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与标准:10 个最常问的问题
撞伤、打伤、摔伤,能赔哪些钱、怎么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什么标准?精神损害抚慰金能要多少?误工费、护理费怎么举证?伤残鉴定啥时候做——人身损害赔偿常见问题,一次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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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身损害赔偿都包括哪些项目?分别怎么算?
先给结论:分三块——治伤花的钱、误工少赚的钱、落下残疾或者死亡的大额赔偿。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怎么算:医疗费按票据实报;误工费按误工时间和收入算;护理费按护理人员的收入或者当地护工标准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年限。您该怎么办:所有票据、诊断证明、单位误工证明都要留原件,这是算钱的底数。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什么标准算?城乡还有区别吗?
先给结论:现在城乡基本统一,都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同样按这个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也就是说,过去城镇和农村两套标准的做法已经改变,统一采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等级越高、年龄越轻,赔得越多。您该怎么办:先做伤残鉴定确定等级,再查受理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自己也能大致算出数额。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3被人伤害后,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能要多少?
先给结论:没有固定价目,法院综合多种因素酌定,普通人身损害一般在几千到几万元之间。民法典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实践中,法院会考虑伤残等级、过错程度、侵权情节、当地生活水平、是否造成严重后果等:一般骨折等未构成伤残的,多在数千元;构成伤残的,等级越高越多;造成死亡的,通常会高一些。要注意,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要求达到严重的程度,轻微磕碰很难支持。您该怎么办:主张时把病历、伤残鉴定、心理治疗记录等一并提交,说明给自己生活带来的严重影响,比空口要数字更有说服力。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4误工费、护理费怎么算?需要准备什么证明?
先给结论:误工费看误工时间和收入,护理费看护理人的收入和护理期限。按照司法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您该怎么办:误工要开医院的休假证明、单位的误工和收入证明、工资流水;护理要留好护理人收入证明或者护工收据、医院的护理意见。个体户、没有固定收入的,用银行流水和纳税记录来证明。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5被扶养人生活费,还要不要单独主张?
先给结论:不再单独列一项,但它没有消失,是并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里算的。按照现行司法解释,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具体计算时,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这里说的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的,只赔受害人依法应负担的那一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您该怎么办:主张时一并提交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无收入或者未成年等材料。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6伤情鉴定、伤残鉴定去哪里做?什么时候做合适?
先分清两种鉴定。伤情鉴定是给人身伤害案件定轻伤、重伤用的,通常由公安机关委托法医做;伤残鉴定是算残疾赔偿金用的,一般在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进行,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打官司时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法院申请鉴定,由双方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时间上,伤残鉴定太早、伤还没稳定会影响等级,太晚又可能耽误起诉;一般建议在治疗结束、出院后三到六个月,或者医嘱确定的康复期满再做。您该怎么办:先问主治医生伤情是否稳定,再挑有资质、口碑好的鉴定机构;对结论不服的,还可以依法申请重新鉴定。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7赔偿标准按事发地算,还是按户口所在地算?
先给结论:原则上按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算,但户口或者常住地更高时可以按高的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但如果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可以按照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也依同样的原则确定。简单说就是就高不就低,但高的一方要您自己举证。您该怎么办:把户籍证明、居住证、长期居住的租房合同或者社保记录准备好,用来证明按更高标准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8好几个人一起把我弄伤了,赔偿责任怎么分?
先给结论:一起动手的,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各自行为造成同一损害的,按责任大小分摊。民法典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意思是:您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人要求赔偿全部损失,他赔完之后,再向其他共同侵权人追偿各自应担的份额。如果是几个人分别实施行为、共同造成同一个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您该怎么办:起诉时把所有侵权人都列为被告,别只挑一个人告,避免遗漏;判决后,谁有钱先执行谁,内部怎么分是被告之间的事。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9我自己也有过错,赔偿会不会被打折?
会,这在法律上叫过失相抵。民法典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也就是说,法院会看双方各自的过错大小,按比例分担损失。常见的打折情形有:闯红灯被撞、明知危险还去做、受伤后不配合治疗导致伤情加重等;尤其是损害的扩大部分,如果是因为您自己没及时治疗、擅自出院造成的,那部分通常要自己承担。您该怎么办:一是如实陈述经过,别隐瞒自己的过失,否则可能影响可信度;二是积极配合治疗、留存医嘱,避免被认定扩大的损失;三是计算赔偿时先把双方过错比例想清楚,再决定诉讼策略。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10私了签了协议,事后发现赔少了,还能反悔吗?
先给结论:一般情况下协议有效、要守约,只有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等法定情形,才能请求撤销。民法典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实践中,如果受伤初期伤情不明、草率签了一次性了结的协议,后来才发现构成伤残、实际损失远超赔偿额,是有机会主张撤销或者变更的,但要尽早、并拿出证据证明当时的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您该怎么办:签协议前先做初步检查和伤情评估,别急着一次性了结;已经签了的,尽快咨询律师,在法定期间内主张权利。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