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工作受伤,还能认定工伤吗?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工作受伤能不能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与用工单位之间一般不构成劳动关系,多按劳务关系处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人员,仍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从而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判断核心是双方权利义务怎么约定、又怎么实际履行。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工作受伤能不能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与用工单位之间一般不构成劳动关系,多按劳务关系处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人员,仍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从而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判断核心是双方权利义务怎么约定、又怎么实际履行。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上厕所、喝水是维持劳动能力所必需的正常生理需要,属于与工作相关的合理活动,受伤通常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作场所」不限于工位,「因工作原因」看的是与本职工作的关联,职工有过失一般不影响认定。
上下班途中受伤并不当然等于工伤,必须同时满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非本人主要责任」三个条件。自己摔伤、被狗咬之所以多数被挡在工伤门外,缺的正是事故类型这个要件,而不是路线要件。
工伤认定有法定情形与法定申请期限。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患职业病、上下班途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申请期限上,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一年内申请。
午休时间在单位受伤算不算工伤,要围绕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这三个要素判断:在单位安排或统一管理下、在单位场所内午休受到伤害,往往与工作相关联,较容易认定;自行外出就餐期间受伤,一般与工作无关,通常不算工伤。
在校学生实习一般不构成劳动关系,受伤通常不算工伤,按实习协议和人身损害赔偿处理;已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学徒工受伤,则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是不是工伤,分水岭在于双方之间有没有劳动关系。
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不等于没有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可用工资流水、考勤、工作证、工作沟通记录、同事证言等证明;证据不足的,可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
有期限。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单位未在30日内申请的,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单位负担。
要同时满足合理时间、合理路线、非本人主要责任三个条件,才能认定为工伤。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不算;能否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往往是认定的关键。
职业病属于法定工伤,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业病诊断须由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对结论不服可申请鉴定、再鉴定,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对人社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直接起诉的期限是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申请复议后再起诉的是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是作出决定的人社部门,由被告对其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包括受单位指派或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受指派外出学习或开会期间,以及其他因工作需要的外出活动期间。出差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受伤的,一般不认定工伤。
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判断的关键是活动是否由单位组织、指派,是否体现单位意志、与工作相关;员工自愿自发的聚餐、自费旅游一般不算。参加活动时因醉酒、吸毒导致受伤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职工在单位宿舍受伤一般不构成工伤,因为宿舍通常不属于"工作场所"、休息时间不属于"工作时间"。但若受伤与工作直接相关(加班、值班、待命期间),或属于从宿舍出发的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则可能认定。不构成工伤时,可依《民法典》向有过错的单位主张侵权赔偿。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不需要单位同意——工伤职工本人、近亲属都可以直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单位拒绝提供工伤认定决定或医疗资料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配合,或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