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定义:个人劳务责任是自然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时,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致害由接受劳务一方担责、自己受损按双方过错分担的规则。
构成要件 / 适用条件
家庭请保姆、装修请散工、请人开车、农村建房请工,这类「个人对个人」的用工不适用用人单位的规则,走第1192条。它的特殊之处在于一条法条里塞了三种完全不同的情形,读之前先分清是哪一种。
一、双方都是自然人,存在劳务关系。 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接受劳务并支付报酬。判断是劳务还是承揽,看四点:谁安排日常工作、谁提供工具材料、按时间还是按成果付酬、提供方能否自行决定干活方式。包工包料、交成果结算的是承揽,适用第1193条。
二、情形一:提供劳务一方致害第三人,由接受劳务一方对外担责。 这是替代责任,不问接受劳务一方有无过错。受害人不必证明雇主选人用人不当,直接找接受劳务一方即可。赔偿后,接受劳务一方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一般过失不得追偿。
举例:保姆做饭时忘关煤气烧了邻居家、请来的司机倒车撞伤路人,对外都是接受劳务一方赔;保姆或司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完可以向其追偿。
三、情形二:提供劳务一方自己因劳务受损,按双方各自过错分担。 这一支最容易写错。它不是无过错补偿,也不是接受劳务一方全赔:由双方各自的过错决定责任的有无与比例。接受劳务一方未尽安全保障、强令冒险作业的,过错大,分担多;提供劳务一方违规操作、不听劝阻的,自己承担相应部分。
这一支与工伤是完全不同的轨道:工伤走无过错补偿,不问劳动者有没有过错;个人劳务没有工伤保险兜底,只能按过错分摊。同样是干活受伤,跟公司干和跟个人干,拿到的钱可能差很多。
四、情形三:第三人致害提供劳务一方,可以选择向谁主张。 第1192条第二款给了双重请求权:既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用「补偿」而不是「赔偿」,说明接受劳务一方不是终局责任人;择一请求,不能重复获赔——通说把这种结构归入不真正连带,最终由第三人负担。
五、无偿帮工另有规则。 不收报酬的帮忙不适用第1192条,适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四、五条:帮工人致害他人的,由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后可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自己受伤的,按双方各自过错分担;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虽不赔偿,但可在受益范围内适当补偿。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与相邻概念的区别
| 对比项 | 个人劳务责任(第1192条) | 用人单位责任(第1191条) | 无偿帮工(人损解释第四、五条) |
|---|---|---|---|
| 一方主体 | 自然人 | 单位 | 自然人 |
| 是否有报酬 | 有 | 有 | 无 |
| 致害第三人谁担 | 接受劳务一方 | 用人单位 | 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担 |
| 自己受损怎么算 | 按双方各自过错分担 | 走工伤保险,无过错补偿 | 按双方各自过错分担 |
| 内部追偿 | 可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 可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 可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 |
边界有三处容易踩错。 第一,个人劳务与单位用工的分水岭是一方主体是自然人还是单位:家政公司派来的保洁员、物业公司派的维修工,即便在你家里干活,也可能是单位用工或者派遣,见用人单位责任。第二,劳务与承揽要看控制强度:装修公司包工包料是承揽,房主自己找的散工按天干、听房主指挥是劳务,农村自建房施工人员受伤的案子,这一区分往往决定房主赔不赔。第三,有偿与无偿影响法律适用:帮朋友搬家具不收钱,适用解释第四、五条。
实操指引
- 干活时被第三人撞伤,两家该找谁:提供劳务时受伤,接受劳务一方和侵权第三人怎么分担责任?,讲清择一请求与追偿顺序。
- 家政、月嫂在雇主家出事:家政、月嫂在雇主家受伤或者致人损害,责任怎么分?,按劳务与承揽分别定性。
- 雇员致害,到底告谁:雇佣关系中雇员致人损害,雇主还是雇员担责?,看职务行为与追偿条件。
- 先弄清自家属于哪种用工:保洁摔坏家具、保姆受了伤:责任怎么分要看用工模式,三种模式对应三套规则。
常见问题
问:保姆做饭烫伤来串门的邻居小孩,谁赔? 答:由接受劳务一方对外赔偿。这是替代责任,邻居不必证明雇主有过错。保姆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雇主赔偿后可向她追偿;一般过失不得追偿。
问:装修工人自己从架子上摔下来,房主要赔吗? 答:先定性。工人按天干活、听房主安排的是个人劳务,按双方各自过错分担;装修公司包工包料的是承揽,原则上自负,房主只在定作、指示、选任有过错时承担相应责任。
问:帮工的人被第三人撞伤,能不能既找第三人赔、又找被帮工人补? 答:可以择一主张,但不能重复获赔。请求第三人承担责任,或者请求接受劳务一方、被帮工人给予补偿,最终都由第三人负担;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问:免费帮朋友干活受伤,能要赔偿吗? 答:无偿帮工适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五条,按帮工人与被帮工人各自过错分担;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在受益范围内适当补偿。所以「我没让他帮」不是绝对免责,仍可能要补一部分。
:::warn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介绍,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劳务与承揽的定性、双方过错比例在个案中差异较大,请咨询执业律师,以律师结合用工事实与在案证据出具的正式意见为准。法条核对日期:202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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