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谁交,答案不是“一方交”,而是“签合同的双方各自交”:一份租赁合同,房东和租客都是纳税人;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和卖方都要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税。很多人以为一方贴了花另一方就没事,实务中被追缴的往往是没申报的那一方。

⁠​‌​‌​​‌​‌‌‌​‌​‌​​​​‌​‌‌​​‌​​​​​‌‌​‌​‌​‌​‌​‌​‌‌​​⁠

一、基本规则:书立人就是纳税人

法条依据

“书立”指的是签订、出具这个动作,不是“持有”。所以合同双方、三方,只要在应税凭证上署名,就各自成为纳税人。同一份凭证怎么分摊:

法条依据

这条解决的是“一份合同两个纳税人怎么算”,不是“两个人只交一份税”。理解错这一层,就会出现“对方交了我不用交”的误判。

二、三类凭证,三档税率

具体税率看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 借款合同: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现行法定税率 0.005%;
  • 租赁合同:租金的千分之一,现行法定税率 0.1%;
  • 产权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现行法定税率 0.05%。

计税依据的口径也统一: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一句话:合同里把增值税单独列明,这部分不计入印花税税基;没列明、混在总价里,就按含税金额算。这是合同起草时最容易被忽略的一处,金额大的交易差得很明显。

三、借款合同:只有金融机构的才征

这是印花税里最容易被多缴的一档。税目税率表的备注写得很清楚:借款合同“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

由此推出三个结论:

  • 民间借贷不征: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税目范围;
  • 企业间借贷一般不征:不属于金融机构借款合同;
  • 银行借款双方都缴:银行和借款人各自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计算,不是只由借款人缴。

还有一类直接免税:

法条依据

注意“无息或贴息”要在合同里写明,事后主张往往不被采信。

四、租赁合同:按租金算,双方各自缴

房屋租赁、设备租赁都按租金的千分之一计征。三个实务要点:

  • 按租金总额还是年租金:以合同所列金额为准;只签一年、按年续签的,按每份合同分别计税;
  • 免租期:合同列明免租期的,计税依据以实际约定租金为准,不要把免租期折算成金额虚增税基;
  • 押金:押金不是租金,一般不并入计税依据;但合同把押金写成“预付租金”的,可能被计入。

个人出租住房是否有减免,属于现行政策安排,以当地现行政策为准;不要在合同里自行按“免税”处理而不申报。

五、产权转移书据:二手房买卖双方都是纳税人

房屋买卖签的是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表的备注明确“转让包括买卖(出售)、继承、赠与、互换、分割”。也就是说:

  • 买卖:买方、卖方各自按价款的万分之五缴纳;
  • 赠与:赠与方、受赠方各自缴纳,计税依据为书据所列金额,未列明金额的按市场价格确定(第六条);
  • 继承:属于“转让”范围,但是否有减免按现行政策执行,办理前先向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 互换:双方各自按涉及金额计算,价格差额不影响各自纳税义务。

所以二手房交易中,“税费买方全包”的约定里如果漏了卖方的印花税,过户时仍会卡在卖方名下。

六、怎么缴、什么时候缴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六条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书立应税凭证的当日(第十五条)。缴纳方式有两种:粘贴印花税票,或者由税务机关开具其他完税凭证(第十七条)。现在多数地区已改为申报缴纳,不再实际“贴花”,但纳税义务没有变。

电子合同同样要缴。以电子签名方式书立的合同,属于应税凭证,不能因为“没有纸质件”就不申报。

七、没缴会怎样

适用税收征管法的一般规则:未按期缴纳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第三十二条);经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申报不缴少缴的,可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第六十三条)。金额虽小,滞纳金按日累计,拖上一年半载并不便宜。

八、办理路径

要准备的材料
  • 合同起草阶段:把增值税额单独列明,租金、价款、借款金额分项写清,避免含税金额被整体计税。
  • 合同签署后:按凭证类型确定税目,逐份登记合同编号、金额、签署日期,建立印花税台账。
  • 申报方式:按季或按次申报,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频繁签约的企业建议申请按季汇总。
  • 缴纳凭证:保留完税凭证或印花税票注销记录,与合同原件一并归档。
  • 跨期核对:年末核对当年签订的全部合同,补漏申报,避免稽查时被逐份比对。

九、五个常见误区

  • “一份合同只交一份印花税”:双方各自缴,各自按涉及金额计算。
  • “民间借贷也要贴花”:只有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属于税目,民间借贷不在范围内。
  • “电子合同不用交”:电子形式不影响应税凭证的认定。
  • “合同没履行就不用交”:纳税义务在书立时发生,与是否履行无关;合同解除能否退税,按现行规定处理。
  • “增值税也算进税基”:合同列明增值税的,该部分不计入计税依据。

十、问答

印花税金额小、税目细,最怕的是“以为不用交”。三类合同的税率与纳税人身份先分清,再按季核对台账,基本不会出错。二手房交易的整体税费结构见二手房交易的税费谁承担?约定“到手价”有什么风险?;租赁期限与备案问题见租赁合同最长可以签多少年?和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必须备案吗?不备案有什么影响。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