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不服,多久内可以上诉?记住两个数字:判决十五日、裁定十日,都从送达之日起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上诉期是法定不变期间,不会因为"还在考虑"或者"对方也没上诉"而延长;一旦错过,一审裁判就生效了,只能通过再审等途径救济。
先说结论
上诉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起算点:送达之日,不是宣判之日,也不是收到判决书内容的日期。 期间顺延: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上诉方式:可以通过原审法院提出上诉状,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 双方都上诉: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双方均为上诉人,二审一并审理。 逾期后果:上诉期满未上诉,一审裁判发生法律效力,进入执行程序或产生相应既判力。
一、上诉要准备什么
- 上诉状:写明当事人信息、上诉请求、上诉理由,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
- 时间: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判决)或十日(裁定)内递交;
- 渠道:通过原审法院递交,或直接向上一级法院递交;
- 费用:按不服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预交案件受理费;
- 注意:上诉状递交给原审法院的,原审法院应在法定期限内将案件材料报送上一级法院。
二、一个真实案例
裁判规则双方当事人均上诉的民事二审案件中,原审原告请求撤回起诉,原审被告同意原审原告撤回起诉的同时亦请求撤回上诉的,在准许原审原告撤回起诉并撤销一审判决后,原审被告的上诉已缺乏相应基础,其撤回上诉已无实质性必要。此时二审裁定书主文仅需列明撤销一审裁判和准许原审原告撤回起诉两个判项即可。
给你的启示双方都上诉时,程序走向会互相影响。一方撤回起诉获准、一审判决被撤销后,另一方的上诉就失去了审理基础,处理方式也随之改变。
三个提醒: ① 送达日期是命根子——签收当天就要记下来,快递签收记录、电子送达日志都是起算依据。 ② 上诉请求要写清楚——是请求改判还是发回重审,是全部不服还是部分不服,直接影响二审审理范围。 ③ 别忘预交上诉费——未在规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又未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可能按撤回上诉处理。
判决书是邮寄送达的,从哪天起算?
从签收之日(即送达之日)起算。以邮寄签收记录载明的日期为准。
错过了上诉期还有救吗?
上诉期是不可变期间,逾期不上诉一审即生效。确有法定事由的,可以考虑通过再审或检察监督途径主张。
只对判决中的一部分不服,可以只针对该部分上诉吗?
可以。二审一般围绕上诉请求进行审理,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句话:判决十五日、裁定十日,从"送达之日"起算,错过就生效,上诉状和上诉费都要按期落实。相关情形还可参阅二审是终审吗还能再上诉吗与诉讼费怎么计算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