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决定书拿到了,赔偿怎么要?分三步: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再按待遇项目分两条线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找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用人单位支付的直接向单位主张;单位不给的申请劳动仲裁,经办机构不付的提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很多职工以为拿到认定书就等于拿到赔偿,其实认定书只是解决了一个问题:这次受伤“算工伤”。算不算工伤决定了你有没有资格享受待遇,但能拿多少钱、向谁去拿,取决于伤残等级和各项待遇的支付主体。这两件事分别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不同的义务人负责,路径走错,时间就耗在里面了。
先说结论
- 认定书是工伤身份的凭证,但赔偿数额要等劳动能力鉴定定级: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应当申请鉴定,别等症状“完全好利索”。
- 待遇分两条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五级六级伤残津贴、离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 基金项目:通过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一般由单位申报,单位不办可自行申请;单位项目:直接向单位要,不给就申请劳动仲裁。
- 单位没缴工伤保险的,原本由基金支付的项目也全部由单位按法定标准支付,该走的仲裁程序一样不能少。
- 被拒不是终点:经办机构不核定、不支付,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单位不支付,劳动仲裁加法院强制执行。
一、先做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数额才有准数
结论:拿到认定书后,只要伤情相对稳定且可能留下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就应当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等级不出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这些大头都没法算。
认定书到手后的第一个动作不是去找单位吵赔偿,而是看伤情。治疗告一段落、伤情相对稳定,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就要做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的是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这是绝大多数待遇项目的计算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也就是说,单位拖着不办,你或者家人可以自己去申请,认定书正是申请时必备的材料之一。对鉴定结论不服,还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再次鉴定,别因为一次不服就放弃整个程序。
二、基金支付的项目:找社保经办机构申领
结论: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按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义务人是社保经办机构,而不是你的老板。
哪些钱从基金出,法律列了清单。这份清单记住一个好处:基金支付走的是经办程序,只要参保正常、材料齐全,和单位关系闹得多僵都不影响这部分钱落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申领材料的核心就是三样: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本人身份和银行账户信息。医疗费部分,治疗工伤要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费用符合工伤保险三个目录的从基金支付,所以就医、转诊尽量按经办机构要求走,别让票据环节卡住。申领通常由单位经手申报,单位不配合的,职工本人或近亲属可以直接向经办机构申请。
三、单位支付的项目:直接向单位主张
结论: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护理、五级六级伤残津贴、离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这些钱不走基金,要直接找单位,单位不付就仲裁。
法律同样给单位支付义务列了清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中第一项最容易被打折:职工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也由单位负责。注意“按月支付”和“原工资福利不变”两个关键词——少发、只发基本工资、让员工先请年假,都属于没履行到位。
还有一个常见的两头拿情形: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基金按月数支付;合同期满终止或本人提出解除合同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支付,后两项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离职结算时把这两笔分开核对,别让单位用“都包含了”混过去。
四、被拒了、被拖了,走哪条路
结论:单位该付的不付,走劳动仲裁;经办机构该付的不付,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两条线互不替代,可以并行推进。
对单位:停工留薪期工资、就业补助金这类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先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再起诉。拿到生效裁决单位仍不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单位压根没缴工伤保险,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由该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全部费用——本来找基金的要改成找单位,数额标准一分不少。
对经办机构:参保了却以各种理由不核定、少核定、不支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裁判规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已经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确认,但用人单位在公司清算时,清算组未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人,造成权利人未及时申报债权,应认定用人单位清算组存在重大过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向受伤职工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依法有权向用人单位的清算义务人追偿。
给你的启示单位该付的待遇经生效判决确认后,即便单位注销、清算,经办机构也可以先行支付,再由它去向单位追偿——别因为“公司都黄了”就放弃。
五、常见问答
结论:下面几组是拿到认定书后问得最多的问题,答案都落在前面的支付规则里。
认定书一下来就能找单位要钱了吗?
可以先要的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和单位应付的护理。涉及伤残等级的钱(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要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还没做就先启动鉴定。
单位没给我缴工伤保险,是不是就拿不到赔偿了?
不是。单位未参保的,全部待遇由单位按法定项目和标准支付,基金不出的部分改由单位出,仲裁、诉讼路径照走;单位还会面临补缴和罚款。
停工留薪期单位只发基本工资,对吗?
不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支付,奖金、补贴等正常发放部分属于“原工资福利”,单方面降为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可以仲裁追讨。
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怎么办?
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结论为最终结论;这不是打官司,是鉴定体系内部的救济程序。
经办机构说材料不全让我找单位,怎么办?
申领是职工的法定权利,单位不配合申报的,本人或近亲属可以直接向经办机构申请,附上认定书、鉴定结论等材料;仍不受理的走复议或诉讼。
和单位签赔偿协议要注意什么?
先算清各项法定待遇再谈,协议里逐项写明项目和金额;有明显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协议,事后仍可以请求撤销或变更,但事前算清永远比事后翻案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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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