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二审和再审有什么区别,可以先用一句话概括:一审是案件的第一次审理,二审是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而提起的上诉审,再审则是对已经生效裁判的纠错程序。三者在启动条件、审理对象和裁判效力上都不相同,分清楚它们的定位,才能知道在哪个阶段该做什么。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① 一审是案件的初次审理,对事实和法律适用作出裁判。 ② 二审因当事人上诉而启动,前提是不服一审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 ③ 上诉有法定期限:不服判决为十五日,不服裁定为十日。 ④ 再审针对的是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属于审判监督程序。 ⑤ 再审有法定事由,不是当事人想申请就能随意启动。 ⑥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二审裁判即为终审裁判。

一、一审:案件的第一次审理

一审是诉讼的起点,法院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作出裁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审判决作出后并不立即生效,当事人可以在上诉期内决定是否上诉。

跟着做
1

原告起诉、法院立案后,案件进入一审程序。

2

一审围绕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查明事实并适用法律。

3

一审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4

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的,一审裁判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审:不服一审可以上诉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注意避坑

上诉期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算,不是从开庭日或者宣判之日起算。逾期未上诉,一审裁判生效,当事人通常只能通过再审等途径寻求救济,难度明显更大。

三、再审:对生效裁判的纠错程序

再审针对的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再审的启动有严格条件,并不是当事人对结果不满就可以反复申请。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 (该条共列举十三项情形,以上仅节选其中六项。)
要准备的材料
  • 再审的对象是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是尚在上诉期内的裁判。
  • 申请再审要对照第211条列举的事由,说明自己符合哪一种。
  • 申请再审应当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具体期间以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为准。
  • 再审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常见问题

二审和再审都是"再打一次",有区别吗?

有。二审针对未生效的一审裁判,因上诉而启动;再审针对已生效的裁判,需要符合法定事由。

二审判决后还能上诉吗?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不能再次上诉;如认为有错误,只能依法申请再审。

一审没上诉,可以直接申请再审吗?

可以依法申请,但要符合第211条规定的再审事由,并受申请期间等条件限制。

再审申请一定要法院同意才审吗?

再审的启动要经过审查,只有符合法定事由、满足条件的,人民法院才会裁定再审。

再审期间原判决要不要执行?

原则上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者的关系可以这样理解:一审和二审解决的是"这一次裁判对不对",再审解决的是"已经生效的裁判有没有法定错误"。关于审级制度的整体框架,可参考我国法院的层级和审级制度是怎样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的区别,可参考民事判决、裁定和决定有什么区别;如果还在纠结走仲裁还是诉讼,可参考仲裁和诉讼有什么区别?该怎么选择。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