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老菜市场旁边,一间门脸不到十平米的小饭馆。后厨那台绞肉机没有防护罩,五十多岁的王阿姨在切肉,手套被卷进去,右手三根手指没了。老板姓陈,营业执照上写的经营者是他老婆,店里五个人谁都没签合同,工资每月微信转一次。出事以后,陈老板坐在医院走廊上说:我这就是个小本买卖,不是公司,哪来的工伤。在他眼里,个体户雇工受伤跟「工伤」两个字扯不上关系。

⁠​‌​‌​​‌​‌‌‌​‌​‌​‌​​​‌​‌​‌​​‌​‌‌​‌‌​​​‌‌​‌​‌​‌‌​​⁠

这句话是小老板的真实想法,也是雇工最容易吃亏的地方。答案不在店面大小,在墙上那张营业执照,以及出事那天这个人是怎么被叫来干活的。

关键结论
  • 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法律上就是用人单位,雇工受伤走工伤认定,「小本生意不算单位」没有依据。
  • 没营业执照、执照被吊销撤销、应当登记备案却没办的,不进行工伤认定,改走《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的一次性赔偿。
  • 一次性赔偿的倍数写在一部部门规章里:一级十六倍,逐级递减到十级一倍,基数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 第六十六条还留了一句兜底: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待遇。两头各算一遍,取高的主张。
  • 没签合同不影响认定,工资转账、排班表、工服、健康证、同事证言,都能撑起事实劳动关系。
  • 个体户没缴工伤保险,赔偿不会打折,只是全部由经营者自己掏。
  • 路径是认定、鉴定、仲裁三步,仲裁时效一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那天起算。

一、先看墙上那张执照:有照没照,走的是两条完全不同的路

结论:个体工商户只要有营业执照,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点名的那种「用人单位」;没有营业执照、执照被吊销或者压根没登记备案的,法律上叫非法用工单位,不走工伤认定,走一次性赔偿。

这两条路的分岔口,不在店面大小、不在有没有办公室、也不在有没有交社保,只在这个经营主体在登记上存不存在。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里的「个体经济组织」,指的就是个体工商户。这句话的分量在于:它把个体户和公司放进了同一个框,个体户和雇工之间成立的是劳动关系,不是「帮工」、不是「合作」、也不是「你自己不小心」。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要放旁边看,它管的是「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请人修水管、找人搬家、雇个阿姨每周来两次,这类是个人劳务,受伤按双方过错分担。判断标准不是活脏不脏,而是对方是不是一个组织、有没有考勤管理、工资是不是按月发。同一个王阿姨,在饭馆后厨干活是劳动关系,被陈老板私人请到家里擦玻璃就是个人劳务。

还有一句常见误解:老板说「我们签的是劳务协议」「约定好不承担工伤」,这些都挡不住认定。用工性质由实际用工状态决定,不由合同标题决定。

二、有营业执照的个体户,雇工受伤就是工伤

结论:只要执照在,雇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就应当认定为工伤;申请由单位三十日内提出,单位不提出,本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自己去提。

法条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四)患职业病的;
  •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第十四条第一项是小饭馆、小作坊案件最常见的落点:后厨、车间、货架、操作台都是工作场所,切肉、上货、搬货都是工作原因。手套被绞肉机卷进去是典型的机械伤害,不用争「算不算意外」,只要证明「她那天在那儿干活」。

第十七条给了两个时间:单位三十日,本人一年。拖着不报,这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单位自己负担;伤者过了这一年,人社局可以不受理,只能去打行政诉讼,路难走得多。

还有一处常被忽略:申报工伤不以缴了工伤保险为前提。没缴照样可以认定,认定下来待遇由单位按条例项目和标准自己付。「我们没交社保,报不了工伤」这句话,是把两件事混成了一件。申报分工可以看工伤认定由谁申请、超过期限怎么办。

三、没签合同也不怕:六样东西能把劳动关系摆到桌面上

结论:事实劳动关系不靠合同纸证明,靠「谁在管你、谁给你发钱、你在给谁干活」这三条线,工资转账和排班痕迹最硬,其次是工服、工牌、微信工作群、同事证言。

小作坊最常见的情形是没合同、没工牌、没考勤机,工资发现金。这时候只能靠外围证据拼。

钱的流向。 微信、支付宝每月固定日期的转账,备注写着「工资」「上月」「全勤」,是最直接的证据。哪怕转账人是老板私人账号,对得上经营者本人或者其配偶也站得住。

人的管理。 排班表、群里那句「明天你上早班」「今天不准假」、打卡截图、后厨墙上的值日表照片。这类东西证明的是从属性——你按他的安排、在他的场所、用他的设备干活。

身份痕迹。 工服、围裙、工牌、宿舍钥匙、门禁卡、健康证(餐饮从业者办健康证往往要填工作单位)。

第三方记录。 送货车单上签的收货人、外卖平台后台的店员账号、供货商群里对你的称呼。

人的证言。 一起干活的同事愿意作证最好,不愿意也别勉强,有人还要在那儿继续干。已离职的同事、隔壁店铺的老板、常来的熟客都可以。

事故当时的记录。 120 出车记录、急诊病历上「受伤地点」「受伤原因」的自述、报警回执、现场照片和监控。病历最要紧,很多案子就是靠首诊病历上那句「工作中被机器绞伤」定住的。

这六样不用凑齐,两三类互相印证就够了。具体操作照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那张清单准备,证据形态对照劳动争议证据清单,概念上先分清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认定。

如果老板一口咬定「不认识这个人」,人社局通常会先让你去仲裁确认劳动关系,这一步要多花两三个月,工伤认定和劳动关系确认是两回事讲的就是这个岔口。

四、没执照、被吊销、没登记备案:按第六十六条一次性赔

结论:无营业执照、未经依法登记备案、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其人员因工受伤不做工伤认定,由该单位按一次性赔偿付钱;伤残按赔偿基数的倍数算,一级十六倍到十级一倍,死亡按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加十倍。

这段最要紧,也是无照摊点、小作坊、被吊销执照还在开工的厂子最常踩的那一格。

法条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三个数字都在里面。

倍数表。 一级十六倍,逐级递减两倍,到七级以后递减一倍。这张表跟工伤那边「按月领伤残津贴」完全不是一套算法,它是一次性了断,赔完不再有后续待遇。

赔偿基数。 不是本人工资,是「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每年由统计部门公布,各省各市不同。假设某地这个数是九万元,十级就是九万、九级十八万、八级二十七万、七级三十六万、六级五十四万、五级七十二万、四级九十万、三级一百零八万、二级一百二十六万、一级一百四十四万。一级和十级差十六倍,所以伤残等级鉴定在这类案子里最要紧。

死亡的两笔。 一次性赔偿金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另按十倍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合计三十倍。这里用的是全国口径,不是地方职工平均工资,两个数差得不小,别拿错。

治疗期间的钱另算。同一部办法的第四条写明:鉴定之前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全部由单位支付。住院那几个月的开销不该由伤者自己垫,垫了也要算回来。

第六十六条那句「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是一条兜底。实务做法是两头各算一遍:按一次性赔偿算出来多少,按工伤待遇算出来多少,取高的主张。十级、九级两边可能差不多;一级到四级因为工伤那边是长期按月领伤残津贴,通常更高。工伤待遇的项目和标准,对照工伤赔偿标准和工伤待遇。

程序上提醒一句:非法用工情形下人社部门一般不做工伤认定,直接进入劳动能力鉴定,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费用由单位承担。去窗口时要把「非法用工」四个字说清楚,别只说「我要报工伤」,否则容易被一句「主体不合格」挡回来。

五、这笔钱谁掏:执照上的人、实际干活的人、家里的钱

结论:个体工商户不是公司,没有独立财产,赔偿由经营者承担;对外以执照登记的经营者为准,登记的和实际经营的不一致,先找登记的那个,他赔完再向实际经营者追偿;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写的是:「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小饭馆最常见的一种结构:执照挂在老婆名下,实际是老公管店、发工资、招人。出事以后老板说「执照不是我的,你告我没用」,这句话在对外关系上不成立。营业执照的登记信息是对外公示的,员工和伤者有权相信执照上的人就是经营者;登记的经营者先担责,再依内部关系向实际经营者追偿。

对伤者的实操好处是被告好列:把执照上的经营者列为被申请人,同时把实际经营者一并列上,让仲裁委去分内部责任,别在立案阶段纠结告谁。执照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查,打印出来带上就行。

「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对伤者是好事,意味着赔偿不限于店里那点设备和存款;对老板是提醒,别以为注销了、把钱转到配偶卡上就没事。注销、转让、换人都不能对抗已经发生的责任,可以看个体户注销了,欠的货款找谁要和单位注销、老板跑路,工伤赔偿找谁要。基础概念先看个体工商户和个体工商户欠债,经营者要承担无限责任吗。

六、学徒、帮工、日结工、来搭把手的亲戚

结论:判断标准只有两条,有没有偿、有没有被管理。有偿又被管着的,是劳动关系,走工伤;有偿但相对自主的,是个人劳务,按双方过错分担;无偿帮忙的,是帮工,按帮工规则处理。

学徒。 传统学徒跟着师傅学手艺、管吃住、给点零花,重点在「学」不在「干」,通常不认定劳动关系。但现在的「学徒」多半是岗位名称:固定上班、按月拿固定工资、干店里正常业务,实质就是劳动关系,叫学徒一样要认定工伤。争点往往在有没有工资,拿得出转账记录就基本破了。可以看实习生、学徒工受伤,算不算工伤。

帮工。 无偿帮忙适用另一套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里写着: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邻居家盖房你去搭手被砖砸了,按双方过错分;人家当场说「不用你来」你还上手,人家不赔,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补一点。

日结工、临时工。 「临时工」不是法律概念。干了三天、日结工资、按老板安排的时段到岗,一样可以是劳动关系,区别只在从属性强弱,不在干了多久。对照临时工、日结工受伤,能不能认定工伤。

亲戚来帮忙。 按月给钱、按排班上班的是劳动关系;逢年过节来店里搭把手、不要钱的是帮工。亲戚关系本身不影响定性,影响定性的是钱和管理。最难的是「既是亲戚又拿工资」这类,建议一开始就把工资怎么发、每月多少说清,用转账留痕。

看起来像承揽的。 店里把洗碗外包给一个人,那人自带工具、自己定时间、按件结算,这可能是承揽,受伤原则上自己担,只有定作、指示、选任有过错时店主才承担相应责任。边界看装修工摔伤:承揽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和个人劳务责任。

七、没缴工伤保险,赔偿一分不会少,只是换个人掏

结论:个体工商户属于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没给雇工缴,出了工伤照样按条例的项目和标准赔,钱全由经营者自己承担;不参保还要被责令补缴、加收滞纳金,逾期不缴另处罚款。

前面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已经把话说死了:应当参加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这里的「按照」意味着项目和标准一个都不能少——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离职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该有的都有。

很多小老板以为没交社保、员工就没资格要,恰恰相反:交了社保,大部分钱由基金出;没交,全部自己出。参保是给自己买保险,不是给员工发福利。这条逻辑在未参保工伤和单位没缴工伤保险出了工伤谁来赔里讲得更细。

八、从受伤到拿钱:先认定、再鉴定、后仲裁

结论:有照的案子是认定、鉴定、仲裁三步;无照的案子跳过认定,直接鉴定加仲裁。两条路的数额争议都按劳动争议处理,仲裁时效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第一步,固定证据。 越早越好,监控只存几天到一个月,群会被解散,同事会离职。受伤当天把现场、机器、伤处、工服都拍下来。

第二步,分路。 有执照的去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带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首诊诊断证明,清单照申请工伤认定要交哪些材料和工伤认定材料清单准备。没执照、被吊销、没登记备案的,直接向人社部门说明属于非法用工,要求按一次性赔偿处理,同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第三步,鉴定。 伤情稳定后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等级,等级直接决定倍数,差一级差很多钱。时间和费用问题看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费用谁承担。

第四步,谈或者裁。 数额谈不拢,《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八条都写明按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先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再起诉,后续路径见不服仲裁裁决怎么起诉。

时效单独说。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救济、对方同意履行,都会让时效中断重算。工伤案件里通常从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作出、或者单位明确拒赔那天起算更稳妥,具体算法看工伤索赔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怎么算和劳动仲裁证据清单。

别急着签「一次性了结」。 伤还没好、等级还没定就签「一次结清、互不追究」,后面发现少算了很难反悔。真要签,至少确认三件事:等级定了没有、赔偿项目列全没有、钱什么时候到账写清没有。谈判节奏可以参考工伤后怎么和老板谈赔偿。

九、广东、河南、四川怎么写:地方条例点了「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结论:不少地方工伤保险条例直接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写进参保范围,用的就是「用人单位」这个称呼;也有地方明确非法用工不进行工伤认定、直接做劳动能力鉴定。这些条文在窗口被挡回来时最管用。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直接列入用人单位,要求在生产经营所在地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条文见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同样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列入用人单位,还加了一句「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条文见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写得最直白: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从业人员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不进行工伤认定;造成上述人员伤残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同条第二款还写了,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赔偿,数额有争议的按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条文见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

这些条文的作用很具体:窗口说「个体户不能报工伤」,把本省条例第二条翻给他看;说「没执照没法走程序」,把本省关于非法用工的条款翻给他看。国家层面依据在工伤保险条例,同类文章看劳动·工伤分类。

要准备的材料
  • 执照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登记信息,含经营者姓名、经营场所。
  • 劳动关系证据:工资转账记录(连续六个月以上最好)、排班表、工作群聊天、工服工牌照片、健康证、同事证言。
  • 事故证据:现场照片和视频、机器照片、监控(尽早调取)、报警回执、120 出车记录。
  • 医疗材料:首诊病历(注意「受伤原因」「受伤地点」两栏)、诊断证明、住院病历、费用票据。
  • 鉴定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身份证、病历、影像资料。
  • 程序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或者一次性赔偿的书面申请、送达回执、与人社部门的沟通记录。
注意避坑

三个提醒。第一,别在伤情稳定前签任何「一次结清」的协议,等级没定,数额就是猜的。第二,别把「没交社保」当成放弃的理由,那是基金不付,不是老板不赔。第三,无照小作坊最容易在事发后搬空、注销、换人,证据当天固定。

个体户雇的人受伤,一定要先做工伤认定吗?

有营业执照的要做,认定是后面所有待遇的前提;没执照、被吊销或者没登记备案的,一般不做工伤认定,直接做劳动能力鉴定,按一次性赔偿主张。

没签劳动合同,还能认定工伤吗?

能。用工资转账、排班表、工作群记录、工服工牌、健康证、同事证言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即可,不需要书面合同。

老板说店小、不是公司,不算用人单位,这话对吗?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把「个体经济组织」明确列为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就是这类组织,店面大小不影响定性。

老板没给交工伤保险,赔偿会不会少?

不会少,项目和标准都按条例走,只是全部由经营者自己承担,基金一分不出。

一次性赔偿的倍数怎么算?

一级十六倍、二级十四倍、三级十二倍、四级十倍、五级八倍、六级六倍、七级四倍、八级三倍、九级两倍、十级一倍,基数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人没了赔多少?

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另按十倍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合计三十倍。

执照上写的是别人名字,实际我在管店,谁赔?

对外以登记的经营者为准,他先赔,赔完再向实际经营者追偿;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也按家庭财产承担。

亲戚来店里帮忙摔了,算工伤吗?

看他是不是按月拿工资、按排班上班。有偿又被管理的是劳动关系,按工伤办;无偿搭把手的是帮工,按双方过错分担,明确拒绝过的只在受益范围内适当补偿。

索赔有没有时间限制?

工伤认定由单位三十日内申请,单位不申请,本人或近亲属一年内自己申请;数额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一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回到开头那间小饭馆。王阿姨今天能做的不是等老板表态,而是把证据凑起来:让家里人导出近一年的微信转账记录、去店里把工服和排班表拍下来、去医院复印首诊病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把那张执照的登记信息打印出来。这几样在手,接下来是去区人社局递材料还是先找老板谈,主动权就回到她这边。

如果这事落在你或家里人身上,先把上面那份清单抄下来一条条打勾,比反复琢磨「算不算工伤」有用。

延伸阅读:

本文为普法内容,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具体纠纷请携带材料咨询执业律师。 以上内容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仅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