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派遣,工资按哪个地方的标准发?按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跨地区派遣时,你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都以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为准,不能按派遣公司注册地的更低标准打折。

先说结论

结论:跨地区派遣的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用工单位所在地标准执行,派遣单位还负有告知协议内容、不得克扣报酬、不得收费的义务。

先说结论

三句话:① 跨地区派遣时,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② 派遣单位应当把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劳动者;③ 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协议支付的报酬,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一、为什么按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

结论:你在哪里干活,报酬和劳动条件就按哪里的标准,注册地更低也不能降。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落点有两个:劳动报酬按用工单位所在地标准执行;劳动条件,比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保护标准,同样按干活的地方执行。从低标准地区往高标准地区派人的,不能按注册地标准少给。

二、派遣单位还必须做到三件事

结论:告知协议内容、不克扣报酬、不向你收费,是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三项义务互相配合:先让你知道协议约定的报酬数额,才谈得上监督有没有被截留。到手比约定少的是被克扣;被收介绍费、押金、管理费的,可以要求退还并投诉。

三、劳务派遣协议里要写清什么

结论: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报酬和社保的数额与支付方式、违约责任,都应当在协议中约定。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签劳动合同时,你有权要求派遣单位讲清协议约定的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连续用工被切成短期协议的,用工单位也违反了第二款。

四、发现按低标准发钱怎么办

结论:先拿协议对照差额,再书面主张,最后投诉或仲裁。

跟着做
1

核对:按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数额对照用工单位所在地标准,算清每月差额;

2

主张:书面要求派遣单位按用工单位所在地标准执行,说明法律依据;

3

留证:保存劳动合同、协议内容告知记录、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

4

维权:协商不成的,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注意避坑

两个提醒:① 关键地点是「用工单位所在地」,即你实际干活的地方,不是派遣公司注册地;② 克扣报酬和违法收费常同时出现,可一并主张退还。

五、常见问题

结论:最常见的疑问集中在社保、收费和同工同酬的衔接。

派遣工的社保在注册地缴,行不行?

劳动条件按用工单位所在地标准执行,社保缴纳地要结合当地规定,待遇被降低的可向监察部门反映。

派遣公司每月扣一笔「服务费」合法吗?

不合法。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已经收的可以要求退还并投诉。

用工单位说同工同酬不适用于派遣工,对吗?

不对。派遣工享有同工同酬权利,同类岗位应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没签合同或者工资说不清,按什么标准主张?

没有书面约定时按实际履行和相关规则确定,注意保存工资流水、考勤和沟通记录。

一句话:跨地区派遣认准一条:报酬和劳动条件都按你实际干活的地方的标准执行,少一分都可以追。 相关情形还可参阅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员工同工同酬吗?被区别对待怎么办与没签合同、工资又没说清,按什么标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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