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是什么、工资怎么发
1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工伤期间工资怎么发 →3治疗本身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4「原工资」含奖金津贴,算法是受伤前十二个月
很多人吃亏在没弄清口径。通行做法是取受伤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应发工资,把绩效、岗位津贴、全勤奖、餐补都算进去,再按月发放;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份平均。加班费算不算,各地口径不一样,有的地方计入,有的地方不计入,需要看当地规定和判例。单位按最低工资或者基本工资发的,属于典型的少发。举证上,工资条、银行代发流水、个税记录、社保缴费基数,哪一样都比口头说管用。
5单位说「先按病假发」,这个字别签
病假工资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差得很远,前者通常按当地病假工资标准发,往往只有正常工资的六七成甚至更低。单位让你在「病假申请单」「事假单」上签字的,等于自己承认这段时间不是工伤停工,后面再想要差额,举证难度陡增。正确做法是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后,书面告知单位「本人处于停工留薪期,请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把医院的休假证明一并附上。已经签了的,尽快书面更正并保留沟通记录。
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
1一般不超十二个月,可延长十二个月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停工留薪期最长多久 →2评上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3什么时候做劳动能力鉴定
伤没痊愈是不是必须等到底,什么时候提才算合适。伤情相对稳定怎么判断、由哪一级委员会受理、鉴定结论又决定哪些待遇,都说到。
劳动能力鉴定什么时候做 →4延长要提前申请,期满再提基本接不上
延长不是自动的,要走确认程序:由单位或者职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附复查诊断、影像报告、治疗方案。实务中最常见的问题是拖到十二个月满了才想起来申请,中间空出一两个月,单位顺势按病假甚至按旷工处理。稳妥的时间点是期满前一个月启动,材料一次交齐,拿到确认结论后书面交给单位。整个流程怎么走、需要哪些材料,可以先照流程过一遍再动手。
劳动能力鉴定怎么走 →5医院开的休假建议,不等于法律上的停工留薪期
医生写「建议休息三个月」,是医学判断;法律上的停工留薪期多长,要看伤情、治疗需要,并由单位或者鉴定委员会确认,两者常常不一致。有的地区按伤情分类目录直接对应期限,有的地区由单位根据医疗机构意见确定,职工有异议可以申请确认。所以别只拿一张休假证明就一直不去上班,最好取得书面确认或者鉴定结论;同样,单位也不能用一纸通知把期限压到很短,压缩期限的做法可以申请确认纠正。
鉴定申请书范本 →这期间单位不能随便动你
1因工负伤不得无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3四十二条挡的是无过失辞退,严重违纪照样能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不能以「不能胜任工作」「医疗期满」「经济性裁员」为由把人清走。但第三十九条的过失性解除不受限制:连续旷工、打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单位仍然可以解除。所以这期间要守规矩,考勤、请假手续一样不能少。
4被逼着自己辞职的,可以主张被迫解除要补偿
单位不停施压、调岗降薪、停发工资逼你写辞职信,一旦签了「个人原因辞职」,经济补偿基本就没了。遇到这种情况不要主动辞职,而是以「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为由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同时把停发工资的记录、催告函、沟通录音留好。这类案件中,员工主动发函解除并说明理由的,法院支持经济补偿的比例明显更高,类似的劳动合同纠纷判决可以拿来对照自己的情形。
被迫离职的案子法院怎么判 →单位不发、少发怎么办
2申请劳动仲裁
单位拖着不发停工留薪期工资,仲裁是绕不过的前置程序。申请书和证据清单要备哪些、交到哪个仲裁委、受理与出裁决各要多久,按流程列好。
劳动仲裁材料与流程 →3工伤赔偿全景
停工留薪只是工伤待遇里的一块,伤残等级定下来还有一次性补助;那篇从认定申请期限讲到分省赔偿基数,算总数时绕不开。
工伤赔偿办事指南 →4工伤认定流程
停工留薪期工资谈不下来,先看工伤认定四步:单位30日或本人1年内申请、60日内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索赔。
工伤认定申请流程 →5仲裁请求要分项写,别只写「补发工资」
笼统写「要求支付工伤待遇」,仲裁庭很难支持具体金额。正确写法是拆成几项: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写明期间和每月差额)、未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每一项后面注明计算依据和证据。金额算错可以当庭变更,但漏掉的请求一般不能在同一案子里补,只能另案再申请。所以立案前把项目对着待遇清单过一遍,宁可多写一项,别少写一项。
劳动争议整套流程 →6工伤待遇和第三人赔偿,有些项目不能重复拿
被车撞的工伤、被第三方打伤的工伤,会同时产生工伤待遇和侵权赔偿。医疗费这类实际支出,原则上不能两头都拿全额,已经由一方支付的,另一方只补差额;伤残补助金、残疾赔偿金这类性质不同的项目,多数地区允许同时主张。各地做法差异不小,有的地方采用「就高补差」,有的采用「兼得」。所以起诉前先弄清本地口径,再决定向谁主张、主张多少,避免拿了又被追回。
哪些项目不能重复主张 →
法律是这么规定的(原文)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常见问题
停工留薪期只发底薪,合法吗?
不合法。《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不是最低工资,也不是基本工资,多数地区按受伤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应发工资计算,奖金、津贴、补贴都要算进去,加班费是否计入各地口径不同,以当地规定为准。单位只发底薪的,差额可以要回来,注意保留工资条和银行流水,证明受伤前的实际收入。
伤还没好,单位催我回去上班怎么办?
有医院的休假证明就可以不去,别被一句「不来算旷工」吓住。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是否应当休息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为准,把诊断证明和休假建议书按周或按月交给单位,通过微信、邮件或者书面签收留下记录。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主张赔偿金。但要提醒一句:这期间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单位仍然可以依据另一类条款解除,所以别在这段时间做出能被抓住把柄的事。
停工留薪期最长能到多久,怎么延长?
最长二十四个月,但要经过确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关键在「经确认」三个字,不是医生写一句「建议继续休息」就自动延长。期满前就要提出申请,附上复查报告、治疗方案和医院意见,由单位向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单位不办的,自己带着材料去申请。等到期满了再补,往往接不上。
评上伤残等级以后,工资就不发了吗?
停发的是「原工资福利待遇」,不是所有钱都停了。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工留薪期终止,转而享受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至四级还按月领伤残津贴,五六级在难以安排工作时由单位发伤残津贴。需要继续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所以评残不是终点,而是待遇换了一种算法,之前没结清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照样可以主张。各地伤残待遇标准差异较大,可以对照本地标准先估个范围。
单位没交工伤保险,这些钱谁来付?
全部由单位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分都不能少,只是付款人从基金变成了单位。这时候更要抓紧做工伤认定,因为认定是后面一切待遇的前提;单位不配合申请,职工或者近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己向人社部门申请。
去仲裁要多久,期间还能继续治伤吗?
能,治伤和仲裁不冲突。劳动争议仲裁一般自受理之日起 45 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经批准可以延期,延长期限不超过 15 日,多数地区对工伤待遇类案件还会加快处理。仲裁不收费,可以自己申请,把请求分项写清: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未支付的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每一项都对应证据。担心单位转移财产或者拖延的,可以在仲裁阶段申请财产保全。裁决后不服的,15 日内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