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档次
一句话速查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办理这类案件的三点提醒
①本罪主体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属单位犯罪,追究的是直接责任人员。 ②定罪量刑的经济损失标准以两高解释的100万元、500万元为准,50万元只是公通字〔2008〕36号的立案追诉标准。 ③「后果特别严重」的伤亡档次附加「负主要责任」条件,不是仅看死伤人数。
先说结论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属于单位犯罪,但追究的是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构成要件是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量刑两档: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立案数额标准
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相同的立案追诉标准差异(公通字〔2008〕36号 50 万元档),以两高司法解释为准。
| 情节 | 后果门槛 | 对应刑罚 |
|---|---|---|
|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 死亡 1 人以上,或重伤 3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 | 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 后果特别严重 | 死亡 3 人以上或重伤 10 人以上且负主要责任,或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且负主要责任 | 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依据:法释〔2015〕22号(2015-12-16 施行);本罪主体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处罚直接责任人员
量刑档次
| 情节 | 门槛 | 法定刑 |
|---|---|---|
|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 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 后果特别严重 | 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且负主要责任,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且负主要责任 |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常见问题
问:偷工减料出了人命,谁被判刑?
答:本罪追究的是直接责任人员,也就是在工程中降低质量标准、负直接责任的人,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问: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标准是多少?
答: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即达到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门槛。
问:后果特别严重能判多久?
答: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且负主要责任,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且负主要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条文全文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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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案例均来自人民法院案例库并已脱敏,裁判要点为原文引用。立案数额标准均标注依据,具体标准以案发地现行规定为准;「关联条文」中的条文原文逐字取自本站法规原文库(《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一项:法律法规不适用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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