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与减免备案是纳税人日常咨询最集中的一类问题。税收优惠与减免备案常见问题解答——本篇汇编 20 条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公开答复(答复时间 2019-05-16 至 2019-07-23,答复单位 厦门市税务局12366、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12366、四川省税务局12366 等),逐条标注来源,并附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供办税人员按图索骥。
一、本期问答速览
1. 提供签证代理服务,差额征税是否需要备案? 2. 如果是A公司的软著,提供给B公司使用,A公司还提供支撑服务,税务局为什么说这个不算高新收入?… 3. 在《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已经被工信部的相关文件确认予以废止,现如今办理软件企业相关的增值税优惠… 4. 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请问:这里指的… 5. 税官,您好,请问软件退税优惠政策有哪些?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徽淮南舜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熟料产品适用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7.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7号《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六、本公告执行… 8. 分支机构能享受小微优惠政策吗增值税和企业说所得税的 9. 您好!请问:税务及财务均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上级公司是注册及经营地在上海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10. 江西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有什么优惠政策 11. 对于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我企业人员全部为劳务派遣人员,即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未与职… 12. 想问一下,今年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是啥? 13. 5月已经备案抵减45000,6月新增一名退伍士兵该如何备案?图片是否能用?不合格请指出 14. 我们是污水处理企业,所得税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增值税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请问收到的增值税即… 15. 最近的小微增值税优惠政策 16. 你好,在汇算时提醒未做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所以无法保存,请问做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可以在电子税务网… 17. 您好,我司主营业务为大型网络游戏软件开发,开发的游戏主要为端游,而不是手游,我司预计2018… 18. 企业安置建卡立档贫困户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 19. 电子税务局上财务制度备案填完显示保存成功,但所得税年报的时候还是提示未备案财务制度 20. 要备案财务会计制度和核算软件,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二、官方答复汇编
提供签证代理服务,差额征税是否需要备案?
【答复单位:山东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19-07-2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规定:“七、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提供签证代理服务,差额征税不需要进行备案,具体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咨询。
如果是A公司的软著,提供给B公司使用,A公司还提供支撑服务,税务局为什么说这个不算高新收入?税务局的文件,明文规定有:技术转让含使用权转让,高新定义里,技术转让算是高新收入里的一种,为什么A公司软著授权给B公司使用不能算高新收入?
【答复单位:厦门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19-07-22】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 (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3)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建议结合上述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如尚有疑问,请携带相关合同到主管税务机关判定。
在《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已经被工信部的相关文件确认予以废止,现如今办理软件企业相关的增值税优惠的方式需要履行什么样的手续从而获得增值税退税优惠政策?
【答复单位:四川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19-07-19】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二、软件产品界定及分类 本通知所称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三、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请问:这里指的软件产品是自已研发的软件产品才可以不征增值税吗?还是购进的软件产品也可以不征增值税?不征税需要到税务局备案吗?
【答复单位:海南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19-07-15】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上述条款的“软件产品”并未限制自行开发生产或外购。不征收增值税无需备案,但是营改增后,该条款已经不再适用,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税官,您好,请问软件退税优惠政策有哪些?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答复单位:厦门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19-07-15】自2011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自2018年5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提供以下材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厅申请: (一)A07113《退(抵)税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三份)。 (二)退税申请报告(列明基本情况、退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已缴金额、应退金额等,加盖公章)(纸质版,一份)。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纸质版,一份)。 (四)1、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一份);2、符合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软件产品证明材料复印件《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纸质版,一份)。 (五)1、《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审核表》(纸质版,三份);2、《软件产品销售发票清单》(纸质版,一份);3、企业产品销售明细帐复印件、属嵌入式软件的还需提供成本明细账复印件(纸质版,一份)。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与原件一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徽淮南舜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熟料产品适用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996号)规定,“氧化钙含量在45%以下的低品位石灰石,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9条第四款所规定的‘其他废渣’范围。对淮南舜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水泥熟料,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没有看到废止规定,请问这个文件是否有效?尽管这个198文件已经有新的文件代替了,但是这个文件解释的内容没有变化,因此按常规理解这个文件应该有效。请省税务局请示税务总局后予以答复?
【答复单位: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19-07-14】国税函〔2008〕996号全文有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现行有效的文件是财税〔2015〕78号,其中优惠目录中中对“废渣”的定义为,是指采矿选矿废渣、冶炼废渣、化工废渣和其他废渣。其中,采矿选矿废渣,是指在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粉末、粉尘和污泥;冶炼废渣,是指转炉渣、电炉渣、铁合金炉渣、氧化铝赤泥和有色金属灰渣,但不包括高炉水渣;化工废渣,是指硫铁矿渣、硫铁矿煅烧渣、硫酸渣、硫石膏、磷石膏、磷矿煅烧渣、含氰废渣、电石渣、磷肥渣、硫磺渣、碱渣、含钡废渣、铬渣、盐泥、总溶剂渣、黄磷渣、柠檬酸渣、脱硫石膏、氟石膏、钛石膏和废石膏模;其他废渣,是指粉煤灰、燃煤炉渣、江河(湖、海、渠)道淤泥、淤沙、建筑垃圾、废玻璃、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产生的污泥。 其他废渣列举中不包含氧化钙含量在45%以下的低品位石灰石。两个文件实质上在明确其他废渣的内容上是一致的。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7号《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六、本公告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现在是否可以享受优惠?如何办理?电子税务局没有选择项?
【答复单位:江苏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19-07-12】江苏12366纳税服务热线:您好!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7号)第六条规定:“本公告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以后已缴上述应予免税的款项,从企业应纳的相应税款中抵扣或者予以退税。”目前可以对应文件享受优惠。 2、系统中无对应选项。建议税局办理优惠备案或咨询当地是否有其他备案办法。 本次咨询仅供参考
分支机构能享受小微优惠政策吗增值税和企业说所得税的?
【答复单位:湖北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19-07-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文件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第二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综上所述,企业应以法人为纳税主体,计算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即汇总纳税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应包括分支机构的数据,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目前暂无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分支机构能否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来判定。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祝您工作愉快!
您好!请问:税务及财务均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上级公司是注册及经营地在上海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注册及经营地在江苏省太仓市),分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各项政策条件,那么,分公司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复单位:江苏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19-07-10】江苏12366纳税服务热线:您好!现行企业所得税实施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总机构,有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 本次咨询仅供参考
江西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复单位: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19-07-09】12366江西省(区、市)呼叫中心答复:您可以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1号)”文件执行。
对于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我企业人员全部为劳务派遣人员,即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未与职工个人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是否可以计入科技人员?算职工总数总数的时候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答复单位:山西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19-06-27】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三、认定条件 (五)企业科技人员占比 企业科技人员占比是企业科技人员数与职工总数的比值。 1. 科技人员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2. 职工总数 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3. 统计方法 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 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 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 五、监督管理 (二)企业年报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应每年5月底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报送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附件6);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认定机构应提醒、督促企业及时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并协助企业处理填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三)复核 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以书面形式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属于对是否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除(五)款外)、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情况的企业,按《认定办法》规定办理;属于对是否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五)款产生异议的,应以问题所属年度和前两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与同期销售收入总额之比是否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五)款规定进行复核。"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
想问一下,今年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是啥?
【答复单位: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19-06-26】陕西税务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5月已经备案抵减45000,6月新增一名退伍士兵该如何备案?图片是否能用?不合格请指出?
【答复单位:福建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19-06-26】福建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很抱歉,未查看到您所述的图片信息。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文件第四点规定将相关材料留存备查,不要求进行备案。 文件依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规定:“二、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计算公式为: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Σ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标准。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 四、……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将以下资料留存备查:l.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2.企业与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见附件)。”
我们是污水处理企业,所得税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增值税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请问收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70%收入是否可以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如果不行是不是原因是什么?
【答复单位:四川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19-06-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规定:“一、关于居民企业选择适用税率及减半征税的具体界定问题……(三)居民企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和第九十条规定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是指居民企业应就该部分所得单独核算并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第一条的规定:“一、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以及从事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批准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在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按新税法规定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期间内,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其剩余年限的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 二、如企业既符合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又符合享受《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一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条件,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 (
最近的小微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复单位:重庆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19-06-11】12366重庆纳税服务中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文件规定,“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你好,在汇算时提醒未做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所以无法保存,请问做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可以在电子税务网站做吗,还是一定要到柜台,如是,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复单位:厦门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19-05-24】您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点击“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按要求填写,提交保存。财务会计制度备案电子税务局操作完成后应先退出电子税务局再重新登录,若还是无法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请携带以下材料到柜台备案:1. A01038《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纸质1份 2.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1份(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
您好,我司主营业务为大型网络游戏软件开发,开发的游戏主要为端游,而不是手游,我司预计2018年度将符合重点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条件,根据发改高技〔2016〕1056号的规定,我们适用的领域要选择哪个呢?
【答复单位:厦门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19-05-22】根据《关于印发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领域的通知》(发改高技〔2016〕1056号)规定:" 一、重点软件领域 (一)基础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 (二)工业软件和服务:研发设计类、经营管理类和生产控制类产品和服务。 (三)信息安全软件产品研发应用及工业控制系统咨询设计、集成实施和运行维护等服务。 (四)数据分析处理软件和数据获取、分析、处理、存储服务。 (五)移动互联网:移动支付、地图导航、浏览器、数字创意、移动应用开发工具及环境类软件。 (六)嵌入式软件(软件收入比例不低于50%)。 (七)高技术服务软件: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检验检测和生物技术服务软件。 (八)语言文字信息处理软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相关文字编辑处理、语音识别/合成、机器翻译软件。 (九)云计算:大型公有云IaaS、PaaS服务。" 请根据以上文件,结合你司实际,自行判断所属领域。
企业安置建卡立档贫困户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复单位: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19-05-20】陕西税务12366呼叫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二、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本通知所称企业是指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电子税务局上财务制度备案填完显示保存成功,但所得税年报的时候还是提示未备案财务制度?
【答复单位:厦门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19-05-18】财务制度备案电子税务操作完后应先退出电子税务局再重新登录,若还是无法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请携带以下材料到柜台备案:1. A01038《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纸质1份 2.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1份(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
要备案财务会计制度和核算软件,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答复单位:厦门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19-05-16】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办理材料如下: (一)新设立纳税人初次办理 1. A01038《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纸质1份 2.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1份(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 3.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二)变更信息 1. A01038《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纸质1份 2.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 明书复印件,1份(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涉及变更时提供)
三、新旧口径提示(2026 对照)
四、办理提示
答复时效:本篇答复时间为 2019-05-16 至 2019-07-23。其中增值税相关的表述,如与 2026-01-01 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配套公告不一致的,以新法及现行有效文件为准。 属地口径:12366 答复由各地税务机关作出,具有属地性;跨省经营或情形复杂的,应以主管税务机关的最终口径为准。 个案差异:同类问题的处理结果取决于合同、票据、资金流等具体事实,不可直接套用;重大事项请留存资料并事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时效查询:办理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 12366 确认最新口径与所需资料清单。
五、政策依据
- 设定依据(文号引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答复中援引;本地库已收录该文件,本条为章节级或公告式引用,未逐条摘录原文)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答复中援引;本地库已收录该文件,本条为章节级或公告式引用,未逐条摘录原文)
-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答复中援引;本地库已收录该文件,本条为章节级或公告式引用,未逐条摘录原文)
- > ★本篇为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公开留言答复的整理汇编(共 20 条,答复时间 2019-05-16 至 2019-07-23)。所引文件以答复原文所述为准;标注 ✓ 的条文已与本地法规库全文逐条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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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税收优惠与减免备案常见问题解答——本篇汇编 20 条 12366 官方答复(2019-05-16 至 2019-07-23),含办理要点与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具体个案仍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