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档次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 · 危害公共安全罪 · 常见叫法:违规作业、安全生产

一句话速查

危险作业罪怎么认定?哪些"觉得没事"的操作会构成犯罪?危险作业罪是具体危险犯,不要求已经出事——只要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就可能构成,法定刑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很多"觉得没事"的操作恰恰最危险。

先说结论

① 危险作业罪是具体危险犯:不要求已发生事故,只要具有"现实危险"即可。 ② 三种情形:破坏、关闭安全设备或篡改数据;被责令整改拒不执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高度危险作业。 ③ 法定刑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远轻于第一百三十四条的重大责任事故罪(结果犯)。

真实案例:法院怎么判

裁判要点摘自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案例,当事人信息已脱敏。

入库编号/指导案例:2023-05-1-059-001

说明无经营资质、无安全储存条件在居民楼附近擅自经营、储存危险物品,具有现实危险的,可以认定为危险作业罪

常见问题

问:没出事,也会构成危险作业罪吗?
答:会。它是具体危险犯,不要求已发生事故,只要具有发生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就可能构成。
问:危险作业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有什么不同?
答:前者不要求实际后果,量刑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后者要求"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量刑更重。
问:被责令整改却拖着不改,会怎样?
答:因重大事故隐患被责令停产停业等而拒不执行,属于本条的第二种情形,同时还要看是否具有现实危险。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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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其他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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