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是纳税人日常咨询最集中的一类问题。印花税常见问题解答——本篇汇编 20 条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公开答复(答复时间 2022-03-07 至 2022-07-30,答复单位 厦门市税务局12366、浙江省12366、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 等),逐条标注来源,并附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供办税人员按图索骥。
一、本期问答速览
1. 企业与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企业是否要缴纳印花税,例如汽车4S店销售汽车给个人签订的汽车销售… 2. 新印花税法中,列示了商标专用权按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那例如我们使用总部的商标,按期支付商标使… 3. 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上分别写有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税额,问:该租赁合同可以按不含税金额交印花… 4. 新的印花税法取消了购销合同,那么后续现代服务业的印花税是否需要缴纳?以什么税目进行缴纳? 5. 在境外签订的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6. A、B都是中国居民企业,A和B在中国境内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A将其持有的一家香港公司… 7. 境外单位国内无代理机构,7月1日后是不是就不能由境内接受服务单位代扣代缴印花税了?如是,境外… 8. 汽车4S店与个人客户签订的机动车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吗? 9. 企业申报印花税中印税凭证编号是什么 10. 建筑业工程合同印花税还需要在工程地点的税局缴纳吗 11. 公司购买二手车合同印花税是万分之三还是万分之五? 12. 请教一下,房开企业销售无产权车位印花税安0.05%还是安0.03%? 13. 2022年7月1日将开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想咨询关于框架合同,签订时合同内约定… 14. 1、按国税发【1994】25号文,提到“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 15. 我公司拟投资一个项目,我公司委托A公司编制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签订委托合同。请问这个委… 16. A公司(委托人、出借人)委托银行(受托人)借款给我公司(我公司是借款人),这个委托贷款签订的… 17. 您好,我司与厦门人才网有签订网络服务协议(企业会员),该合同约定,缴交会员费可以享受发布职位… 18. 企业分立、合并过程中,涉及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变更,涉及产权变更,是否涉及印花税? 19. 公司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是否属于向金融机构借款,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借款,单… 20. 企业与电信公司或者移动公司签订的新入网协议,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二、官方答复汇编
企业与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企业是否要缴纳印花税,例如汽车4S店销售汽车给个人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4S店是否要缴纳买卖合同印花?
【答复单位:江苏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2-07-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 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买卖合同”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签订主体包括个人,因此在备注中明确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订立的动产买卖合同,遵循了印花税立法税制平移的原则。具体来说,备注中“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是指,动产买卖合同的书立人中有个人的,那么该动产买卖合同不属于征税范围,该动产买卖合同所有书立人均不缴纳印花税。
新印花税法中,列示了商标专用权按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那例如我们使用总部的商标,按期支付商标使用费,请问此部分商标使用费是否缴纳印花税?
【答复单位:大连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2-07-27】大连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合同(指书面合同),包括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营业账簿;证券交易。 另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二、关于应税凭证的具体情形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 3.应税凭证的标的为动产或者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的,其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但不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动产或者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 因此,请参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若您需要具体判定,请携带相关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确认。
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上分别写有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税额,问:该租赁合同可以按不含税金额交印花税吗?
【答复单位:厦门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2-07-2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请遵照执行。
新的印花税法取消了购销合同,那么后续现代服务业的印花税是否需要缴纳?以什么税目进行缴纳?
【答复单位: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2-07-16】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四条 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在境外签订的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2-07-10】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应税凭证的标的为不动产的,该不动产在境内; 2.应税凭证的标的为股权的,该股权为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 3.应税凭证的标的为动产或者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的,其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但不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动产或者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 4.应税凭证的标的为服务的,其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但不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A、B都是中国居民企业,A和B在中国境内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A将其持有的一家香港公司100%股权转让给B,双方共同到香港缴纳了印花税并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请问A、B这种境内书立境外使用的凭证需要在中国境内再交印花税吗?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2-07-0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境外单位国内无代理机构,7月1日后是不是就不能由境内接受服务单位代扣代缴印花税了?如是,境外单位应如何申报?1.去国税窗口人工申报(用临时税务登记F开头的税号)?2.可不可以由接受服务单位在电子税务局做代理申报?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2-07-07】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内代理人应当按规定扣缴印花税,向境内代理人机构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税款。 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纳税人应当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资产交付地、境内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所在地(居住地)、书立应税凭证境内书立人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涉及不动产产权转移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境内代理人是指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其授权范围内,委托境内代理行使其权利和义务的境内单位或个人。
汽车4S店与个人客户签订的机动车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吗?
【答复单位:四川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2-07-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对该问题仍有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四川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省
企业申报印花税中印税凭证编号是什么?
【答复单位:江苏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2-07-0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附件1.印花税税源明细表 填表说明: …… 2.应税凭证编号:选填。填写纳税人书立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或者营业账簿的编号,无编号不填写。 ……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苏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建筑业工程合同印花税还需要在工程地点的税局缴纳吗?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2-07-01】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由于采用贴花完税方式,印花税票在购买时已视同缴纳税款,在应税凭证上贴花划销完成纳税义务,故印花税无纳税地点的规定。
公司购买二手车合同印花税是万分之三还是万分之五?
【答复单位:厦门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2-07-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十条 本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
请教一下,房开企业销售无产权车位印花税安0.05%还是安0.03%?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2-06-22】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企业销售无产权的车位,由于不需要到政府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为此,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应贴花。
2022年7月1日将开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想咨询关于框架合同,签订时合同内约定的是业务结算上限金额,实际按照订单金额分期结算。这类合同,是按照框架上限金额一次性缴纳印花税,还是根据实际订单金额分期多次计缴印花税?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2-06-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第六条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1、按国税发【1994】25号文,提到“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当年内有增加或减少,是对净增加额部分缴纳印花税?2、例如:资本公积年初100万,当年度增加20万,减少10万,期末余额是110万,原100万已经缴纳税,是否按10万进行缴纳印花税?
【答复单位:厦门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2-05-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帐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4〕25号)规定:“财政部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两则’及有关规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新会计制度,统一更换会计科目和账簿后,不再设置‘自有流动资金’科目。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已不适用,需要重新确定。为了便于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二、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请根据文件规定执行。
我公司拟投资一个项目,我公司委托A公司编制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签订委托合同。请问这个委托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答复单位:厦门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2-05-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未在列举的应税凭证范围内的凭证不征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对凭证的性质发生争议的,应检附该凭证报请上一级税务机关核定。
A公司(委托人、出借人)委托银行(受托人)借款给我公司(我公司是借款人),这个委托贷款签订的三方协议我公司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复单位:安徽省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2-04-22】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立合同人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不属于以上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您好,我司与厦门人才网有签订网络服务协议(企业会员),该合同约定,缴交会员费可以享受发布职位及人才库等权益,该类合同是否需要缴交印花税?
【答复单位:厦门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2-03-2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未在列举的应税凭证范围内的凭证不征印花税。
企业分立、合并过程中,涉及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变更,涉及产权变更,是否涉及印花税?
【答复单位:浙江省12366;答复时间:2022-03-2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规定: 二、关于各类应税合同的印花税 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 三、关于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 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公司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是否属于向金融机构借款,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借款,单纯借款,未发生与融资租赁相关的业务,是否属于向金融机构借款,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复单位:厦门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2-03-13】1、印花税借款合同税目征收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省级金融办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不属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因此,他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协议不需要缴印花税。 2、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30号)规定:“四、关于对融资租赁合同的贴花问题。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企业与企业之间发生的融资租赁不能按"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应按"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立合同人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非金融组织、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暂不贴花。我国的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如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为避免歧义,请携带凭证到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企业与电信公司或者移动公司签订的新入网协议,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复单位:厦门市税务局12366;答复时间:2022-03-0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未在列举的应税凭证范围内的凭证不征印花税。
三、新旧口径提示(2026 对照)
四、办理提示
答复时效:本篇答复时间为 2022-03-07 至 2022-07-30。其中增值税相关的表述,如与 2026-01-01 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配套公告不一致的,以新法及现行有效文件为准。 属地口径:12366 答复由各地税务机关作出,具有属地性;跨省经营或情形复杂的,应以主管税务机关的最终口径为准。 个案差异:同类问题的处理结果取决于合同、票据、资金流等具体事实,不可直接套用;重大事项请留存资料并事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时效查询:办理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 12366 确认最新口径与所需资料清单。
五、政策依据
- 设定依据(文号引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答复中援引;本地库已收录该文件,本条为章节级或公告式引用,未逐条摘录原文)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答复中援引;本地库已收录该文件,本条为章节级或公告式引用,未逐条摘录原文)
- > ★本篇为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公开留言答复的整理汇编(共 20 条,答复时间 2022-03-07 至 2022-07-30)。所引文件以答复原文所述为准;标注 ✓ 的条文已与本地法规库全文逐条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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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印花税常见问题解答——本篇汇编 20 条 12366 官方答复(2022-03-07 至 2022-07-30),含办理要点与 2026 年新旧口径提示;具体个案仍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