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续延这一条,是“三期”女职工、工伤职工、医疗期职工最硬的一道保护。很多单位习惯性地在合同到期日发一份“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以为到期就自然结束。先给结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劳动者有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单位此时终止,属于违法终止,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先说结论
① 第四十二条的六种情形: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做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③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② 合同期满遇上述情形,续延到情形消失时终止,不是“自动解除”,也不是“自动续签一个新合同”——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延续。
③ 唯一的例外: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工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终止,按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一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岗位;五至六级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工作;七至十级合同期满可以终止,但用人单位须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④ 违法终止的后果: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⑤ “三期”的计算:孕期自妊娠开始至分娩;产期按法定产假;哺乳期至婴儿满一周岁。
⑥ 医疗期的长短按工作年限确定(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不是“病好了才算结束”。
一、条文原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六种续延情形与终止时点
| 续延情形要件 | 具体内容 | 情形何时“消失” | 注意事项 |
|---|---|---|---|
| 职业病检查期 |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做离岗前检查,或疑似职业病诊断/医学观察期间 | 检查完成、排除职业病 | 单位有义务安排检查 |
| 工伤丧失劳动能力 |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 按工伤保险规定处理 | 见下文分级规则 |
| 医疗期内 |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 | 医疗期届满 | 医疗期按工龄确定 |
| 三期女职工 | 孕期、产期、哺乳期 | 哺乳期结束(婴儿满一周岁) | 含流产、引产后的休假期 |
| 老员工 | 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两个条件同时满足 |
| 其他法定情形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视具体规定 | —— |
三、工伤这一项怎么“按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续延,被第四十五条但书“转致”到工伤保险规则,具体分三档:
一至四级伤残: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伤残津贴。劳动合同不终止,直至退休。
五至六级伤残: 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的,按月发伤残津贴。劳动者本人提出可以解除或终止,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至十级伤残: 劳动合同期满可以终止,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所以“工伤就不能终止”这句话要打折扣——七至十级,合同期满是可以终止的,只是要给钱。这是实务中最容易被误传的一点。
四、“三期”女职工:最常见的争议
三期的范围:
- 孕期:自妊娠开始至分娩。包括保胎假、产前检查时间;
- 产期:按法定产假(国家规定 98 天,各地有奖励假,以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准);
- 哺乳期:自婴儿出生至满一周岁。每天有哺乳时间。
合同在孕期到期怎么办: 续延至哺乳期结束。单位不能在孕期发终止通知,也不能“到期不再续签”。此时劳动合同期满,但劳动关系继续。
常见变相操作及应对:
- 到期不续签——违法终止,可主张继续履行或二倍赔偿金;
- 调岗降薪逼迫离职——未经协商一致的单方调岗降薪无效,可以主张恢复原岗原薪;
- 以“严重违纪”解除——单位要举证违纪事实与规章制度依据,三期不是“免死金牌”,严重违纪仍可解除,但举证要求高;
- 注销公司、转移业务——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可以追究实际控制人责任。
五、医疗期:多长、怎么算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长短按实际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
-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为三个月,五年以上为六个月;
-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为六个月,五至十年为九个月,十至十五年为十二个月,十五至二十年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按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在规定的计算周期内累计。医疗期内合同到期的,续延至医疗期届满。
六、违法终止的后果与计算
继续履行。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仲裁或诉讼期间视为劳动关系存续,工资照发。
赔偿金。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第四十七条):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数额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举例: 工作 6 年 3 个月,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8,000 元。经济补偿=6.5 个月 × 8,000=52,000 元;违法终止赔偿金=2 × 52,000=104,000 元。
七、边界:这些情况仍可终止
边界一:七至十级工伤,合同期满可以终止。 但须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边界二:三期女职工严重违纪。 第三十九条的过失性解除不受第四十二条限制,但单位要举证违纪事实、制度依据、程序合法。
边界三: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 属于劳动者放弃,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除非单位降低条件续签)。
边界四: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 如单位被吊销执照、决定解散,按第四十四条终止,支付经济补偿而非赔偿金。
边界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四条第二项)。
边界六: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可以解除,但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条第一项)。
八、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五步
第一步,书面告知单位。 提交怀孕证明、工伤认定书、病历、诊断证明,明确告知处于第四十二条情形,要求续延合同。保留送达凭证。
第二步,拒绝签收终止通知。 单位发“终止通知书”的,不要签字确认“同意终止”;可以签收但注明“不认可终止”。
第三步,继续正常上班。 不要自行离岗,避免被认定旷工。单位阻止进入的,拍照、录像、报警。
第四步,申请劳动仲裁。 请求项写:确认终止行为违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补发工资、补缴社保。仲裁时效一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第五步,不服裁决起诉。 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九、条文关系网
| 条文 | 内容 | 与本条的关系 |
|---|---|---|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 过失性解除 | 三期、工伤也可能被解除 |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 无过失性辞退 | 医疗期满后的解除 |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 不得解除的六种情形 | 本条续延的前提 |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 与续延的关系 |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 期满续延 | 本条 |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 经济补偿的情形 | 补偿依据 |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经济补偿的计算 | 计算标准 |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 违法解除或终止的赔偿金 | 二倍标准 |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至三十七条 | 工伤伤残待遇 | 但书的适用 |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 三期的具体保护 | 孕期产期哺乳期 |
十、四个常见误区
误区一:“合同到期就自然终止,跟怀孕没关系。” 错。三期、工伤、医疗期内,合同应当续延。
误区二:“工伤职工一律不能终止合同。” 不完全对。七至十级工伤,合同期满可以终止,但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误区三:“续延就是重新签一份合同。” 不是。续延是原合同顺延,工龄连续计算,不需要重签。
误区四:“三期女职工不能被解除。” 错。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等第三十九条情形,仍可解除,只是举证要求更高。
十一、常见问题
问:合同到期时刚怀孕,单位说不续签,怎么办?
答:属于违法终止。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或主张赔偿金(经济补偿的二倍)。先书面告知怀孕事实,再申请劳动仲裁。
问:哺乳期到什么时候结束?
答:一般至婴儿满一周岁。部分地区对特殊情况有延长规定,以当地规定为准。
问:续延期间,单位能不能降薪?
答:不能单方降薪。续延期间原合同条款继续有效,工资待遇不变。单方降薪可以主张补足差额。
问:工伤十级,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能拿哪些钱?
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基金支付);如果单位违法终止,还可以主张赔偿金。注意: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与违法终止赔偿金能否并得,各地裁判口径不同,需结合当地规定。
合同到期遇上三期、工伤、医疗期,单位最常做的是“到期不续签”和“调岗降薪逼离职”。应对只有一条主线:书面告知、继续上班、保留证据、及时仲裁。特别提醒:七至十级工伤在合同期满时是可以终止的,别把“工伤不能终止”当成绝对规则,关键是把该拿的两金算清楚。
一句话总结:合同期满遇第四十二条六种情形应续延至情形消失;工伤按工伤保险规定分档处理,七至十级期满可终止但须付两金;违法终止要按经济补偿二倍支付赔偿金。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介绍,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与实际情况,咨询执业律师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