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因违纪被辞退,还能拿到工伤待遇吗?能——工伤待遇与劳动合同解除是两回事,因违纪(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解除,已发生的工伤待遇并不因此消灭。需要分开看两件事:单位能不能解除,是一回事;解除后工伤待遇怎么算,是另一回事。前者看是否触犯法定的解除限制,后者看伤残等级和当地标准。

先说结论

①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 ② 但职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符合单位可以即时解除情形的,单位仍可解除。 ③ 工伤待遇与劳动合同解除相互独立,已发生的工伤待遇不因解除而消灭。 ④ 五、六级伤残与七至十级伤残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⑤ 劳动合同期满而存在受保护情形的,合同应当续延。

一、单位不能随便辞退工伤职工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项直接对应工伤职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这两条指向的是无过失性辞退与经济性裁员,属于单位单方主动解除的路径,对工伤职工被法律明确禁止。

二、但严重违纪的,单位仍可解除

第四十二条限制的是单位依据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职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的,单位依据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解除劳动合同,仍是被允许的。换句话说,工伤并不是一块「免辞退金牌」——受到特殊保护,不等于可以无视单位的基本管理秩序。

三、工伤待遇与解除是两回事

需要强调的是,即便单位合法解除,已经发生的工伤待遇也不会消灭。工伤待遇基于工伤事实产生,与劳动关系是否继续并不挂钩;已经认定为工伤、依法应当享受的待遇,不因之后被辞退而作废。

四、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合同到期时,存在第四十二条情形,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工伤职工的合同终止,则按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相关特殊保护可另见工伤职工被辞退、合同到期不续签,有什么特殊保护。

五、解除后的两项补助金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还可能涉及两项补助金,标准结合伤残等级。

法条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条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可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怎么算可参见工伤职工离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怎么算。

常见问题

被单位辞退了,之前的工伤待遇就没了吗?

不会。工伤待遇与劳动合同解除相互独立,已发生的工伤待遇不因解除而消灭。

解除时哪些钱由谁付?

五、六级伤残与七至十级伤残解除或终止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合同到期,单位能不续签吗?

存在第四十二条情形的,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工伤职工的合同终止按工伤保险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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