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情形和申请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情形由《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列举,期限分"三十日"与"一年"两种。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患职业病,或因工外出期间受伤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申请期限上,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直接申请。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① 法定情形七类——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受伤,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履行工作职责受暴力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受伤或下落不明,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

② 单位申请:30 日——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③ 职工申请:1 年——用人单位未按期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一年内直接申请;

④ 起算点是事故或诊断之日——期限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

⑤ 单位拖延有代价——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此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该单位负担。

一、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列举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要准备的材料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患职业病的;
  •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可见,认定工伤通常要围绕"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个要素,并结合具体情形判断。上下班途中的情形,另有专门讨论,可参见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工伤认定的一般标准,可参见什么情况下属于工伤?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二、申请期限:30 日与 1 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把申请期限区分为两种主体、两个时限:

跟着做
1

用人单位申请

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

职工一方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3

未按期申请的后果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申请时要注意的时间节点

注意避坑

起算点要记准。 期限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算;属于职业病的,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这两个起点不同,不能混用。

主体不同、期限不同。 用人单位是三十日,职工一方是一年,"一年"并非用人单位可以随意使用的宽限期,而是法律给劳动者在单位未申请时的救济时间。

真实案例

实践中常见的情形:发生事故后单位未及时申请,职工自行或由近亲属提出申请;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申请认定工伤;岗位工作中受伤但单位主张与工作无关。能否认定以及在期限内是否申请,往往是争议的核心。

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条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常见问题

工伤认定由谁申请?

首先由用人单位在三十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直接申请。

申请期限从哪天开始算?

一般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算;属于职业病的,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

单位一直不申请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按期申请的,职工一方可在一年内直接申请;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该单位负担。

一句话总结

工伤认定的情形和申请期限,由《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七条分别规定:情形上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患职业病,因工外出受伤,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期限上,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一年内直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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