),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九)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其开发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房地产项目,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以下统称土地价款),以及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货币形式拆迁补偿费用,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十)纳税人开展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旧金银首饰的作价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财税2016年47号文件有效吗?如果有效的话,那小规模纳税人劳务派遣差额征收是不是有效?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2-0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规定: 四、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交易,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 (五)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安全保护服务(含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比照上述政策执行。
老师您好,想问下,货运代理提供一票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中的国内段拖车和报关,应当开具什么发票,是否属于免税?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2-0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规定: ……(二)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3.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1)纳税人提供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以及向国际运输承运人支付的国际运输费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2)纳税人为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提供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参照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规定执行。 (3)委托方索取发票的,纳税人应当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向委托方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规定: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所列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更新、替换,统一按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附件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一、销售服务 ……(六)生产生活服务。 ……8.商务辅助服务。 ……(2)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代理人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代办相关手续的业务活动,包括代办货物运输、装卸、仓储等相关手续,或者船舶进出港口、引航、靠泊等相关手续的业务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规定:第十八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一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25年1-10月外籍人士个税用了专项附加扣除,现在想要改过来用8项免税补贴,26年1月申报12月的个税,可以改过来的不?外籍个人孩子入读国际学校,一年29万,能全额免?觉得有点悬?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1-3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9号)规定: 一、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港澳地区住房等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29号)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一诺银华公司为一家供水企业,经营范围包括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一诺银华公司为房地产企业(开发商)提供新楼盘供水安装施工确保通水而取得的安装收入是否可以列为一诺银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呢?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1-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涉及具体业务,可携带资料与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复单位: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1-16】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同步停止执行。2026年1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文件依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规定。
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
【答复单位: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1-16】答: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八)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所称学校,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提供学历教育的机构,以及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 文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第二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第三十条规定。
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是把钱转移另外,再投资境内取得利息收入,免税,是这个意思吗?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1-15】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规定: 为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特此公告。
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需要买方(公司)填写税号呢?
【答复单位:武汉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1-1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如计税、退税、抵免等。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新规下:原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增值税,下面这种情况是否需要转一般纳税人:2026年5月-2027年4月超500万,但是按季度计算未超,即:2026二季度到2027年1季度未超,2026年3季度-2027年2季度也未超?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1-09】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以下简称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法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以下两类情形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以下简称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自然人。 其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形,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三、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 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 纳税人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的销售额,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入对应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六、除本公告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超过规定标准的当期1日。 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办理登记的当期1日。 七、对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已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的,纳税人应按一般纳税人逐期更正申报。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已经取得但未确认用途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逐期进行抵扣用途确认。
今年开始自然人和小规模公司出租写字楼增值税是1%吗?
【答复单位:大连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1-01】大连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文件规定:“第八条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十一条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征收率为百分之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七条 自然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动产租赁简易计税的优惠政策相关口径及配套文件暂未公布,请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或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
我公司是一家民营口腔门诊部,属于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取得了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许可证,收入均为口腔医疗服务收入,在提供医疗服务的时候会用到医疗耗材。2026年1月1日新增值税法出台后,请问:口腔医疗服务收入是不是符合增值税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按照主要业务是口腔医疗收入全额免征增值税?
【答复单位:安徽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5-12-31】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一、销售服务 …… (七)生活服务。 …… 2.教育医疗服务。 …… (2)医疗服务,是指提供医学检查、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防疫服务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 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 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等医疗机构。 本项所称的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二十四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二)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二十七条 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资格的机构,包括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包括营利性美容医疗机构。 …… 第三十二条 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标准、条件等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 ……”
三、新旧口径提示(2026 对照)
四、办理提示
答复时效:本篇答复时间为 2025-12-31 至 2026-03-12。其中增值税相关的表述,如与 2026-01-01 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配套公告不一致的,以新法及现行有效文件为准。 属地口径:12366 答复由各地税务机关作出,具有属地性;跨省经营或情形复杂的,应以主管税务机关的最终口径为准。 个案差异:同类问题的处理结果取决于合同、票据、资金流等具体事实,不可直接套用;重大事项请留存资料并事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时效查询:办理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 12366 确认最新口径与所需资料清单。
五、政策依据
- 设定依据(文号引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答复中援引;本地库已收录该文件,本条为章节级或公告式引用,未逐条摘录原文)
-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答复中援引;本地库已收录该文件,本条为章节级或公告式引用,未逐条摘录原文)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答复中援引;本地库已收录该文件,本条为章节级或公告式引用,未逐条摘录原文)
- > ★本篇为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公开留言答复的整理汇编(共 20 条,答复时间 2025-12-31 至 2026-03-12)。所引文件以答复原文所述为准;标注 ✓ 的条文已与本地法规库全文逐条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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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与免税优惠常见问题解答——本篇汇编 20 条 12366 官方答复(2025-12-31 至 2026-03-12),含办理要点与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具体个案仍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