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后不交上诉费,算不算撤回上诉?算,但要先经过"催告"这一步才成立。当事人递交上诉状后,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应当由上诉人在提交上诉状时预交;上诉期内没有预交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七日内补交;逾期仍不交纳,又没有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由人民法院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它和当事人主动申请撤回上诉不同——后者是在二审判决宣告前提出,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① 上诉就得预交——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都上诉的分别预交;

② 没交先催告——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七日内预交;

③ 逾期才算撤回——逾期仍不交纳、又未获司法救助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④ 主动撤回要裁定——当事人在二审判决宣告前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二审法院裁定;

⑤ 后果相同——无论哪种,都会使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救济路径转为再审或检察监督。

一、上诉费怎么交、什么时候交

提起上诉不是只递一张上诉状。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分别提起上诉的,各自预交。也就是说,交费与递交上诉状原则上同步进行。如果只是在上诉期内递交了上诉状、却迟迟未交费,法律留了一个缓冲: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七日内补交。这条"通知"是必经程序,是判断"单纯没交"与"按撤回上诉处理"之间的分水岭。至于上诉期限本身怎么算、从哪天起算,可参阅一审判决不服,多久内可以上诉?。

二、"不交费"与"主动撤回"是两回事

二者的结果往往都是二审不再审理、一审判决生效,但主体与性质并不相同:

要准备的材料
  • 谁启动——主动撤回是上诉人自己书面申请;不交费则由法院按程序处理;
  • 是否审查——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二审法院裁定,法院有权不准许;
  • 补救空间——主动撤回后一般难以反悔;"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前还有一次七日的补交机会;
  • 生效时点——二审裁定准许撤回、或按撤回上诉处理裁定生效后,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明确:虽递交上诉状,但未在指定的期限内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可见"不交费"不是被视而不见,而是被法律直接赋予了"撤回上诉"的效果。

三、法院也可能不准许撤回

并非当事人想撤就一定能撤。《民诉法解释》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应准许。这类情形下,即便上诉人不交费,也不必然换取"撤回上诉"的结果,法院仍可能继续审理。

四、不想打二审,怎么做更稳妥

如果确实不愿继续二审、想主动了结,与其放任不交费,不如书面申请撤回上诉,把意思表示说清楚,避免留下"未交费"的程序瑕疵。如果一审判决已经生效、事后才发现有法定再审事由,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主张救济,可参阅申请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法条依据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款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法条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八条一审宣判时或者判决书、裁定书送达时,当事人口头表示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必须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未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的,视为未提起上诉。虽递交上诉状,但未在指定的期限内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常见问题

上诉状交了但不交费,二审还会开庭吗?

不会。法院会先通知在七日内补交;逾期仍不交且未获司法救助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二审程序不再进行。

上诉费能不能缓交、减交?

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申请司法救助,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后,还能重新上诉吗?

上诉期已过,一般不能再上诉;如认为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可通过申请再审等审判监督程序主张救济。

注意避坑

三点提醒:① "不交费"被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前,必有一次七日内补交通知,收到通知切勿置之不理;② 想主动了结就书面申请撤回上诉,不要以不交费代替,避免程序争议;③ 撤回或按撤回处理都会使一审判决生效,之后的救济要走再审、检察监督等程序。

一句话总结

上诉后不交上诉费,经催告逾期仍不交又未获司法救助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主动撤回上诉则由二审法院裁定是否准许。两者都会使一审判决生效,想明确表达意愿,应当书面申请撤回上诉,而不是放任不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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