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具与红字发票是纳税人日常咨询最集中的一类问题。发票开具与红字发票常见问题解答——本篇汇编 20 条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公开答复(答复时间 2026-04-21 至 2026-05-13,答复单位 浙江省12366、汕头市税务局12366、福建省税务局12366 等),逐条标注来源,并附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供办税人员按图索骥。
一、本期问答速览
1.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佳鑫印染有限公司,员工200多人,发工资不走对公账户,长期使用私人郑… 2. 1.电子税务局开票系统中的“其他人力资源服务”具体适用于哪些业务场景?2.我司有生产车间板块… 3. 母公司人员给子公司提供服务,或者不同子公司人员互相提供服务,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税收分类编码… 4. 我公司一般纳税人店铺提供的打印服务和复印服务增值税开票是属于其他文化服务6%是吗? 5. 人力资源服务-劳动力外包,是否指的是包活包事。把一部分工作(如包装、搬运等)外包给某个公司?… 6. 一个合同里面,有两项业务。第一是开发软件,销售方把软件的代码,著作权都交给委托方,不保留任何… 7. 您好!我要反映莆田市腾信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无《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涉嫌非法经营。6月份派遣员… 8. 2026年还是“差额征税—全额开票”适用于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征收的、销售不动产(不含自… 9. 为了提高消费者的消费动力,我们目前有一项经济业务是做消费市场的“微信立减金”优惠券的新业务,… 10. 客户A购买公司(制造业企业)的产品,合同签订支付3个月承兑,但是客户支付的都是6个月承兑,客… 11. 客户A购买公司(制造业)的产品,合同签订支付3个月承兑,但是客户支付的是6个月承兑,客户承诺… 12. 2026年建筑公司还可以开具建筑劳务费发票吗? 13. 我是一家园区的物业公司,每月向供电公司缴纳电费和附征的政府性基金,再向园区内各加工厂收取电费… 14. 我在2026.4.26日在货拉拉平台下了一个货运订单,完成订单后向平台付款358.47元。付… 15. 吴淑一那天听到一个业务,没想明白,销售算力按6个点开的服务发票。后来吴淑一问啥是算力,是放在… 16.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成本,当年已付款但未取得发票,在竣工结算以后年度取得发票后,如何… **17. 各位老师,清包工业务比如钢筋工、瓦工,2026年能不能开”建筑服务*劳务费”发票? 18. 您好!我公司在办理船舶融资租赁业务中,合同相对方要求我司在未实际收到本金全部款项时,先行一次… 19. 写字楼放直饮水机,客户预充值刷卡取水。小赢卡贷公司预收款1000(直饮水940水卡工本费60… 20. 开具发票是否可以使用中文以外的文字?**
二、官方答复汇编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佳鑫印染有限公司,员工200多人,发工资不走对公账户,长期使用私人郑泽华银行卡发工资,涉嫌逃税漏税,望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答复单位:汕头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5-13】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规定:单位和个人可依法检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税收违法行为是指涉嫌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变造发票,以及其他与逃避缴纳税款相关的税收违法行为。 您可以通过12366-2-4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投举专席进行举报,或者可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网,点击【互动交流】-【税收违法行为检举】,进行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1.电子税务局开票系统中的“其他人力资源服务”具体适用于哪些业务场景?2.我司有生产车间板块、客服板块、电商运营板块等等的劳务外包(劳务接收方),对方给我们开的发票大类应该是什么?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5-1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规定: 附件 2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六)生产生活服务。 8.商务辅助服务。 (3)人力资源服务,是指提供公共就业、劳务派遣、人才委托招聘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涉及具体业务,可携带资料联系主管税局进一步确认。
母公司人员给子公司提供服务,或者不同子公司人员互相提供服务,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税收分类编码是什么?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5-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货物、不动产的所有权,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 第二条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货物,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以及信息技术服务、文化体育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生产生活服务。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资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提出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范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八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十九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涉及具体业务,可携带资料联系主管税局进一步确认。
我公司一般纳税人店铺提供的打印服务和复印服务增值税开票是属于其他文化服务6%是吗?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5-1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规定: 附件 2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六)生产生活服务。 …… 3.文化创意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1)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文字、语言、图画、声音、视觉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内部管理设计、业务运作设计、供应链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网游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广告设计、创意策划、文印晒图等。 …… 13.居民日常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 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育养、殡葬、 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 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 15.其他生产生活服务。 其他生产生活服务,是指上述列举以外的生产生活服务。 涉及具体业务,可携带资料联系主管税局进一步确认。
人力资源服务-劳动力外包,是否指的是包活包事。把一部分工作(如包装、搬运等)外包给某个公司?如果是把安装外包给某个公司是不是也是这个税目,如何开具发票?,请明确回答,不要模棱两可?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5-1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规定: 附件 2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四)建筑服务。 …… 1.工程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 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 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2.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 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 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 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 业。 …… (六)生产生活服务。 8.商务辅助服务。 (3)人力资源服务,是指提供公共就业、劳务派遣、人才 委托招聘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涉及具体业务,可携带资料联系主管税局进一步确认。
一个合同里面,有两项业务。第一是开发软件,销售方把软件的代码,著作权都交给委托方,不保留任何信息,委托方拥有专利。另外一项是后续的服务费用。按新规这两项属于一项应收交易从合同的条款上来看,第一项应该是属于委托开发,应该是选择6个点的技术开发服务费。第二项是属于一个技术服务费但是,合同的条款对开发票的有约定:第一项是13个点的软件费用,第二条是6个点的技术服务费问题,是第二条6个点的技术服务费能够按6个点开吗?还是,要从第一项的13个点呢?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5-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两项以上应税交易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 第十条 增值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应税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包含两个以上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业务; (二)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主要业务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交易的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的发生为前提。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规定:三、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 (一)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提供的软件安装、维护、培训等服务,适用软件产品的税率。 (二)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适用货物的税率。 (三)充换电业务中销售电力产品的同时收取的蓄电池更换、定位、维护等服务费,适用电力产品的税率。 (四)提供交通工具租赁服务的同时收取的信息技术等服务费,适用租赁服务的税率。 纳税人发生的与本条上述情形类似的应税交易,比照执行。 ……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涉及具体业务可携带相关资料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您好!我要反映莆田市腾信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无《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涉嫌非法经营。6月份派遣员工工资及服务费20多万,参保人数却为零!涉嫌虚开发票的情况,已上传附件。请贵局依法进行稽查处理?
【答复单位:福建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5-09】您的诉求已转办至莆田市稽查局进行处理。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第十三条:“以来访形式实名检举的,检举人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以来信、网络、传真形式实名检举的,检举人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以电话形式要求实名检举的,税务机关应当告知检举人采取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形式进行检举。 检举人未采取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形式进行检举的,视同匿名检举。 另根据第三十条规定:“实名检举人可以要求答复检举事项的处理情况与查处结果。实名检举人要求答复处理情况时,应当配合核对身份;要求答复查处结果时,应当出示检举时所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举报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采取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答复实名检举人。” 因此,若您需要了解检举事项的处理情况与查处结果,建议您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交有效身份证件信息至举报中心。
2026年还是“差额征税—全额开票”适用于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征收的、销售不动产(不含自建)选择简易征收的;“差额征税—差额开票”适用于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武装守护押运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旅游服务、经济代理服务等。这样吗?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5-08】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件规定,四、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交易,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 …… (四)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支付的分包款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五)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安全保护服务(含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比照上述政策执行。 (六)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 (八)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及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人销售购买的住房),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九)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其开发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房地产项目,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以下统称土地价款),以及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货币形式拆迁补偿费用,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 (十一)纳税人按照本公告第四条第三项至第九项规定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留存备查。否则,不得扣除。 1.适用第四条第五项规定,以工资、福利支付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为合法有效凭证。 2.适用第四条第七、九项规定,向政府支付土地价款的,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3.适用第四条第七、八项规定,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款项,以发票或者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为合法有效凭证。如因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以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为合法有效凭证。 4.适用第四条第九项规定,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货币形式拆迁补偿费用,以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为合法有效凭证。 5.除本项上述规定外,按以下规定执行。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或者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纳税人取得的上述凭证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十二)纳税人按照第四条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的,应按以下规定开具发票,否则,不得扣除。 1.适用第四条第二、三、四、六项规定,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的相关价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适用第四条第五、七、八项规定,全部含税销售额和扣除的价款应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列明,发票的税额按含税销售额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 …… 本公告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涉及具体业务,请携带资料联系主管税局进一步核实。
为了提高消费者的消费动力,我们目前有一项经济业务是做消费市场的“微信立减金”优惠券的新业务,具体我们是通过权益领取的方式向消费者发放指定用途、指定商家,且不能单独使用的优惠券和抵用券,该权益是只能作为现金支付的配套使用,不能单独使用。请问,这些我们实际产生的优惠券和抵用券的支出,我司是向自然人消费者免费发放,所以无法取得发票,虽然没有取得发票,我们可以根据企业所得法第8条规定,直接列支在我公司的成本费用中吗?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5-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 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第二十八条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第二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第三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 第八条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第十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涉及具体业务可携带资料联系主管税局进一步确认。
客户A购买公司(制造业企业)的产品,合同签订支付3个月承兑,但是客户支付的都是6个月承兑,客户承诺给予承兑利息补偿,目前客户打算和公司签订一个订单,订单内容是针对承兑利息的补偿,然后公司给客户开票,客户支付利息补偿款,请问这个双方签订订单开票合规不?如果签订原合同的补充协议,可以针对承兑利息单独开票不?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4-2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八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十九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涉及具体业务,可携带资料联系主管税局进一步核实。
客户A购买公司(制造业)的产品,合同签订支付3个月承兑,但是客户支付的是6个月承兑,客户承诺给予承兑利息补偿,但是该合同的发票已经全部开具,请问是否可以单独开具承兑利息发票?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4-2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八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十九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涉及具体业务,可携带资料联系主管税局进一步核实。
2026年建筑公司还可以开具建筑劳务费发票吗?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4-27】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规定: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一、销售服务 …… (四)建筑服务。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 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 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1.工程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 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 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2.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 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 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 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 业。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 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 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 5.其他建筑服务。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 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 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 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 等工程作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涉及具体业务可携带相关资料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我是一家园区的物业公司,每月向供电公司缴纳电费和附征的政府性基金,再向园区内各加工厂收取电费,即转售电力给各园区内各加工厂。供电公司开给我的发票分两种,其中电费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附征的政府性基金是不征税发票,我再开发票给园区内各加工厂时,能否对政府性基金对应的金额开具不征税发票?还是合并到电费中去一并开具发票给加工厂?
【答复单位:辽宁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4-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的规定:“第十七条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对应的全部价款,不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销项税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的规定:“第十五条 增值税法第十七条所称全部价款,不包括纳税人代为收取的下列税费或者款项: ? (一)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 (二)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产生的消费税; ? (三)车辆购置税、车船税; ? (四)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我在2026.4.26日在货拉拉平台下了一个货运订单,完成订单后向平台付款358.47元。付款后申请开票,提示无法开票。说这是我没有选择开票。难道我们出去消费的时候都要事先说我要开发票吗?开发票是否是平台应尽的义务?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4-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第六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 第十八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十九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涉及具体业务可联系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反映。
吴淑一那天听到一个业务,没想明白,销售算力按6个点开的服务发票。后来吴淑一问啥是算力,是放在服务器里面的,在发给客户的时候,其实是一台服务器,所以这是服务还是货物?这些高科技的企业,开发的产品或者是服务,都是承载在一个比较轻薄的介质,这种按商品还是按服务还是特许权?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4-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货物、不动产的所有权,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 第二条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货物,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以及信息技术服务、文化体育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生产生活服务。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资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提出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范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涉及具体业务,可携带资料联系主管税局进一步核实。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成本,当年已付款但未取得发票,在竣工结算以后年度取得发票后,如何在所得税前扣除,不超过5年?是追溯至发生年度调整还是在取得发票年度税前扣除?
【答复单位:海南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4-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条规定:“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第十五条规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其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第十七条规定:“除发生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各位老师,清包工业务比如钢筋工、瓦工,2026年能不能开”建筑服务*劳务费”发票?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4-2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规定: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一、销售服务 …… (四)建筑服务。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 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 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1.工程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 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 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2.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 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 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 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 业。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 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 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 5.其他建筑服务。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 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 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 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 等工程作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涉及具体业务可携带相关资料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您好!我公司在办理船舶融资租赁业务中,合同相对方要求我司在未实际收到本金全部款项时,先行一次性开具该部分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1.该类发票开具行为是否属于税务局监管的发票管理范畴?2.如发票开具金额、时点与实际业务履行进度不一致,是否存在发票开具不合规风险?烦请明确答复,以便我司遵循发票合规管理?
【答复单位:江西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4-2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用、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 第十九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 第二十一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第二十四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二十八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发生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索取凭据的当日;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日。 (二)发生视同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完成视同应税交易的当日。 (三)进口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报关进口的当日。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日。”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三十九条 增值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销售款项索取凭据的当日,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是指应税交易完成的当日,即货物发出、服务完成、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无形资产转让完成或者不动产转让完成的当日。”
写字楼放直饮水机,客户预充值刷卡取水。小赢卡贷公司预收款1000(直饮水940水卡工本费60),开具水冰雪大类发票,项目名称水冰雪-直饮水,水冰雪-水卡。并备注明细(直饮水940,水卡工本费60)。是否可行?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6-04-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开具发票是否可以使用中文以外的文字?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6-04-2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 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三、新旧口径提示(2026 对照)
四、办理提示
答复时效:本篇答复时间为 2026-04-21 至 2026-05-13。其中增值税相关的表述,如与 2026-01-01 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配套公告不一致的,以新法及现行有效文件为准。 属地口径:12366 答复由各地税务机关作出,具有属地性;跨省经营或情形复杂的,应以主管税务机关的最终口径为准。 个案差异:同类问题的处理结果取决于合同、票据、资金流等具体事实,不可直接套用;重大事项请留存资料并事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时效查询:办理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 12366 确认最新口径与所需资料清单。
五、政策依据
- 设定依据(文号引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答复中援引;本地库已收录该文件,本条为章节级或公告式引用,未逐条摘录原文)
-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答复中援引;本地库已收录该文件,本条为章节级或公告式引用,未逐条摘录原文)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答复中援引;本地库已收录该文件,本条为章节级或公告式引用,未逐条摘录原文)
- > ★本篇为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公开留言答复的整理汇编(共 20 条,答复时间 2026-04-21 至 2026-05-13)。所引文件以答复原文所述为准;标注 ✓ 的条文已与本地法规库全文逐条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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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发票开具与红字发票常见问题解答——本篇汇编 20 条 12366 官方答复(2026-04-21 至 2026-05-13),含办理要点与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具体个案仍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